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要点问答》求取 ⇩

《宪法》部分1

我国今后的根本任务是什么?1

我国对外政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

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根本制度是什么?1

目录1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什么?2

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我国国家机构中是怎样体现的?2

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2

宪法对土地所有权是怎样规定的?3

国营经济的性质是什么?为什么要保障国营经济的巩固与发展?3

城乡集体经济的性质如何?国家对它们采取什么政策?4

宪法中关于个体经济有什么新规定?4

宪法对公共财产和公民的私有财产有什么规定?4

宪法对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的关系是怎样规定的?4

宪法对国营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自主权是怎样规定的?5

宪法中对外国的企业或个人在中国投资进行经济合作有什么规定?5

宪法中对文化建设有哪些规定?5

我国的行政区域是怎样划分的?7

我国武装力量的任务是什么?7

宪法中关于思想道德教育是怎样规定的?7

我国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原则是什么?7

宪法对环境保护有什么规定?7

什么是公民?8

公民中哪些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8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中,政治权利和自由指哪些内容?8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宗教信仰自由的具体内容是什么?9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中,人身自由的具体内容是什么?9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中,社会经济权利指哪些内容?10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中,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指哪些内容?11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指哪些?11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婚姻、家庭、老人、妇女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指哪些内容?12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国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利益是怎样规定的?12

宪法中对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有些什么规定?12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1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哪些职权?13

在我国哪个单位是行使国家最高权利的机关?13

在我国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是什么机关?1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他们的任期是几年?1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哪些职权?15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有哪些专门委员会?他们的职权如何?16

宪法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规定?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性质是什么?18

宪法规定国务院行使哪些职权?18

宪法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职权作了哪些规定?19

宪法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作了哪些规定?21

宪法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作了哪些规定?23

宪法对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权有些什么规定?24

我国宪法关于国旗、国徽、首都是怎样规定的?26

怎样维护宪法的尊严?26

什么是犯罪?27

什么是过失犯罪?27

什么是故意犯罪?27

《刑法》部分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什么?27

什么样的情况不认为是犯罪?28

对十八岁以下的人犯罪应当如何对待?28

如何对待精神病人犯罪?28

如何对待聋哑人、盲人犯罪?28

什么是正当防卫?28

什么是犯罪中止?29

什么是共同犯罪?29

什么是犯罪预备?29

什么是犯罪未遂?29

什么是紧急避险?29

什么是主犯?30

什么是从犯?30

什么是教唆犯?30

刑罚的种类有哪些?30

什么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31

拘役的期限是什么?31

被管制的犯罪分子必须遵守哪些规定?31

管制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31

死刑的有关规定有哪些?32

哪些人不适用死刑?32

如何对待死刑缓期执行?32

判处有关罚金的规定有哪些?32

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32

什么是累犯?33

什么是减轻处罚?33

什么是从重处罚、从轻处罚?33

什么是量刑?33

什么是没收财产?33

什么是自首?34

什么是数罪并罚?34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行应当如何处理?34

犯人在服刑期间又犯罪,应当如何处理?34

什么是缓刑?34

什么是假释?35

什么是减刑?35

拘役、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是如何规定的?35

在缓刑考验期内有哪些规定?35

对什么罪犯不适用缓刑?35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是如何规定的?36

在假释考验期内有哪些规定?36

刑法对追诉时效是如何规定的?36

在追诉期内有哪些规定?36

什么是刑法所说的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36

刑法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哪些人?37

刑法所说的司法工作人员是指哪些人?37

什么是刑法所说的重伤?37

什么是反革命罪?37

判处反革命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37

判处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39

判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41

判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43

判处侵犯财产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45

判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46

判处妨害婚姻、家庭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48

判处渎职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49

《刑事诉讼法》部分51

我国刑事诉讼法是在哪次会上通过的?何时公布和施行?51

我国制定刑事诉讼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51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什么?51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51

对刑事案件的处理,由哪些部门负责?这些部门之间关系如何?52

在进行刑事诉讼时,遇到语言不通的情况怎么办?52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什么制度?52

