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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三十七年来(1947年至1983年)农牧业税征收办法概况1

中共内蒙古工作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政府 关于征粮购粮工作指示内蒙古自治政府10

农业税文献内蒙古自治政府征收公粮公草暂行办法1947年颁发11

内蒙古自治政府一九四八年征收公粮公草暂行条例1948年9月15日第21号命令颁发14

内蒙古自治政府一九四八年征收公粮公草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48年9月15日第21号命令16

1948年9月15日19

内蒙古自治政府财政经济部关于各地方政府附加征粮百分之一的指令1948年11月12日财经字第29号21

绥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一九四八年公粮征收与奠定一九四九年征收基础的指示1949年7月19日财行字第10号22

内蒙古自治政府一九四九年征收公麦条例1949年8月4日第82号命令颁发26

绥远省人民政府关于今年秋征准备工作的指示1949年8月20日27

绥远省新区农业税征收暂行办法1949年9月30

绥远省农业税暂行税则细则1949年10月24日38

内蒙古自治政府征收公粮公草暂行条例1949年10月28日126号命令颁发44

内蒙古自治政府一九四九年征收公粮公草施行办法1949年10月28日第126号命令颁发48

绥远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部队所经营之土地收入一律向当地村政府交纳农业税的决定1949年11月1日财行字第4号51

绥远省人民政府关于学田收入之农业税征收与机关部队所经营土地收入之计征办法相同的规定1949年12月财行字第6号52

绥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展开秋征工作,广泛发动群众按期完成任务的指示1949年12月12日53

内蒙古自治政府关于送粮农民遭到意外事故时抚恤或补助办法的通知1950年1月17日第22号57

绥远省人民政府关于一九五○年秋征准备工作的指示1950年7月9日59

绥远省“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50年9月18日省府第5次委员会议通过65

绥远省农业税灾情减免暂行办法1950年9月18日省府第5次委员会议通过70

内蒙古自治区一九五○年度锡察两盟农业税征收条例1950年9月29日第84号命令颁发72

内蒙古自治区一九五○年农业税条例1950年10月9日第95号令发75

内蒙古自治区一九五○年农业税征收施行细则1950年10月9日第95号令发79

绥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九五○年农业税征收粮食折合率重新修正的通令1950年10月83

绥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农业税条例大力展开挤黑地评产工作的指示1950年10月26日财行字第156号84

绥远省人民政府通令各地以新税率计算征收农业税1950年11月86

绥远省人民政府调整小麦、莜麦、高粱征收折合率1950年11月89

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调整农业税土地等级试行方案1951年6月26日第139号财农字第55号令发90

内蒙古自治区一九五一年农业税暂行条例1951年9月22日第197号令发95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51年9月22日第197号令发103

内蒙古自治区一九五一年各级征解会计暂行制度1951年制定109

绥远省人民政府关于一九五一年秋征工作指示1951年8月24日117

绥远省“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51年省府第81次行政会议通过121

绥远省农业税灾歉减免办法1951年10月省府第81次行政会议通过128

绥远省人民政府关于入库工作的紧急指示1951年11月10日130

绥远省人民政府关于秋征前进行查田定产工作的指示1952年8月9日财农税字55号132

绥远省人民政府查田定产紧急指示1952年9月5日财农税字65号134

绥远省一九五二年农业税征收实施办法1952年10月10日第3次省府行政会议通过136

绥远省人民政府关于受灾农户连续受灾农业税减免规定的通知1952年10月18日财农税字第87号147

内蒙古自治区一九五二年农业税暂行条例1952年10月21日(52)府财农字第64号令颁发148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部关于一九五二年农业税暂行条例补充说明1952年11月6日财农字第69号155

绥远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负担政策加强入库领导的指示1952年11月158

绥远省人民政府关于一九五三年农业税灾情勘查评议减免工作的指示1953年7月9日府财农字第181号161

绥远省人民政府关于一九五三年受灾农户农业税减免工作的指示1953年8月22日163

绥远省一九五三年受灾农户农业税减免办法1953年8月165

内蒙古自治区一九五三年农业税暂行条例1953年9月20日政府命令颁发167

绥远省人民政府关于停止开垦荒地免征农业税规定的指示1953年10月12日(53)府财农字第351号173

绥远省人民政府关于灾情减免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指示1953年10月24日174

