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六十问》求取 ⇩

目录1

1.什么是继承法?我国继承法有哪些主要内容?1

2.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4

3.互有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先后死亡,应如何继承遗产?6

4.互有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同时死亡,应如何继承遗产?8

5.被宣告死亡的人生还,已经分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10

6.遗产的范围如何划分?12

7.文物和图书资料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14

8.公民的生产资料可以继承吗?16

9.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可以继承吗?18

10.有价证券和债权可以继承吗?22

11.残废军人的无恤费可以继承吗?25

12.被继承人生前为第三人设定的财产是遗产吗?28

13.如何支取被继承人的存款?30

14.承包人死后,他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吗?32

15.遗产转移有哪几种方式,其法律效力如何?35

16.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怎样继承遗产?37

17.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吗?40

18.罪犯就一定没有继承权吗?42

19.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还有继承权吗?44

20.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有继承权吗?46

21.伪造、篡改遗嘱的继承人还有继承权吗?49

22.什么是继承权的诉讼时效,期限为多长?51

23.出嫁的女儿就没有继承权了吗?54

24.法定继承按什么顺序进行?56

25.非婚生子女也有同等的继承权吗?59

26.养子女有与亲生子女平等的继承权吗?61

27.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或继母的遗产后,还能再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63

28.“过继子”有继承权吗?66

29.领了结婚证但未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其遗产吗?68

30.代位继承是怎么回事?71

处理?74

3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还未取得遗产就死亡的,其应得的遗产份额如何74

32.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区别?76

33.丧偶儿媳有权继承公、婆遗产吗?78

34.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如何分配?80

35.尽义务多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吗?82

36.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吗?84

37.继承人以外有哪些人可以分得适当遗产?85

38.继承人为分割遗产产生意见分歧,协商不成怎么办?88

39.什么是遗嘱继承?其意义何在?91

40.遗嘱执行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93

41.遗赠是怎么回事?96

42.什么是公证遗嘱?98

43.录音遗嘱有效吗?100

44.遗嘱可以请人代书吗?102

45.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105

46.遗嘱人可以变更或撤销遗嘱吗?107

47.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怎么办?110

48.不履行遗嘱所附义务能接受遗产吗?112

49.精神病人所立的遗嘱有效吗?114

50.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负有哪些义务?117

51.放弃继承后能够翻悔吗?120

52.如何区分遗产和共有财产?123

53.依遗嘱取得遗产后还能参加法定继承吗?126

54.胎儿有继承权吗?128

55.马车作为遗产能分割吗?130

56.寡妇可以带产再嫁吗?132

57.不履行遗赠扶养协议能够受赠134

遗产吗?134

58.“五保户”的遗产或无人继承的遗产怎么处理?136

59.什么是限定继承?139

60.什么是涉外继承?如何处理涉外继承纠纷?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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