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财政志》求取 ⇩

概述1

概述1

第一篇 财政收入19

一、明乌撒财政收入19

二、清威宁财政收入19

三、明、清土司制度下的租税22

四、民国威宁财政收入23

五、解放后威宁财政收入27

第一章 农业税35

第一节 明、清的赋役和地丁35

一、徭役35

二、丁赋35

三、田赋37

四、税率40

五、减免42

六、屯田42

七、征收办法43

第二节 民国田赋44

一、征收44

二、土地陈报49

三、调整赋率赋额50

四、划出赫章后的威宁县田亩赋额52

五、减免53

六、征收办法53

七、征收标准54

第三节 解放后农牧业税和耕地占用税55

一、农业税55

查田评产与调整常年产量55

税率57

征收61

征收方法65

减免66

稳定负担鼓励增产71

公有田地租谷征收74

二、农林特产税75

三、耕地占用税76

第二章 工商各税78

第一节 清代工商各税78

第二节 民国工商各税79

一、税种与体制79

二、征收80

第三节 解放后工商各税89

一、税制89

二、征收93

三、烤烟税在财政收入中的地位99

第三章 企业收入102

一、经济恢复时期104

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04

三、大跃进时期105

四、企业关、停、并、转和上划107

五、文化大革命时期108

六、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09

第四章 债券115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公债115

第二节 解放后的债券116

一、国家经济建设公债116

二、国库券118

三、特种国债120

四、保值公债121

五、社会福利集资券122

第五章 其他收入123

第一节 清代其他收入123

第二节 民国其他收入124

第三节 解放后其他收入125

一、契税收入125

二、公产收入125

三、规费收入126

四、罚没及追赃收入127

五、事业收入128

第六章 上级补助收入131

一、省补助收入131

二、定额补助和专项补助131

三、企业上划下划补助132

四、农业税减免补助132

五、其他补助132

预算外收入135

第二篇 财政支出145

第一章 经济建设费145

第一节 明、清建设费145

第二节 民国时期实业费146

一、农、林费146

二、邮电事业费146

三、交通费146

第三节 解放后经济建设费147

一、基本建设投资147

二、企业挖潜革新改造资金155

三、简易建筑费155

四、科技三项费用156

五、流动资金157

六、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159

七、支援农村生产支出167

八、支农周转金175

九、工、交、商等部门事业费177

十、城市维护费177

十一、城镇青年就业经费178

第二章 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181

第一节 清代、民国教育经费181

一、清末及民国时期教育经费181

二、清末民初办学经费183

三、民国时期卫生事业费186

第二节 解放后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186

一、教育事业费190

二、文化事业费206

三、科学事业费207

四、知识分子补贴209

五、卫生事业费213

六、公费医疗经费218

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费221

八、体育事业费221

九、档案事业费223

十、地震事业费223

十一、计划生育事业费223

第三章 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225

第一节 清代的赈恤支出225

一、养老与慈幼225

二、赈贫226

三、劝农226

四、弁兵伤恤、赏死事227

五、赒患难227

第二节 民国时期救恤费227

第三节 解放后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228

一、抚恤事业费229

二、离休、退休费232

三、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233

四、自然灾害救济费235

五、其他民政事业费237

第四章 行政管理费243

第一节 清代行政管理费243

一、行政费243

二、军政费245

三、礼仪费247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行政管理费250

一、行政费250

二、办公费251

三、差旅费251

四、财务费252

五、公安费253

六、党务费253

第三节 解放后的行政管理费253

一、个人经费部分256

二、公用经费部分274

三、公安支出283

四、司法检察支出284

第五章 其他部门事业费287

第一节 财政事业费287

第二节 税务事业费287

第三节 工商事业费288

第四节 统计事业费288

第五节 审计事业费288

第六节 其他事业费289

第六章 价格补贴支出291

第七章 其他支出292

第一节 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292

第二节 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292

第三节 兵役征集费293

第四节 军队供应站经费293

第五节 看守所、拘留所经费294

第六节 落实政策经费294

第七节 财政贴息支出295

第八节 机动金295

第九节 其他杂项支出295

第八章 上解支出299

第三篇 财政管理303

第一章 财政体制303

第一节 县财政体制303

一、实行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时期(1949.12—1952)304

