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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部分1

1.卫生部发布关于传染病管理办法1

附:卫生部关于将血吸虫病等七种传染病列入传染病管理办法乙类传染病中进行管理的通知4

2.湖北省传染病管理实施细则(草案)5

附:湖北省卫生厅将流感、传染性肝炎、钩端螺旋体等三种传染病列入乙类传染病中进行管理的通知12

3.卫生部发布“种痘办法”12

附:关于转发卫生部对种痘办法补充和说明的通知14

4.铁路交通检疫实施办法15

5.卫生部关于民用航空检疫暂行办法的通令17

附:民用航空检疫暂行办法18

6.卫生部关于交通检疫暂行办法的通令19

附:交通检疫暂行办法20

劳动卫生部分23

1.国务院关于发布“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决议(1956年5月2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9次会议通过)23

附:①工厂安全卫生规程25

②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32

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46

2.卫生部关于在农业生产中注意农村妇女儿童劳动保护,加强妇幼卫生知识宣传,对农村托儿组织进行保健指导的通知(57)卫妇字第12号1957年4月2日50

3.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关于防暑降温工作纲要十四条52

4.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54

5.国务院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的决定(1956年5月2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9次会议通过)[56]国议习字第39号62

附:工厂防止矽尘危害技术措施暂行办法(19583月19日卫生部、劳动部联合公布)63

矿山防止矽尘危害技术措施暂行办法(1958年3月19日卫生部、劳动部联合公布)70

6.卫生部关于试行“接触矽尘工人健康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1956年10月26日[56]卫防崔字第993号)75

附:接触矽尘工人健康检查实施办法75

7.冶金工业部 关于防止矽尘危害工作的规定(草案)1962年6月80

8.关于防止沥青中毒的办法 经国务院1956年1月26日批准 由劳动部1956年1月31日公布84

9.卫生部、劳动部关于实行“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报告试行办法”的联合通知[56]卫防齐字第873号[56]中苏护字第0183号87

附: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报告试行办法87

10.卫生部关于试行“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57]卫防齐字第146号90

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90

11.化工部关于化学工业职业禁忌症暂行办法92

(一)主要职业的就业禁忌症部分92

(二)接触有害物质工人定期检查期限部分98

12.农业部、卫生部、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1605及1059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草案)103

13.农业、化工、卫生、劳动、一机、商业、铁道、公安部 关于加强农药安全管理的规定(草案)1959年9月4日106

食品卫生部分110

1.卫生部关于加强预防食物中毒的通知(1959年4月4日[59]卫防字第115号)110

2.湖北省卫生厅 关于颁发“湖北省食物中毒报告制度”(草案)的通知(1962年7月5日[62]卫防孙字第165号)112

3.国务院转发科学技术委员会、卫生部、轻工业部“关于管理食用合成染料的请示报告”及所拟“食用合成染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60年1月18日国文外习字第21号)114

4.湖北省卫生厅、商业厅 关于加强高级糖果高级糕点生产销售各个环节卫生检查和保管工作的联合通知(1961年4月8日[61]卫办尤字第121号、商副字第311号)122

5.农业部、卫生部、外贸部、商业部 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1959年11月1日[59]农牧伟字第113号、卫防字第556号、检一联字第231号、商卫联字第399号)124

6.卫生部、农业部、商业部 “屠宰塌建塌及卫生管理暂行办法(草案)139

7.湖北省卫生厅 关于病死家禽的处理问题(1957年9月19日[59]卫厅防字第2498号)142

8.对外贸易部、卫生部、食品工业部、城市服务部 “蛋制品加工生产卫生制度”“关于次蛋品、次蛋的处理暂行规定”(1957年2月4日四部“关于颁发第二次蛋制品专业会议制订的七项文件”附件之二)143

9.食品工业部 全国乳品工厂试行卫生制度(附:乳品工厂常用设备的清洗杀菌要求)153

10.卫生部 为加强对清凉饮食物卫生管理的通知(1955年5月9日[55]卫防贺字第787号)159

11.卫生部、全国总工会 食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166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商业部 关于加强食品行业卫生工作的联合通知(1960年2月13日[60]卫防字第113号、商卫联字第159号)166

1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卫生局 转发北京局车站售货旅客食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1960年2月9日[60]卫防字第60号)168

14.卫生部、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集市卫生管理的联合通知(1962年12月7日[62]卫防字第533号,工商市字第724号、商组联字第660号,合贸联字第187号)………(174)15.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转发轻工业部、商业部“为检发配制酒质量试行管理办法(草案)的函”希各地配合加强卫生管理(1961年12月16日[61]卫防字第359号)176

16.湖北省卫生防疫站为修改饮用酒中甲醇含量标准希试行由(1962年5月30日[62]站卫字第064号)180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关于食品中使用糖精剂量的规定181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工业部 汽水标准配方181

环境卫生部分183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部、卫生部关于“颁发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的通知(1959年9月17日[59]建许城字第33号,卫防崔字第463号)183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委员会、卫生部 关于试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选择及水质评价暂行规则”的通知(1957年1月15日[57]建设孔字第15号,卫防齐字第18号)189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卫生部 关于加强厂矿生活用水管理和工业废弃物处理的通知(1962年4月28 日[62]冶安字第188号,卫防徐字第151号)198

4.污水排入公共水区的卫生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委员会、卫生部1956年3月日批准,自1956年7月1日起试行“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之附录二)200

5.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转发国务院三办、四办“关于注意处理工矿企业排出有毒废水、废气问题的通知”(1957年7月19日[57]卫防齐字第502号)202

6.城市公共厕所修建及管理的卫生规则(草案)(1957年2月14日[57]卫防齐字第91号)204

7.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农业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修正“关于杂骨收购储藏及运输与加工应注意之卫生事项”的联合通知(1957月6月26日[57]卫防徐字第474号,农牧敏字第42号,合废物字第34号)209

学校卫生部分211

1.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1951年7月13日政务院第93次政务会议通过)2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教育部 关于高中三年级建立学生健康记录卡片制度的联合通知(1954年12月25日[54]卫防苏字第1641号,中行陈字第570号)214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卫生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保健工作领导的联合指示(1958年3月24日[58]厅秘崔字第17号,卫防齐字第117号)217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卫生部 关于保护学生视力的通知(1960年1月4日[59]普行林字第1612号,卫防字第611号)221

5.湖北省城镇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实施办法(草案)223

6.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保证学生、教师身体健康和劳逸结合问题的指示(1960年5月15日)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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