什么是两审终审制?52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是否公开进行?被告人是否有辩护权?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是否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53

什么是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53

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有什么特殊规定?54

在什么情形下,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54

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力由哪些机关保障?54

刑事诉讼法中对涉外案件有何规定?55

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不同机关的职责范围如何划分?55

各级法院对第一审刑事案件职责如何划分?55

刑事案件一般由哪个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56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哪里的人民法院受理?56

管辖不明的案件,由哪级人民法院受理?56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自行回避?56

被告人可以委托哪些人为他辩护?57

人民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57

各级审判、检察、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哪里决定?57

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回避?57

辩护人的责任是什么?58

辩护律师有哪些合法权力?58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是否可以拒绝辩护人为他辩护?是否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58

什么是证据?证据有哪几种?58

逮捕、起诉、判决必须遵守的根本原则是什么?58

什么人有义务为刑事案件作证?59

证人证言在什么情况下,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59

对于收集证明被告人犯罪或无罪等的证据有什么规定?59

审理案件时,怎样看待口供?59

对被告人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有哪些规定?60

逮捕人犯由哪个部门批准、决定和执行?60

对什么样的人犯应采取逮捕的办法?60

公安机关在什么情形下,可以对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先行拘留?60

公安机关拘留人,有哪些程序和规定?61

公安机关逮捕人犯,有哪些程序和规定?61

公民可以把哪种人犯立即扭送执法机关?61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怎么办?62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应该怎么办?62

在什么情况下,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63

附带民事诉讼何时审理?63

怎样计算法定期间?63

当事人因其他原因耽误法定期限时怎么办?63

对送达传票、通知书等诉讼文件有什么规定?63

什么是“近亲属”?64

什么是“诉讼参与人”?64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权提出控告和检举?64

什么是“当事人”?64

什么是“法定代理人”?64

什么是“侦查”?64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接到控告、检举、犯罪人自首后应该怎么办?65

怎样进行控告、检举?65

接受控告、检举的工作人员,应向控告人、检举人说明哪些法律常识?65

在什么情况下司法部门可以立案或不予立案?65

讯问被告人,由哪些人负责?65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被告人进行讯问,应该怎么办?66

对侦查人员讯问被告人有什么规定?66

侦查人员需要询问证人时应该怎么办?66

侦查人员需要询问被害人应该怎么办?67

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做哪些工作?67

单位或个人发现犯罪现场,应该怎么办?67

对侦查人员的勘验、检查活动,有哪些规定?67

对侦查人员的搜查活动有哪些规定?68

单位或个人是否有义务交出可以证明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的物证、书证?68

侦查人员是否可以对被告人等的人身、物品、住所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68

在勘验、搜查中,哪些物品和文件可以扣押?哪些不得扣押?69

对扣押物品和文件有哪些规定?69

侦查人员需要扣押被告人的邮件、电报时,应该怎么办?69

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等怎样处理?69

在查明案情、解决案件过程中,遇到某些专门性问题怎么办?69

“鉴定”的程序有哪些?69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后,应做哪些工作?70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时怎么办?70

对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押期限是多少?需要延长时怎么办?70

公安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发布通缉令?70

对于需要提起公诉、免予起诉及不起诉的案件,由哪个部门决定?71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必须查明什么?71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应在多长时间内作出决定?71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是否应当讯问被告人?71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如需要补充侦查怎么办?71

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应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1

对于审判组织有哪些规定?72

对于免予起诉的决定,被告人如果不服怎么办?72

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可以免予起诉?72

对免予起诉、不起诉有哪些规定?72

合议庭进行评议时,意见分歧怎么办?73

法院院长遇到重大或疑难的案件怎么办?73

人民法院根据什么原则决定开庭审判?73

人民法院是否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搜查、扣押和鉴定?73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哪些工作?73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在什么情况下不公开审理?74

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是否应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出庭的检察人员发现审判活动有违法情况,是否有权提出纠正意见?74

开庭时,审判长应负责哪些工作?75

在法庭上,哪些人可以审问、讯问被告人?75

审判人员、公诉人询问证人,应当告知证人哪些法律常识?当事人、辩护人是否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75

