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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日本攻青岛与中日条约1

第一节欧洲开战与日本占领山东1

世界大战之起源1

条顿族斯拉夫族争巴尔干优越权之略厯1

欧洲各国加入战争之原因2

中国宣告中立3

日本对德国发最后通牒3

日本对德宣战3

日本?绝中国共同出兵4

美国对日本之通牒4

大隈欺混美国之电文4

加藤滥用日英同盟之?5

日英同盟与欧战不相干6

日本谋夺山东之夙志6

日军由龙口上岸6

日军?莱州半岛为交战区域7

中国宣告潍县以东为交战区域7

日军进入济南占领胶济铁路7

日使之声明书8

认胶济铁路为租借地之横暴8

青岛之降服9

日本占领青岛海关9

袁政府要求英日撤兵9

日本拒绝撤兵与提出二十一条10

日外相取消青岛交还中国之宣言10

第二节日本向中国要求二十一条与中日条约10

日本臣属中国之政策与实行之机会11

二十一条之要求案11

日外相致日公使之密训15

只达目的不择手段之宗旨16

要求案侵害中国之程度17

以中国为日本保护国之实质17

预备中日合并之实质18

袁政府对付之错误18

袁世凯之被诱惑19

初次会议情形19

二次会议情形20

日使拒绝会议情形20

曹汝霖在参政院之报告21

英美之质问与日本之欺诈21

袁政府修正第一号之提案22

日使不承认中国对待条件23

陆曹承认汉冶萍合办案23

第二号二三款之惨?谈判24

日本之海陆军动员25

陆曹就日使床前会议25

袁政府提出第二号二三款第六次修正案26

承认领事裁判权推行於内地26

土尔其无领事裁判推行内地之证据27

丧独立资格於土尔其波斯?罗之下27

警章锐则经日本承认之要求27

日本新提二十四条修正案28

修正案让步之点与英美之关系30

中国最后让步案30

日本之最后通牒31

通牒外之重要说明33

加藤在议会之报告33

袁政府决议承认最后通牒34

袁政府屈服日本之答覆书34

美国对中日两国之通牒35

中日条约36

山东之约37

山东不割让之照会37

南满东蒙之约37

南满租期展长之照会39

南满矿山让与之照会39

满蒙借款优先权之照会40

南满聘顾问之照会41

商租解释之照会41

制限警章与税则之照会41

汉冶萍中日合办之照会41

福建问题之照会42

附条件交还胶州之照会42

沿海不割让之申令43

独立均势局面之破坏43

中国破天荒之奇辱43

中国被侵害之程度44

第五号完全履行与胶州不能返还45

中国亡於日本之先声45

日本何故无忌惮侵夺英国之既得权46

陆曹何故认热河道为东蒙47

认东蒙为南满认中南蒙为东蒙之谬妄48

中国矿业条例之被取消49

南满矿山与日本国防之价值49

日本谋夺汉冶萍之厯史50

汉冶萍将变为日本之国有财产51

第二章袁氏称帝日本之侵害中国52

第一节袁氏称帝之情形52

日本窥破袁氏称帝之情节52

二十一条亲交袁氏之原因52

帝制之媒介52

袁世凯之受骗53

筹安会之气势53

设国民代表大会解决国体问题53

国民代表选举之黑幕53

各省代表全体一致赞成君主立宪54

立法院第一次推?袁氏为皇帝54

袁氏之推护54

立法院第二次推戴54

袁世凯受朝贺为皇帝55

云南贵州独立55

湘粤桂各省独立55

帝制之取消56

护国军政府成立56

军政府依法奉黎元洪为大总统之宣言56

袁世凯死56

第二节日本乘袁氏称帝之侵害中国56

日本包围中国之策57

日本利用袁氏称帝之阴谋57

日本忽然改态之警告57

日政府公布对中国之警告58

公布警告之用意59

袁政府第一次答覆59

日公使一再质问59

袁政府再三答覆60

五国联合之警告60

袁氏之狼狈60

特使派遣日本之挡驾61

日公使之质问61

日人参加抗袁运动62

日本於满洲集宗社党举勤王军62

日本招引蒙匪南下63

郑家屯案之由来63

日俄同盟之协定63

日俄协约侵害中国之程度63

日俄密约侵害中国之程度63

日本利用袁氏称帝之大阴谋64

第三章郑家屯事件65

日军无驻 郑家屯之权利65

日军移 郑家屯之阴谋65

蒙匪南下与华军剿讨65

日警士之无端生事66

中日军警格杀情形66

日政府扰乱满蒙之阴谋67

后藤男爵所著日支冲突之真像67

郑家屯事件之真像74

日军逼华军退出郑家屯75

日军占领郑家屯75

北京政府之阇昧75

日本之要挟条件76

责任之全在日本77

中国无接受提案之理由77

外交部之懦弱77

日本要求东蒙警察权78

日本援南满例设警?於东蒙之照会78