绥远省人民政府关于“一九五二年农业税征收实施办法”的几项补充与修正的规定1953年10月27日(53)府财农字第370号命令颁发178

绥远省一九五三年农业税社会减免试行办法1953年10月2日(53)府财农字第370号命令颁发180

绥远省一九五三年公粮安全入库运输办法1953年10月27日(53)府财农字第370号182

绥远省调整与固定土地常年应产量试行方案1953年10月27日(53)府财农字第370号命令颁布187

内蒙古自治区一九五三年农业税征解业务会计制度1953年11月9日(53)财农税字第10号19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对蒙民农业税负担照顾及牧地水草捐等五种租税的命令1954年9月2日(54)府财农字第142号227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税暂行条例(东部地区适用)1954年9月20日(54)府财农字第156号命令颁发229

内蒙古自治区受灾农户农业税减免办法(东部地区适用)1954年9月20日(54)府财农字第156号命令颁发235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税暂行条例(西部地区适用)1954年9月20日(54)府财农字156号命令颁发237

内蒙古自治区受灾农户农业税减免办法(西部地区适用)1954年9月20日(54)府财农字156号命令颁发247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联合通知 农业税征收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代金入库的解报程序及对帐办法(54)财农字160号1954年9月29日(54)蒙银会金字第?号249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关于农业税征收工作的指示1955年10月19日254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税征收办法1956年5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第14次委员会议通过260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一九五六年农业税征收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1956年9月11日(56)财农金字第106号266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一九五六年农业税征解业务会计制度实施办法1956年9月13日(56)财农金字第80号269

内蒙古自治区 财政厅 粮食厅关于对一九五六年农业税秋征公粮价款结算和付款办法的联合通知1956年10月16日(56)财农字第121号 (56)粮财字第279号29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关于一九五六年农业税征收办法若干条文的修改情况的通知1956年11月1日(56)蒙财农鲁字第126号29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关于习惯亩改市亩的决定1957年6月(57)蒙统农天字第42号295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关于一九五七年农业税工作的指示1957年9月5日(57)蒙财农逸字第109号297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税征收办法1957年9月17日(57)蒙办秘逸字第611号命令颁发303

内蒙古自治区 人民委员会关于废止开垦荒地免税问题的通知1957年9月25日(57)蒙财农逸字第130号309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接收财政粮作价、超义运里程粮食厅运费负担和结算付款办法的联合通知1957年10月15日(57)财农字第139号310

(57)粮财字第130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业税征解会计工作实施办法1957年制定312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一九五八年农业税征解会计工作实施办法1958年5月27日(58)财农字第51号338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关于一九五八年农业税工作的指示1958年9月23日(58)蒙财农天字第90号357

内蒙古自治区一九五八年农业税征收办法1958年9月25日(58)蒙财农天字第88号360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颁发“关于一九五九年农业税征解会计工作几项规定”的通知1959年6月25日(59)财公字第78号366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厅关于一九五九年财政粮、油作价结财政厅算付款办法的通知1959年7月14日(59)粮财字第45号371

财公字第86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对一九五九年农业税征解会计工作几项规定补充修订的通知1959年8月4日(59)财公字第194号373

内蒙古自治区一九五九年农业税征收办法1959年10月8日(59)蒙财公逸字第125号颁发377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关于一九五九年农业税征收工作指示1959年10月8日(59)蒙财公逸字第126号383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实产折合主粮方法的初步意见”的通知。1959年12月14日(59)财农字第153号386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关于一九六○年农业税征收工作的指示1960年8月19日(60)财公逸字第559号388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厅关于一九六一年公粮作价财政厅结算付款办法的联合通知1961年7月28日(61)蒙财公字第41号392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农业税征解会计工作的几项规定1961年8月23日(91)财公第49号393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农业税征解会计工作的补充规定1961年9月28日(61)财公字第62号399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关于一九六一年农业税征收工作的指示1961年10月16日(61)蒙财公逸字第570号401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厅、内蒙古自治区商业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轻工业厅、内蒙古自治区供销总社关于农业税征收实物接交办法的联合规定1961年11月10日(61)财公字第73号405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农业税征解会计工作的补充通知1961年11月14日(61)财公字第74号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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