审判人员是否应当向被告人出示物证?75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到哪些情形可以延期审理?76

对判决书的文书规格有哪些规定?76

宣告判决,是否公开进行?对此还有哪些规定?76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违反法庭秩序怎么办?76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是否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76

法庭调查后的审理程序有哪些?76

对法庭审判活动的记录有哪些规定?77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的期限是多少?77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可按照哪些情形分别处理?77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是否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是否可以撤回自诉?78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是否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78

当事人或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在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之后,是否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78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怎么办?78

不服判决、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是多少?78

当事人提出上诉时,原审人民法院、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做哪些工作?79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如何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提出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应该怎么办?79

第二审人民法院怎样审查案件?79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抗诉等的案件,是否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80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怎么办?80

在什么情况下,和第二审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80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应当按照哪些情形分别处理?80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按什么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是否可以上诉、抗诉?81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期限是多少?81

哪一审或哪一级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81

死刑由哪级人民法院核准?81

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否可以提出申诉?81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案件,应当怎样进行?82

判决和裁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执行?82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上级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错误怎么办?82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及免除刑事处罚,是否应释放被告人?83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由谁签发执行命令?83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根据罪犯的表现,依法应减刑或应当执行死刑时,应该怎么办?83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怎么办?83

对执行死刑有哪些规定?84

对判处除死刑外的其他徒刑的执行,有哪些规定?84

对被判处除死刑外的其他徒刑的罪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监外执行?84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或发现判决时没有发现的罪行怎么办?85

没收财产的判决,由哪个部门执行?85

对被判处罚金,期满不缴纳的罪犯怎么办?85

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哪个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后,应做哪些工作?85

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和被假释的罪犯,由哪个机关予以考察、监督?85

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或无期徒刑的罪犯,根据罪犯的表现应依法予以减刑、假释时,应当怎么办?86

监狱和劳动改造机关在刑罚执行中,认为判决有错误或罪犯提出申诉,怎么办?86

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由哪个部门监督?如发现有违法情况怎么办?86

《民事诉讼法(试行)》部分87

我国民事诉讼法制定的根据是什么?何时通过的?何时起试行?87

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什么?87

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87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谁行使?87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87

什么人享有民事诉讼的权利?88

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诉讼活动中的职权是什么?88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及其作用是什么?88

各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是怎样划分的?88

铁路、公路、水上运输和联合运输中发生的诉讼,由哪里的人民法院管辖?89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里的人民法院管辖?89

民事诉讼法对于地域管辖有哪些主要规定?89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哪里的人民法院管辖?89

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哪里的人民法院管辖?90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90

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由哪里的人民法院管辖?90

继承遗产的诉讼,由哪里的人民法院管辖?90

因追索海难救助费用的诉讼,由哪里的人民法院管辖?90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追索损害赔偿的诉讼,由哪里的人民法院管辖?90

因航空事故追索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哪里的人民法院管辖?90

航空运输中发生的诉讼,由哪里的人民法院管辖?90

在民事诉讼法中,对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有哪些具体规定?91

审判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必须自行回避?91

当事人发现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关,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应该怎么办?91

什么人可以作民事诉讼的当事人?92

当事人有哪些权利?92

什么叫共同诉讼?92

在什么情况下,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92

诉讼代理权限的变更或者解除,应当履行哪些手续?93

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应当如何进行诉讼活动?93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应当如何办理?93

代理诉讼的律师必须注意哪些事项?94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是否还要出庭?94

民事诉讼中,哪些材料可以作为证据?94

在提供、收集和使用证据方面应注意些什么?94

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对待当事人的陈述?95

人民法院需要解决专门性问题时,有关部门应如何对待?鉴定人的权力和责任是什么?95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时应当注意些什么?95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期限或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的,应当怎么办?96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注意什么?96

人民法院送达诉讼文书时,本人不在怎么办?96

受送达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怎么办?96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怎么办?97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不得有哪些行为?如有这些行为怎么办?97