日本自由设警署於东蒙之照会79

伍廷芳之答覆79

解决之换文79

日本之强赖外交80

比二十一条要求之更进一步81

朝阳坡事件81

第四章日俄同盟与中国之关系83

二十一条新约后日本之外交方针83

日本结欢俄国之政策83

日本强奸俄国为日俄同盟84

俄国不得已之赞承84

日俄协约85

中国之天地变色85

非同一千九百十年日俄协约之比86

非同民国元年日俄密约之比86

协约危害中国之程度86

世传之日俄密约86

俄国共和政府发表之日俄密约87

密约即日俄防御同盟89

密约制中国死命之情形89

俄国革命与宣告密约无效90

日本意外之打击90

中国意外之邀幸90

密约之破坏日英同盟91

密约之瞒?英国92

英国承认日俄协约之原因92

与西藏问题之关系92

中国保全主义之消灭93

中国危迫之程度93

第五章日美共同宣言与中国之关系95

日本欲缓和美国之原因95

日本派石井大使赴美95

石井专欲美国承认日本在中国之特别关系96

?辛受石井之?96

日美之共同宣言97

美国人之易骗98

美国政府之不谨慎98

日本之曲解条文认中国为保护国98

石井适用极东们罗主义之演说99

本野外相滥解条文之宣言99

美国国务省之布告100

美公使之说明书101

日美解释条文之悬殊101

根据共同宣言之正当解释102

美国将来之任务102

中国政府之宣言103

美国外交之不可恃104

第六章中国参战及南北战争之日祸105

第一节日本操纵中国参战与山东密约105

日本之不准中国加入协约国105

袁世凯与英使?商之失败105

英法俄三公使诱中国参战106

袁世凯提出之条件106

条件之作用106

三国大使向日本之提议107

日本之拒绝三大使提议107

德国无限制使用潜航艇108

美国请中立国一同对德绝交108

中国对德抗议108

日政府关於山东密约之进行109

俄使第一次寄本国政府之函110

俄使第二次寄本国政府之函110

日本允许中国参战之条件111

中国派议和代表之春梦112

五国密约之说明112

纽约大晤士报之登载112

本野与英使之磋商山东问题112

英国附条件承认之答覆113

本野与法使之照会113

法国附条件承认之答覆114

俄意两国之承认日本要求114

山东密约成立之原因115

中国人之自杀116

日本八面包围之策116

第二节中国对德宣战与内乱116

德国对於中国抗议之答覆117

中国对德绝交118

对德绝交之布告118

德公使之归国119

国人对於绝交之怀疑119

黎段之冲突119

希望条件失败之原因120

希望条件与交换之要求120

希望条件之大失败122

外交听日本之指挥123

各省之反对绝交123

段总理召集督军会议123

督军团之赞成宣战123

公民团围国会124

阁员辞职124

众议院搁置宣战案之议决125

督军团呈请解散国会125

黎总统免段祺瑞总理战125

八省宣布独立126

督军团进兵逼北京126

黎总统召张勋入京调处126

国会之解散126

张勋之复辟128

黎总统奔日本公使馆128

段祺瑞起讨逆军129

复辟派之逃亡129

黎氏辞职冯国璋代理大总统129

民国新政府之成立129

新政府政策之错误130

召集临时参议院之祸国130

西南护法之决心130

两广自主131

广州军政府成立131

护法势力之绵亘八省131

南北对等之局132

北京召集局部的新国会132

徐世昌就总统职132

军政府摄行大总统战务132

南北停战与上海和会133

上海和会之停顿133

德美两国政府之先知133

第三节日本乘中国内乱之侵害134

南北战争惨酷及延长之原因134

日本延长中国内乱之原因135

组?殊特银行之投资计划135

善后借款内第一次垫款契约136

交通银行借款契约137

吉长铁路借款契约137

第一次军械借款139

运河借款契约140

水灾借款契约140

印刷局借款契约140

善后借款内第二次第三次垫款契约141

无线电信借款契约141

有线电信借款契约142

吉会铁路垫款契约143

第二次军械借款145

金矿森林借款契约145

满蒙四铁路垫款契约147

日本解决山东问题之提议149

段内阁之断送山东149

日本灭中国口实之阴谋150

中国欣然同意之照会150

断送权利超过於二十一条之外152

章公使请求济高二铁路借款之照会153

济顺高徐铁路垫款契约154

日本助长中国内乱最毒之参战借款155

参战军用日本军官训练之密约155

参战借款契约156

参战借款附约157

满蒙四铁路之正式借款157

制铁借款157

借款之总额158

