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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篇4

一、万里长征第一步——参政4

1.参政权与女性解放4

2.参政权与法律6

3.现实——“金条”与“稻草”7

二、第一个政治行动——选举8

1.选举权:我们手中的“皮鞭”8

2.我有没有资格选举11

3.漫话选举程序12

4.法律不会纵容他们——选举权的法律保障14

5.当代表不是对“天性”的背叛16

三、争做公仆——担任国家公职权18

1.天平怎样倾斜——女性担任公职现状19

2.有为才会有位20

四、几种不该忽视的政治自由21

1.马克思的名言——言论、出版自由22

2.联合阵线——结成社会团体24

3.慎用的权利——集会、游行、示威26

五、用好“尚方宝剑”——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30

1.既是矛,又是盾——既监督权力,也保护自己30

2.“知心人”好觅——投诉机构32

3.如何行使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33

4.甩掉后顾之忧——保密性和强制性36

5.莫越雷池——权利限度38

6.并非“不关自己”38

六、不仅要一个“说法”——取得国家赔偿权39

1.面对被“结扎”的未婚少女——行政赔偿40

2.一个被法律错误剥夺了生命的女人——司法赔偿44

3.物质补救与精神安慰——国家赔偿办法及其意义46

4.时间不等人——国家赔偿诉讼的时效48

人身篇53

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妇女人身权概述53

二、人身自由权55

1.拘禁他人,自设蕃蓠——禁止非法拘禁、管制妇女56

2.她有权拒绝搜查吗?——禁止非法搜查妇女身体58

3.漫漫寻亲路——禁止拐卖、绑架妇女,禁止收买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60

三、生命无价——生命健康权65

1.此类侵权,如何索赔——民法对生命健康权的保护65

2.“姑娘,你是无辜的”——强奸罪及惩治69

3.不该夭折的生灵——禁止溺、弃、残害女婴72

4.她们何罪之有——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或不育的妇女75

5.沉重的黄昏——禁止虐待、遗弃老年妇女78

6.死灰复燃的丑恶——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80

四、尊严不能等待——人格尊严和名誉权83

1.流言止于法律——民法对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的保护83

2.侮辱他人者必自辱——侮辱、诽谤妇女的犯罪及刑罚处罚87

3.享受自己的生活时空——法律保护隐私权88

五、把美丽握在自己掌中——肖像权93

1.100万元的教训——侵犯肖像权的法律责任94

2.不经同意,也可使用——肖像权的合理使用96

六、一项易忽略的权利——姓名权96

七、不可剥夺的勋章——荣誉权99

八、女人,生命的太阳——监护权100

九、一个未完的话题——女性人身权保护的误区102

1.扩大的“私房钱”——个人财产107

财产篇107

一、生命的“经济基础”——财产权利107

2.纠缠不清的领域——家庭财产110

3.婚礼上的红苹果——夫妻共有财产115

4.假如你是发明人——无形财产权利120

二、嫁出去的姑娘,并非“泼出去的水”——继承权126

1.法律为我们切“蛋糕”——法定继承127

2.实现老人临终的嘱咐——遗嘱继承134

三、美美地做“上帝”——消费权138

1.“上帝”的“藤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41

2.进“口”——《食品卫生法》150

3.法律替他们安装良心——反暴利法律知识151

四、也尝尝做老板的滋味——经营权153

1.农村承包经营155

2.个体工商户156

3.合伙经营157

4.私营企业158

5.“安分守己”——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161

就业篇169

一、独立从这里体现——就业权利概说169

1.独立之体现——劳动169

2.劳动者的基本权利169

3.劳动者应当履行的义务173

4.对劳动权益进行保障的劳动法律体系174

5.《宪法》有关劳动就业问题的规定175

6.《劳动法》有关劳动就业问题的规定176

1.劳动就业的条件177

二、平等的就业权177

2.劳动就业的途径178

3.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179

三、并非卖身契——劳动合同180

1.劳动合同的特点181

2.劳动合同的作用182

3.劳动合同的内容182

4.劳动合同的形式185

5.订立劳动合同应注意的事项185

6.合同也会无效186

7.劳动合同的变更187

8.劳动合同的解除188

9.用人单位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时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192

10.劳动合同的终止193

11.由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194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195