被告拒不到庭怎么办?97

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或是被劳动教养的,应当怎么办?97

受送达人是军人的,应当怎么办?97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怎么办?97

拘传、罚款、拘留要经谁批准?98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需要交钱吗?98

起诉必须符合哪些条件?98

人民法院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应当如何处理?99

人民法院对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处理的争议,应当如何处理?99

人民法院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案件,应当如何处理?99

起诉状应当包括哪些内容?99

本人不能写起诉状怎么办?99

人民法院对依法在一定时期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应当如何处理?100

人民法院对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应当如何处理?100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应当怎么办?100

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应当怎么办?100

起诉或者应诉的人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怎么办?100

人民法院对哪些案件,必要时可以书面裁定先行给付,并立即执行?101

当事人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后,败诉怎么办?101

诉讼保全采取哪些方法?101

诉讼保全限于什么范围?101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如何处理?101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怎么办?101

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或者先行给付裁定的,应当如何处理?102

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能够调解的应当怎样进行调解?102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是否公开进行?102

法庭调查按什么顺序进行?103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民事案件,书记员、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首先要做些什么?103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是否要提前通知有关人员?103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是否可以巡回就地开庭审理?103

当事人在法庭上是否可以提出新的证据?是否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104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应如何审理?104

法庭辩论按什么顺序进行?104

法庭辩论终结以后怎么办?104

原告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如何处理?104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要不要看法庭笔录?对法庭笔录有意见怎么办?105

在什么情况下延期审理?105

人民法院宣告判决时应注意什么问题?105

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如何处理?105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怎么办?105

在什么情况下中止诉讼?106

在什么情况下终结诉讼?106

判决书应当写明哪些内容?106

什么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107

简单民事案件的起诉和审理如何进行?应注意哪些问题?107

简易程序适用的范围是什么?107

裁定适用于什么范围?107

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是否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107

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于选民名单的申诉所作的决定,到哪里去起诉?人民法院如何审理?108

利害关系人要求宣告失踪人死亡的申请向哪里提出?108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人死亡的案件应当如何处理?108

当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时,应当怎么办?109

怎样申请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怎么办?109

怎样申请认定财产无主?人民法院对认定财产无主的申请应当怎么办?109

上诉状应当通过哪里的人民法院提出?110

对判决和裁定提起上诉的上诉状应当包括哪些内容?110

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应当怎么办?110

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合法继承人又出现了,应当怎么办?110

对判决和裁定提起上诉有期限吗?110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怎么办?111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对待上诉案件?111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应当如何处理?111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案件,是否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112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怎么办?112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不是终审的判决、裁定?112

第二审人民法院宣判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怎么办?112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是否可以进行调解?112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怎么办?113

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应如何处理?113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哪里执行?113

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时应该怎么办?113

执行工作有哪些人员参加?应当注意些什么?113

在执行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义务是什么?113

申请执行的期限有些什么规定?114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遇到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和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怎么办?114

被执行人、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怎么办?114

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怎么办?114

当事人一方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时怎么办?114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应该怎么办?115

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有关单位应当采取什么态度?115

财产被查封后,执行员都有哪些权力和责任?115

应当如何处理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116

怎样执行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116

对于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应当如何履行?116

执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存款,如何划拨或转交?117

被执行人被执行的财产,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怎么办?117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应当怎么办?117

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117

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117

我国试行的民事诉讼法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时,委托律师有何规定?118

对享有司法豁免权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如何处理?118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对待?118

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是否与我国公民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118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何时生效?118

对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应当怎样进行起诉?119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案件,当事人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认为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由哪里的法院审理?119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怎么办?119

人民法院用什么方式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120

被告不在我国国内居住的,提出答辩的期限可以延长吗?120

不在我国国内居住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期是否可以延长?120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当事人诉讼保全的申请后,应当怎么办?121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的财产,需要监督的,应当怎么办?121

人民法院解除扣押的命令怎样执行?121

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是否可以互相委托?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仲裁机构确定的裁决,申请人要求强制执行的,如果被申请人或者他的财产不在我国领域内,应当怎么办?121