日本助长中国内争?取利权之铁证158

所谓中日军事协定158

日本对於西伯利亚之阴谋159

共同防敌与日本之利益160

段系腐心参战借款之内幕160

段祺瑞二次登台之第一要政160

国论沸腾与留日学生归国161

共同防敌之公文161

日本政府之声明162

南北代表要求北政府交付密约162

中日陆军军事协定163

陆军军事协定之细目166

中日海军军事协定168

海军军事协定之细目168

军事协定与中日之利害169

北满外蒙之祸源170

唐绍仪之宣言170

依中日各约日本侵害中国之程度171

二十一条第五号之完成172

中国成日本保护国之趋势172

第四节南北和议停顿与日本之关系173

威尔逊劝徐总统速谋统一之祝电173

国内之和平运动173

协约国之严重觉书173

南北政府下停战令174

公使团劝告和平书174

日政府停止南北借款之宣言176

主战派根本之打击177

段祺瑞赞成和平177

上海开对等和会177

陕西停战问题177

李纯之调处178

唐绍仪之抗议178

徐树铮新招参战军179

唐绍仪提议解散参战军179

中日军事协定延长之协定180

和议停顿与军事协定延长之关系180

北政府不能解散参战军之声明181

段系延长军事协定之原因182

日本延长军事协定之原因182

延长军事协定之罪恶182

日本不用参战军供内争之提议183

北政府之保障参战军不供内争183

日本停止交付款械之提议184

北政府不能停支借款之答覆184

和会复活之困难185

续开和会之运动185

和会之续开185

双方提出之条件186

国会问题之困难186

和会无解决时局之能力186

山东问题失败与上海和会之影响187

唐绍议提出八条187

和议之破裂188

北政府之决绝188

公使团第二次劝告188

徐总统之辞职189

任命徐树铮为西北筹边使189

北京为段系之天下189

任命王揖唐为议和总代表189

南方之拒绝189

上海和会葬於有无之间190

南北内讧之新局面190

日本扰乱中国政策之成功190

第五节巴黎和会中国之失败190

欧战之结局191

中国参战不力之警告191

日本中伤中国於和会之资格192

中国之狼狈193

全权代表之派定193

日外?对中国外交方针之宣言193

威尔逊总统之教书195

各国承认?氏和平基础之十四条196

中国对於和平会议之希望199

铁路统一之外论200

外交委员会决定之提案200

铁路统一案之取消203

中国代表提出之希望条件203

取消二十一条之陈述书维塞尔宫和议之黑幕203

最高会议之专横204

德领共同管理案之失败205

德领之分割统治205

青岛问题之最高会议205

日本专使提出之要求书206

中国专使提出青岛直接交还说帖206

顾维钧之说明212

牧野之辩答213

威总统之质问213

牧野之辩论214

顾维钧之辩答214

王正廷与新闻记者之谈话215

日本干涉中国代表之发言215

王正廷谈话正当216

日本干涉中国代表发言之内幕216

中国舆论激昂217

英美两公使之质问217

北京外交部之声明217

日代表发表之陈述书218

日本提人种平等案之手段218

意大利要求阜姆问题218

意国代表之脱离和会219

日代表乘机之要求219

青岛交五强处置案之失败220

山东密约之提出220

威尔逊不能贯澈主张之宣言221

威氏质问何以有欣然同意之换文221

乔治声明英国无维持中日协约之义务222

顾维钧与乔治之问答222

专门委员之核议223

中国代表提出让步案223

日代表之另提山东条款224

日本要求之成功225

中国代表之抗议225

中国代表之穷境227

陆?祥不承认山东条款之宣言228

和约内之山东条款228

山东以外之中德和约条款229

和会全与威尔逊十四条相反230

和会之保障日本?害中国230

中国代表之请训与国论230

北政府主张和约签字之通电231

中国代表保留案失败之原因231

和会欺压中国之痛状及原因232

中国代表之拒绝签字232

拒绝签字之呈报233

中国学生空前之爱国运动233

全国排日货运动234

徐总统辞职书234

美国上院反对山东条款236

反对山东条款之名论236

日外相对山东政策之说明237

抛弃专管居留地之原因238

威尔逊修正日本外相说明之宣言239

威氏宣言之精神241

美上院之山东修正案241

美上院之山东保留案242

美上院通过之十大保留案242

保留案之叙文244

各国承认保留案之为难244

美国不加国际联盟与山东之关系245

中国取得国际联盟资格问题245

中国对奥国讲和条件246

