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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1

第一章奴隶制的法律制度6

第一节夏商的法律制度6

一、夏奴隶制国家的形成6

二、夏法律的基本内容8

三、商的立法活动和法律的基本内容11

第二节西周的法律制度14

一、西周的立法活动14

二、刑法15

三、民事法律规范18

四、婚姻家庭制度18

五、司法制度19

第三节奴隶制法律的特点21

一、国法与宗法的双重性21

二、渗透了神权思想21

三、礼刑并用21

四、保持法律的某种秘密状态22

第二章封建制法律制度的确立23

第一节春秋战国社会的大变动与法律制度的改革23

一、社会的变动与公布成文法的斗争23

二、李悝《法经》的出现25

第二节 秦的立法活动与法律形式28

第三节秦律的性质与基本内容30

一、刑法30

二、调整农业、手工业、商业的经济法规37

三、司法制度38

第四节秦律的特点与历史地位40

一 秦律的特点40

二、秦律的历史地位42

第三章两汉的法律制度44

第一节 两汉的立法活动与法律形式44

第二节 汉初的刑制改革47

第三节汉律的主要特点49

一、为强化中央集权服务49

二、以儒家三纲学说为指导思想51

三、调整民事和经济的法律规范显著增加53

第四节司法制度55

一、春秋决狱56

二、录囚制度化56

第四章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58

第一节 立法活动58

第二节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60

一、“八议”入律“官当”出现60

二、改革刑制61

三、通过注解晋律,发展了刑法学说61

四、进一步引礼入法62

五、契约关系的发展与民诉时效的确立62

第三节司法制度的变化63

一、限制地方官的司法权限63

二、强调事实根据63

三、设置“登闻鼓”64

四、拷讯限度64

第五章唐的法律制度65

第一节 唐的立法活动与法律形式65

第二节唐律的本质与基本内容67

一、推行均田制度,保证国家的赋役68

二、全面维护封建的四权69

三、确认等级特权的社会关系73

四、广泛调整社会经济75

五、详列五刑的等级与刑法原则76

第三节唐律的特点和历史地位78

一、唐律的特点78

二、唐律的历史地位79

第四节唐的民事与行政立法80

一、民事立法80

二、行政立法83

第五节司法制度83

一、司法机关83

二、诉讼与审判制度84

三、监狱管理86

第六章宋的法律制度88

第一节 宋的立法活动与特点88

第二节法律内容的主要变化90

一、加重对盗贼的处刑90

二、复活肉刑,实行附加刑91

三、增加了调整租佃关系的法律内容91

四、确认田宅的典卖制度,保护典权人的利益93

五、广立财政法规94

第七章辽金元的法律制度96

第一节 辽的法律制度96

第二节 金的法律制度99

第三节元的法律制度101

一、立法活动102

二、基本特点103

三、司法制度104

第八章明的法律制度107

第一节 明初的立法活动107

第二节大明律的基本内容与特点111

一、加强对危害封建国家统治行为的镇压112

二、严禁臣下结党与内外官交结113

三、严惩贪官污吏113

四、加强经济立法114

第三节司法制度117

一、司法机关117

二、诉讼118

三、审判120

第九章清的法律制度122

第一节入关前的法制建设122

一、努尔哈赤时期由习惯法向成文法过渡122

二、皇太极时期封建法制逐步形成124

第二节入关以后的立法活动130

一、大清律例130

二、各部院则例131

三、会典133

四、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法律133

第三节清律的特点134

一、以严刑推行政治、思想高压政策,确保极端专制主义统治134

二、维护满族享有更大特权的封建等级制度135

三、反映了封建社会后期经济关系、阶级关系的变化136

第四节清朝的司法制度137

一、司法机关137

二、审判制度138

第十章鸦片战争后清的法律制度141

第一节鸦片战争后的社会变动与预备立宪141

一、社会变动与预备立宪的发生141

二、《钦定宪法大纲》与《十九信条》143

第二节清末的立法活动146

一、刑法147

二、民法148

三、商法149

四、诉讼法149

五、法院组织法150

第三节清末立法的主要特点150

一、引进资本主义的法律体系,并杂有封建纲常的内容150

二、维护地主买办的利益,确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151

三、严厉镇压旧民主主义革命运动和各种民主活动152

四、承认民营工业的合法性,实行通商惠工的政策153

第四节清末司法制度的变化154

一、领事裁判权与会审公廨154

二、建立新的司法体制155

第十一章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制度157

第一节南京临时政府的建立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57

一、南京临时政府的建立157

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59

第二节南京临时政府的革命立法162

一、关于政权建设162

二、关于发展实业163

三、关于废除封建等级制度,保护人权164

四、关于革除社会恶习165

五、改革司法制度166

第十二章北洋政府的法律制度170

第一节 北洋政府的立法活动170

第二节北洋政府立法的基本内容与特点173

一、严密防范和镇压人民的革命活动173

二、保护地主买办阶级的利益174

三、维护帝国主义的侵略利益174

四、部分恢复封建的刑罚和处刑原则175

第三节 北洋政府的司法制度175

第十三章国民党政府的法律制度178

第一节国民党政府的法律体系和立法特点178

一、法律体系178

二、立法特点179

第二节 宪法180

第三节 民法183

第四节 刑法189

第五节 司法制度192

第十四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196

第一节宪法197

一、早期的新民主主义政权的组织建设197

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200

三、抗日民主政权的施政纲领202

第二节刑事立法205

一、惩治土豪劣绅的条例205

二、工农民主政权的刑事立法206

三、抗日民主政权的刑事立法209

四、新解放地区的刑事立法212

第三节土地立法213

一、工农民主政权的土地立法213

二、抗日民主政权的土地和债务立法215

三、《土地法大纲》219

第四节 劳动立法221

第五节 婚姻立法224

第六节司法制度226

一、工农民主政权的司法建设226

二、抗日民主政权的司法建设229

三、解放区人民司法制度的新发展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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