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志 第65卷 司法行政志》求取 ⇩

概述3

第一篇司法行政机关13

第一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司法行政机关13

第一节 清末的司法行政机关13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司法行政机关17

第三节 沦陷时期的司法行政机关21

第四节 解放战争时期的司法行政机关23

第二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司法行政机关25

第一节50年代的司法行政机关25

第二节六、七十年代的司法行政机关29

第三节80年代的司法行政机关30

第二篇监狱44

第一章机构设置44

第一节 监管场所44

第二节 管理体制60

第二章狱政管理67

第一节 收押入监69

第二节 分管分押72

第三节 通信接见74

第四节 考核奖惩75

第五节 防逃追捕78

第六节 内管外警79

第七节 罪犯假释80

第八节 档案管理81

第九节 特赦清理81

第十节 刑满就业82

第三章教育改造84

第一节 政治教育86

第二节 文化教育90

第三节 技术教育92

第四节 辅助教育94

第五节 特殊教育96

第四章生活卫生98

第一节 生活管理99

第二节 卫生医疗106

第五章劳动生产109

第一节 劳动方式109

第二节 生产项目111

第三篇劳动教养123

第一章机构设置123

第一节 劳教场所125

第二节 管理体制131

第二章收容审批134

第一节 收容134

第二节 审批140

第三章行政管理143

第一节 规范行为143

第二节 分类编队146

第三节 逃跑追找147

第四节 考核奖惩149

第五节 安置就业154

第四章教育改造156

第一节 政治教育157

第二节 文化教育162

第三节 技术教育165

第四节 文体教育及其他166

第五章生活卫生175

第一节 工资175

第二节 食宿178

第三节 卫生184

第六章劳动生产187

第一节 劳动方式187

第二节 生产项目190

第四篇律师198

第一章组织198

第一节 律师人员198

第二节 社团机构212

第三节 外事活动219

第二章管理220

第一节 资格审批220

第二节 惩戒奖励226

第三章业务232

第一节 咨询代书232

第二节 刑事辩护236

第三节 民事代理242

第四节 经济代理245

第五节 法律顾问246

第四章收费250

第一节 旧律师收费250

第二节 新律师收费254

第五篇公证262

第一章机构人员262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公证机构人员262

第二节 东北沦陷时期的公证机构人员263

第三节 人民民主政权建立后的公证机构人员264

第二章管理269

第一节民国时期的公证管理269

第二节 东北沧陷时期的公证管理271

第三节 人民民主政权建立后的公证管理271

第三章业务274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公证业务274

第二节 东北沦陷时期的公证业务276

第三节 人民政权建立后的公证业务277

第四章收费298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公证收费298

第二节 东北沦陷时期的公证收费306

第二节 人民民主政权建立后的公证收费307

第六篇人民调解320

第一章调解组织320

第一节 人民调解委员会320

第二节 司法办公室326

第二章调解业务327

第一节 调解原则和方式327

第二节 业务活动331

第三章管理指导338

第一节 管理指导机关与司法助理员338

第二节 整顿与培训340

第七篇法制宣传348

第一章社会宣传348

第一节50年代的宣传活动349

第二节六、七十年代的宣传活动359

第三节80年代的宣传活动361

第二章学校法制教育371

第一节 小学法制课371

第二节 中学法制课372

第三节中、中专法制课373

第三章法制报刊373

第一节 哈尔滨法制报373

第二节 黑龙江法制报374

第三节 法学与实践375

第八篇法学教育与研究379

第一章法学教育379

第一节 清末的法学教育379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法学教育383

第三节 东北沦陷时期的法学教育387

第四节 人民民主政权建立后的法学教育389

第二章法学研究403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的法学研究403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法学研究405

后记409

1998《黑龙江省志 第65卷 司法行政志》由于是年代较久的资料都绝版了,几乎不可能购买到实物。如果大家为了学习确实需要,可向博主求助其电子版PDF文件(由张百如本卷主编;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1998 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出版的版本) 。对合法合规的求助,我会当即受理并将下载地址发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