奥国提出之修正案246

奥约签字与中国加入国际联盟247

奥约之中国条款247

中德恢复和平问题248

中国对德恢复和平之布告249

德国之对中国履行和约250

山东问题中日直接交涉运动250

日本对美国上院之外交运动251

英法意日对於保留案之协商251

五百万元借款与直接交涉之关系251

日本直接交涉之通牒251

通牒文句之恶辣252

承受通牒之危害252

日人对北政府之游说253

直接交涉第二次通牒253

全国学生反对直接交涉之情势254

中国拒绝直接交涉之覆牒254

日本第三次之通牒255

日本毫无退让之表示256

山东之侵害愈烈256

山东问题之将来256

中国旧式外交变新式外交之趋势257

国民外交发轫与学生之努力257

山东失败换得之贷价258

第七章福州事件259

中国学生排日货情形259

日人之忿恨259

福州日人行凶与学警被害情形260

日本政府派军舰赴福州261

军舰之示威运动261

日使之反坐261

李厚基之详报262

日使主张派员调查之用意262

派员调查与日本撤舰263

调查后日本之延宕263

中国正式要求之条件264

日使之要求互办264

闽案解决与尼港交涉之关系265

外部自行取消惩凶一款之错误265

日使之让步条件266

闽案解决与珲春事件之关系266

结案之换文266

中国外交之?弱268

第八章日本之侵略北满269

日本侵夺北满之夙志269

中国收回中东路守备权270

影响南满之情形270

军事协定与日本出兵北满之关系271

日本出兵西伯利亚之目的272

日本之运用俄国党人272

过激军之全胜与各国撤兵272

尼港事件与日本占领沿海省273

日本占领沿海省之声明书273

日军之驻扎北满中东路沿线274

中东路管理权之变迁275

联合铁路委员会之处置中东路275

日本谋夺中东路权之行为276

中东路权之归还中国276

日军暗助马贼之目的277

马贼横行与中东路之危急277

尼港事件278

黑龙江航权之今昔278

江防舰队之使命278

日本阻害江防舰队之行为279

尼港交涉之结局279

日舰击沉中国舰船事件280

第九章日本使署收容中国祸首事件281

日本扶持参战军之政策281

皖系藉外力之骄横281

直皖两系冲突之发轫281

吴佩孚撤防与直皖开战282

曹银致公使团之公函283

日本公使之宣言285

定国军之大败286

段祺瑞之自劾287

参战军之扑灭287

善后之处分287

日公使收容祸首之通告288

北政府要求引渡之回覆288

日本外务省之公布289

日使报告徐树铮脱逃289

中国对日使提出之要求290

日使之狡赖290

使馆收容政治犯国际法无根据291

小播对中国对日本之责任291

日本国会问责之正论292

第十章珲春事件293

韩人之独立运动293

珲春事件之原因与事实294

日军进占延吉道之五县294

日本外务省之布告295

日本驻兵设警之预划297

日军之残暴行为297

中国条约上保护韩民之责任299

中国外交之?弱299

日本驻兵设警之自由行动300

东省疏防之责任300

日本侮辱中国之甚301

东省将来之危机301

第十一章取消中日军事协定302

中日军事协定之各文书302

民国八年之废约运动303

日本假军事协定以?山东之计划303

民国七年冬即应废约304

两国当局对於协定之黑幕304

时局之变化304

取消协定之照会305

中国受军事协定损害之程度306

吉黑两省之日军撤退问题307

第十二章新银行团成立与满蒙除外308

银行团之沿革308

中国铁路统一论之起源309

英公使之斡旋铁路统一310

铁路统一变相之新银行团311

美国发起新银团之提议311

巴黎会议之议决案312

日本银团要求蒙满除外313

美政府之驳斥314

日政府正式要求蒙满除外314

英政府之驳覆315

日本之新提议315

英政府之驳覆315

美政府之驳覆与让步316

日本提出之保留案317

英政府之驳覆318

美政府之驳覆318

日本取消保留案与新提议320

美政府之驳覆320

日本赞成三国调解办法321

拉门德与日本协定之办法322

日本胜利之点322

新银团成立与通告中国323

新银团与日本停止对中国借款关系324

新银团与中国国际关系之变化325

列强取消中国势力范围之宣言326

新银团包揽经济借款之必要327

新银团借款条件之窥测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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