我国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委托执行的判决、裁决应如何对待?122

哪些人禁止结婚?123

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多大?123

如何办理结婚手续?123

我国婚姻法的性质和任务是什么?123

男女双方结婚的原则是什么?123

我国婚姻法中的四个禁止是什么?123

《婚姻法》部分123

结婚后,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吗?124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归谁所有?124

夫妻双方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124

父母和子女互相间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124

非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有哪些权利和义务?125

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125

继父母和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125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有什么权利和义务?125

兄、姊对于弟、妹有抚养义务吗?125

离婚的原则是什么?如何办理离婚手续?125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是否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126

父母离婚后,子女与他们的关系如何?父母对子女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126

如何办理复婚手续?126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应如何办理?126

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是否可以提出离婚?126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如何处理?127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的债务应如何处理?127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有困难怎么办?127

对于违反婚姻法者如何处理?127

对于拒不执行有关判决或裁定的应如何处理?127

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应如何执行婚姻法?127

婚姻法自何日起施行?128

《继承法》部分129

为什么提出个人合法财产的继承权问题?129

为什么制定继承法?129

制定继承法的根据是什么?129

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129

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谁行使?130

继承人有哪些行为的,便丧失继承权?130

关于个人收益和个人承包应当如何继承?130

继承开始后,怎样办理继承?130

什么是遗产?它包括哪些内容?130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是多长?131

遗产按照什么顺序继承?131

有下列情形的遗产怎样继承和处理?131

继承人应当本着什么精神处理继承问题?132

公民怎样在遗嘱中处分个人财产?132

遗嘱有几种形式和注意什么问题?132

哪些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33

遗嘱变更怎么办?133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不应当履行义务?133

哪些遗嘱无效?133

知道被继承人死亡后的继承人应该怎么办?133

遗产分割时对于胎儿的继承怎么办?134

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的有哪几种?134

遗产分割时应注意什么?134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如要分割遗产,应当怎么办?134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应在何时作出表示?134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如何处分所继承的财产?135

与公民签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是什么?135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谁所有?135

继承遗产时对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怎样处理?135

遗产在继承法生效前后的处理原则是什么?136

继承法为什么规定保护妇女的继承权?136

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怎么办?136

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怎么办?136

《经济合同法》部分137

为什么必须制定经济合同法?137

什么是经济合同?它有哪些组成部分?137

经济合同法适用于什么范围?137

经济合同与计划是什么关系?138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循哪些基本原则?138

哪些经济合同为无效合同?138

怎样订立和履行经济合同?139

经济合同法为什么要规定合同的经济责任?139

怎样订立和履行购销合同?141

怎样订立和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142

怎样订立和履行加工承揽合同?142

怎样订立和履行货物运输合同?143

怎样订立供用电合同?144

怎样订立和履行仓储保管合同?144

怎样订立和履行财产租赁合同?144

科技协作合同应该包括哪些条款?145

怎样订立和履行财产保险合同?145

借款合同应该包括哪些条款?145

发生什么情况,允许变更和解除经济合同?146

怎样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146

违反了经济合同应该怎样处理?147

违反购销合同,哪些属于供方的责任?哪些属于需方的责任?148

违反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哪些属于承包方的责任?哪些属于发包方的责任?148

违反加工承揽合同,哪些属于承揽方的责任?哪些属于定作方的责任?149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哪些属于承运方的责任?哪些属于托运方的责任?150

