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通俗讲话》求取 ⇩

一、什么是刑法1

二、刑法的任务2

三、刑法的基本原则3

四、刑法的适用范围6

五、刑法的时间效力9

六、什么是犯罪10

七、什么是故意犯罪11

八、什么是过失犯罪12

九、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14

十、精神病人犯罪如何承担刑事责任15

十一、聋哑人及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17

十二、什么是正当防卫17

十三、什么是紧急避险19

十四、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20

十五、共同犯罪23

十六、什么是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24

十七、什么是单位犯罪26

十八、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27

十九、刑法规定了哪些刑罚种类27

二十、犯罪分子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9

二十一、对于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还可以作哪些处理或者处罚30

二十二、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执行31

二十三、死刑的适用对象和核准程序34

二十四、如何适用死刑缓期执行35

二十五、罚金36

二十六、剥夺政治权利38

二十七、如何适用没收财产41

二十八、什么是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43

二十九、对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如何处理46

三十、累犯及其处罚原则47

三十一、自首和立功49

三十二、数罪并罚52

三十三、适用缓刑的条件和如何执行缓刑55

三十四、减刑的条件及程序58

三十五、假释的条件及程序60

三十六、什么是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61

三十七、什么是刑法规定的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62

三十八、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64

三十九、司法工作人员包括哪些人65

四十、什么是刑法规定的重伤66

四十一、“首要分子”指哪些人66

四十二、什么是“告诉才处理”67

四十三、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68

四十四、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70

四十五、武装叛乱罪和暴乱罪72

四十六、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73

四十七、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75

四十八、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76

四十九、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78

五十、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以及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80

五十一、破坏交通工具罪和破坏交通设施罪81

五十二、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84

五十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86

五十四、劫持航空器罪和劫持船只、汽车罪88

五十五、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89

五十六、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91

五十七、关于其他涉及枪支管理方面的犯罪93

五十八、交通肇事罪96

五十九、重大责任事故罪98

六十、关于其他危害公共安全方面的犯罪100

六十一、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01

六十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105

六十三、走私武器、弹药等违禁品罪108

六十四、其他走私方面的犯罪109

六十五、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方面的犯罪111

六十六、哪些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损公肥私的行为构成犯罪113

六十七、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115

六十八、证券方面的犯罪118

六十九、严厉禁止银行搞非法的“体外循环”120

七十、洗钱罪122

七十一、金融诈骗方面的犯罪124

七十二、集资诈骗罪126

七十三、危害税收征管的犯罪128

七十四、偷税罪130

七十五、侵犯知识产权方面的犯罪132

七十六、侵犯著作权罪135

七十七、扰乱市场秩序罪137

七十八、关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40

七十九、杀人罪、伤害罪142

八十、强奸罪144

八十一、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145

八十二、拐卖妇女、儿童罪148

八十三、诬告陷害罪152

八十四、刑讯逼供罪和暴力取证罪153

八十五、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154

八十六、破坏婚姻家庭方面的犯罪155

八十七、侵犯财产罪159

八十八、抢劫罪、盗窃罪和诈骗罪161

八十九、侵占罪163

九十、职务侵占罪165

九十一、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66

九十二、妨碍公务罪168

九十三、计算机方面的犯罪171

九十四、新《刑法》对原《刑法》“流氓罪”的修改173

九十五、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176

九十六、妨害司法罪178

九十七、妨害国(边)境管理罪181

九十八、妨害文物管理罪183

九十九、危害公共卫生罪185

一百、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187

一百零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91

一百零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193

一百零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195

一百零四、危害国防利益罪197

一百零五、贪污罪200

一百零六、受贿罪202

一百零七、挪用公款罪206

一百零八、行贿罪和介绍贿赂罪208

一百零九、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隐瞒境外存款罪211

一百一十、私分国有资产罪213

一百一十一、渎职罪215

一百一十二、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217

一百一十三、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方面的犯罪219

一百一十四、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方面的犯罪221

一百一十五、军人违反职责罪224

一百一十六、新《刑法》生效后有关单行刑事法律的效力如何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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