二、实行划分收支,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时期(1953—1957)306

三、实行以收定支的财政体制时期(1958)308

四、实行固定收入,总额分成,一年一定的财政体制时期(1959—1966)308

五、实行以收定支,收支挂钩,超收分成,结余留用,一年一定的财政体制时期(1967—1979)309

六、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时期(1980—1989)309

第二节 区、乡财政体制314

第二章 预算管理316

第一节 预算316

一、预算编制316

二、预算执行320

第二节 决算323

一、收入决算323

二、支出决算325

第三节 预算外资金管理329

第四节 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333

第五节 冻结存款338

第三章 财务管理345

第一节 企业财务管理345

一、固定资产管理345

二、流动资金管理350

三、成本(费用)管理353

四、利润分配管理356

五、利润留成和盈亏包干358

第二节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359

第三节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360

一、全额管理361

二、差额管理367

第四节 会计368

一、预算会计371

总预算会计371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378

农业税征解会计383

二、企业会计389

工业企业会计389

农业企业会计392

商业企业会计394

第五节 财政监督397

一、审计制度397

二、财政监察399

三、利润监交400

第六节 金库402

第四篇 上级扶持资金411

第一章 贫穷落后411

第一节 贫困县的由来411

第二节 经济不发达413

一、工农业落后413

二、畜牧业发展缓慢416

三、多种经营收入少、效益差416

四、商业网点少416

第三节 农村交通运输不便417

第四节 财政收支逆差大417

第五节 细粮靠调进418

第六节 群众住房和饮水困难418

第七节 文教卫生事业落后419

第二章 国家对威宁贫困县的优惠和照顾422

第一节 优惠政策422

一、威宁自治县对少数民族的免税照顾422

二、威宁自治县对贫困农民减免农业税的照顾424

三、中央对贫困地区的优惠政策426

四、贵州省对贫困地区的优惠政策427

第二节 扶贫专款428

第三章 民族经费和扶贫款的使用及成果431

第一节 少数民族地区补助431

一、五十年代少数民族地区补助使用情况434

二、六十年代少数民族地区补助使用情况435

三、七十年代少数民族地区补助使用情况437

四、八十年代少数民族地区补助使用情况439

第二节 穷困低产县农村人民公社投资446

一、分类分项支出447

二、管理措施448

第三节 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451

一、分年分类支出451

二、管理措施457

第四节 扶贫开发基金459

一、扶贫项目的确定459

二、建立领导机构460

三、管理措施460

四、初见成效461

第五节 扶持“两户”资金462

第六节 畜牧业支出462

一、因地制宜,发挥畜牧业优势462

二、国家重点投资463

科学养畜起始阶段支出463

畜牧业走入低谷阶段支出465

畜牧业发展阶段支出465

三、畜牧业现状469

第七节 羊街电站支出473

第八节 杨湾桥水库配套工程支出475

一、支出项目475

二、工程效益476

第九节 龙街饮水工程支出477

第十节 校舍设备经费478

一、明、清时期的建校经费478

二、民国时期的校舍设备经费478

三、解放后的校舍设备经费479

第十一节 电视台投资486

第十二节 修建寺庙、教堂、回民食堂及文艺汇演等支出487

一、建回族清真寺487

二、维修回民食堂488

三、修建基督教堂、聚会点488

四、修复寺庙488

五、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影展等支出489

第十三节 治理草海支出489

一、明代开发草海490

二、清代开发草海490

三、民国开发草海490

四、解放后开发草海491

五、恢复草海492

六、成立草海自然保护区493

第十四节 扶持发展磷肥495

一、国家有益495

二、农民得利496

第十五节 少数民族贫困户建房补助498

一、民委安排的建房补助498

二、民政安排的建房补助499

第十六节 棉布调价补贴501

第十七节 极贫户群众治病补助502

第五篇 机构人员504

第一章 机构504

第一节 明、清及民国时期威宁财政机构504

第二节 解放后威宁自治县财政机构505

第三节 党、团组织511

一、中国共产党支部、党组511

二、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512

第四节 表彰与奖励513

第二章 人员516

第一节 威宁财政部门主管人员516

一、明、清及民国时期威宁财政部门主管人员516

二、解放后威宁自治县财政部门主管人员516

第二节 威宁自治县财政干部523

一、财政干部素质523

二、财政干部技术职称525

三、财政干部培训526

第三章 房屋基建及设备购置545

第一节 房屋545

一、办公用房545

二、职工宿舍546

第二节 交通工具547

第三节 设备购置547

第四章 财务开支548

大事记549

大事记549

编纂后记565

1991《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财政志》由于是年代较久的资料都绝版了,几乎不可能购买到实物。如果大家为了学习确实需要,可向博主求助其电子版PDF文件(由顾俊主编 1991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出版的版本) 。对合法合规的求助,我会当即受理并将下载地址发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