违反供电合同,供电方和用电方各负什么责任?151

违反财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和出租方各负什么责任?152

违反仓储保管合同,保管方和存货方各负什么责任?152

违反借款合同,贷款方和借款方各负什么责任?153

违反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方和投保方各负什么责任?154

违反科技协作合同,受托方或技术转让方和委托方或技术受让方各负什么责任?154

经济合同纠纷怎样调解和仲裁?154

对经济合同怎样进行管理?155

什么样的人有义务服兵役?什么样的人可免服兵役?什么样的人不得服兵役?156

我们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有哪几种形式?156

兵役法对我国武装力量的组成是怎样规定的?156

制定兵役法的依据是什么?156

我国实行什么样的兵役制度?156

《兵役法》部分156

对现役军人和预备役人员有哪些要求?157

我军是否实行军衔制度?157

如何开展兵役工作?157

兵役法对我国男女公民服兵役有哪些不同的要求?158

平时征集公民服现役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158

什么叫应征公民?应征公民应注意哪些事项?158

兵役法对士兵服现役期限是怎样规定的?159

士兵预备役的年龄是多少?士兵预备役分几类?159

现役军官由哪些人员补充?160

预备役军官包括哪些人员?161

什么是民兵?民兵的任务是什么?161

什么地方可建立民兵组织?哪些人可编入民兵?161

什么是基干民兵?什么是普通民兵?161

对现役军人有什么优待?162

士兵、军官退出现役后如何安置?162

兵役法规定在哪些情况下实行惩处?163

兵役法是否适合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164

兵役法从什么时候起施行?164

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用具和财物,怎样处理?165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给以拘留处罚的具体规定是什么?165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以罚款的具体规定是什么?165

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分为几种?165

什么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1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何时通过的?165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部分165

对哪些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十日以下拘留、二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166

对哪些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七日以下拘留、十四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166

对哪些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三日以下拘留、六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167

对哪些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处七日以下拘留、十四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167

对哪些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168

对哪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处十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168

对哪些损害公有财产或者公民财产的行为,处十日以下拘留、二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169

对哪些损害公有财产或者公民财产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169

对哪些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处十日以下拘留、二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169

对哪些违反户口管理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170

对哪些妨害公共卫生或者市容整洁的行为,处三日以下拘留、六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170

违反治安管理案件由哪个部门管辖?170

治安管理处罚由什么单位裁决?170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时间有规定吗?规定的时间怎样计算?171

执行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是什么?171

治安管理处罚在什么情况下免予执行?172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在什么情况下从轻或者免除处罚?172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在什么情况下从重或者加重处罚?172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怎样处罚?172

一种行为发生两种以上结果的,怎样处罚?172

连续实行同一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怎样处罚?172

二人以上共同实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怎样处罚?172

对十八岁以下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还有什么规定?173

对酒醉者在酒醉状态中违反治安管理的,怎样处罚?173

对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还有什么规定?173

教唆或者强迫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怎样处罚?173

对已满十三岁不满十八岁的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怎样处罚?173

在什么情况下,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予处罚?173

怎样处罚机关、团体、学校、企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173

因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由谁负责?174

对什么样的人在处罚执行完毕后可以实行劳动教养?174

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没有列举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怎样处罚?174

1986《法律常识要点问答》由于是年代较久的资料都绝版了,几乎不可能购买到实物。如果大家为了学习确实需要,可向博主求助其电子版PDF文件(由钟习之著 1986 北京:红旗出版社 出版的版本) 。对合法合规的求助,我会当即受理并将下载地址发送给你。

高度相关资料

当代中国的民航事业(1989 PDF版)
当代中国的民航事业
1989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婚姻家庭法律常识问答( PDF版)
婚姻家庭法律常识问答
法律常识提要(1983 PDF版)
法律常识提要
1983
法律知识问答(1985 PDF版)
法律知识问答
1985
法律常识问答( PDF版)
法律常识问答
法律常识问答(1986 PDF版)
法律常识问答
1986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铝合金半成品生产(1982 PDF版)
铝合金半成品生产
1982 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
家庭法律常识问答(1990 PDF版)
家庭法律常识问答
1990 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
农村法律常识问答(1988 PDF版)
农村法律常识问答
1988 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
常用法律知识问答(1986 PDF版)
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1986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法律常识问答二百题(1986 PDF版)
法律常识问答二百题
1986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法律常识问题解答(1987 PDF版)
法律常识问题解答
1987 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
法律常识问答(1986 PDF版)
法律常识问答
1986 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
普及法律常识问答(1986 PDF版)
普及法律常识问答
1986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普及法律常识考试问答(1986 PDF版)
普及法律常识考试问答
1986 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