1.工作时间有法可依195

2.休息休假制度197

3.加班加点199

4.由工作时间引起的纠纷200

五、工资制度202

1.工资与工资形式202

2.最低工资保障203

3.工资支付保障的一般规定204

4.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205

5.严禁非法克扣工资和无故拖欠工资207

6.由工资引起的纠纷208

1.同工同酬210

六、女职工特殊保护210

2.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禁忌从事的劳动211

3.女职工四期保护211

4.未成年女工的特殊劳动保护213

5.因女工流产引起的风波214

七、互济之手——社会保险215

1.社会保险215

2.生育保险216

3.失业保险218

4.工伤保险220

5.医疗保险221

6.养老保险222

7.临时工的医疗待遇224

八、劳动争议的处理225

1.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226

2.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227

文教篇231

一、文教——中国妇女发展之本231

1.从历史到今天231

2.新时代的妇女解放运动232

3.以法为盾233

二、为了春蕾的绽放——义务教育234

1.义务教育的三大保障:社会、学校、家庭234

2.流失女生,快背起你的书包237

3.禁用女童工239

4.义务教育:一片广阔的天地240

1.走向学校的第一步:入学、升学242

三、校园芳草地——学校教育242

2.校园天地244

3.属于你的“围城”:女学生的特殊保护246

4.昂首阔步走向社会248

四、失去的,并非不可以再拥有——扫盲250

1.依然沉重的现实250

2.《扫盲工作条例》252

3.妇女扫盲,任重道远253

五、通向事业成功的金桥——职业教育255

1.迫在眉睫的职业教育255

2.女性职业教育的实施257

六、创造之鹰自由翱翔——女性文化权利261

1.平等、开放的科研园地261

2.打开你的创作之源263

婚姻篇267

一、婚姻,一条女人难趟的河267

二、幸福婚姻五大“法宝”268

1.终身大事自己作主——自主婚姻268

2.法律与“第三者”谈判——说说一夫一妻制269

3.夫妻互为“另一半”——夫妻平等271

4.特别关怀:妇女、儿童、老人272

5.多子并非多福——计划生育好处多274

三、情到深处喜结良缘——结婚275

1.结婚自由讲条件275

2.取得社会承认——结婚登记280

3.真假夫妻——关于无效婚姻282

4.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283

5.订婚≠结婚285

6.抛向异国的红绣球286

7.一女三“夫”孰真孰假288

四、且让法律为吾师——家庭关系290

1.平等比翼鸟,互助连理枝——夫妻关系290

2.父母与子女,永恒的爱294

3.祖孙之情胜父子,兄弟姐妹相扶持297

五、无奈的选择——离婚298

1.不能“私了”298

2.协议离婚299

3.判决离婚301

4.为何法院不受理303

5.假离婚303

6.骗离婚304

8.特殊权益记在心305

7.军婚“保险绳”305

9.怎样打离婚官司306

六、风雨之后——离婚的法律后果311

1.同林鸟各奔东西311

2.财产分割各得其所312

3.莫想离婚逃债务316

4.经济帮助解除顾虑317

5.别伤害了孩子317

诉讼篇325

一、权利被侵犯之后325

二、民事诉讼329

1.“秋菊”,你该先知道——民事诉讼概述329

2.诉讼征程第一步——起诉331

3.告状,也要“对号入座”——民事诉讼中的管辖333

4.莫把遗憾留给自己——民事诉讼时效335

5.当你不能“躬亲为之”——民事代理336

6.谨防“律师黑洞”——请律师应注意的几个问题338

7.“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诉讼第三人342

8.针锋相对,反戈一击——反诉344

9.对裁判不服时的选择——上诉及申诉345

10.手执判决书,亦不可轻举妄动——民事执行制度346

11.离婚案件,频繁而不平常——离婚诉讼的特殊性347

三、行政诉讼349

1.“民告官”,不再是天方夜谭——行政诉讼概述349

2.告官,亦不可随心所欲——行政诉讼案件范围352

3.该告哪个“官”——行政诉讼中如何确定被告354

4.“民主张,官举证”——行政诉讼中的举证制度356

5.何时“不停止原行政决定的执行”357

6.赔我没商量——行政侵权赔偿358

四、刑事诉讼360

1.别无选择——刑事诉讼概述360

2.报案,切忌张冠李戴——公、检、法机关案件受理范围362

3.一步一个脚印——公诉案件的处理程序364

4.回避,防人情之患于未然——公诉案件中受害人的权利(一)366

5.面对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公诉案件中受害人的权利(二)368

6.“不告不理”——自诉案件的范围及审理370

7.财产损失,无需自认倒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73

8.假如被推上被告席——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375

五、讼外裁决378

1.人民调解:社会“安全阀”378

2.经济仲裁:民执“判官笔”380

3.行政司法:让行政机关来当“裁判员”383

六、法律援助:为穷困者撑起的一把保护伞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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