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遗教全集》
作者 | 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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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 军事委员会政治部 |
参考页数 | 1072 |
出版时间 | 民国32(求助前请核对) 目录预览 |
ISBN号 | 无 — 求助条款 |
PDF编号 | 819460598(仅供预览,未存储实际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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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主义1
第一讲1
第二讲15
第三讲29
第四讲40
第五讲52
第六讲62
民权主义75
第一讲75
第二讲93
第三讲106
第四讲122
第五讲138
第六讲158
民生主义181
第一讲181
第二讲204
第三讲222
第四讲241
第一章以饮食为证257
第二章 以用钱为证268
第三章 以作文为证279
第四章 以七事为证285
第五章 知行总论297
第六章 能知必能行305
第七章 不知亦能行324
第八章 有志竟成331
篇首349
甲交父通之开发351
乙商港之开辟351
丙 铁路中心及终点并商港地设新式市街各具公用设备352
丁 水力之发展352
戊 设冶铁制钢并造士敏土之大工厂以供上列各项之需352
己 矿业之发展352
庚农业之发展352
辛 蒙古新疆之灌溉352
壬于中国北部及中部建造森林352
癸 移民于东三省蒙古新疆青海西藏352
第一计划354
第一部北方大港(插北方大港全图全景)355
第二部 西北铁路系统(插第一第二图)361
第三部 蒙古新疆之殖民365
第四部开浚运河以联络中国北部中部通渠及北方大港366
第五部 开发直隶山西煤铁矿源设立制铁炼钢工厂367
第二计划369
第一部东方大港(插第三第四图)369
第二部 整治扬子江(插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图)374
第三部 建设内河商埠389
第四部 改良扬子江之现存水路及运河395
第五部 创建大士敏士厂399
第三计划401
第一部改良广州为一世界港(插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图)401
第二部 改良广州水路系统(插第十四第十五图)410
第三部 建设中国西南铁路系统(插第十六图)419
第四部 建设沿海商埠及渔业港(插第十七图)425
第五部 创立造船厂436
第四计划438
第一部中央铁路系统438
第二部 东南铁路系统448
第三部 东北铁路系统453
第四部 矿张西北铁路系统463
第五部 高原铁路系统(插铁路计划总图)471
第六部 设机关车客货车制造厂479
第五计划480
第一部粮食工业481
第二部 衣服工业485
第三部 居室工业487
第四部 行动工业490
第五部 印刷工业491
第六计划493
第一部铁矿493
第二部 煤矿494
第三部油矿495
第四部 铜矿495
第五部 特种矿之探取496
第六部 矿业机械之制造496
第七部 治矿机厂之设立497
结论498
卷一结会503
第一章临时集会之组织法503
一节 会议之定义503
二节 会议之规则503
三节 会议之种类503
四节 召集之通式504
五节开会之秩序504
六节 主座之选举504
七节 被指名者多人505
八节 指名之附和505
九节 选举书记等505
十节 委员会506
第二章永久社会之成立法507
十一节 立会507
十二节 章程及规则508
十三节 职员508
十四节 职员之选举509
十五节 其他之选举510
十六节 无人当选510
十七节 大多数与较多数511
十八节 团体之成立511
第三章议事之秩序并额数511
十九节 循行之事511
二十节 议事之公式秩序512
二十一节 额数定义513
二十二节 额数为开会前之必要514
二十三节 开会后缺类之效力514
二十四节 数额数之法514
第四章会员之权利义务515
二十五节 会长之义务515
二十六节 会长之权利515
二十七节 会员之权利义务516
二十八节 副会长并书记之权利义务516
二十九节 全体之权限并缺席废置特别会等之规定517
三十节 特务会议518
卷二动议519
第五章动议519
三十一节 动议519
三十二节 处事之手续519
三十三节 动议之措词519
三十四节 何时可发动议520
三十五节 手续之演明式520
三十六节附和动议521
三十七节 附和之形式521
三十八节 极端之当选522
第六章离奇之动议并地位之释义522
三十九节 收囘动议之公例522
四十节 收囘之演明式523
四十一节 例外之事523
四十二节 分开动议523
四十三节 对等动议524
四十四节 地位释义524
四十五节 地位之讨得524
第七章讨论524
四十六节 讨论之权利525
四十七节 讨论之定义525
四十八节 何时为讨论之秩序525
四十九节 讨论法演明式526
五十节 限制讨论之例526
五十一节 演明式528
五十二节 驳论言辞528
五十三节 竞争地位529
五十四节 逊让地位530
五十五节 讨论之友恭530
五十六节 一致许可531
第八章停止讨论之动议531
五十七节 停止讨论动议之用法531
五十八节 停止讨论动议之效力532
五十九节 停止讨论动议之讨论532
六十节 停止讨论动议之演明式532
六十一节 停止动议与本问题动议之别533
六十二节 停止动议对于他动议之效力533
六十三节 停止动议对于本题一部分之效力534
六十四节 定时停止讨论534
第九章表决534
六十五节 表决方式534
六十六节 举手并起立535
六十七节 采法宜定535
六十八节 拍掌不宜用以表决535
六十九节 两面俱呈535
七十节表决疑问536
七十一节 同数536
七十二节 主座之特权536
七十三节 主座有表决之权利537
七十四节 点名表决537
七十五节 投票表决538
七十六节 由少数或多于大多数以取决538
第十章表决之复议538
七十七节 复议之定义538
七十八节 复议动议之效力538
七十九节 何时可发复议动议539
八十节 何人可发复议动议539
八十一节 折衷办法539
八十二节 讨论复议540
八十三节 得胜方面之释义540
八十四节 复议之演明式540
八十五节 不能复议之案541
八十六节 复议动议宜慎用541
八十七节 取消动议541
八十八节 两动议之功效542
卷三修正案543
第十一章修正之性质与效力543
八十九节 修正之性质543
九十节 修正案须有关系543
九十一节 修正案之效力544
九十二节 第一及第二之修正案544
九十三节 第一第二修正案之演明式545
九十四节 同时多过一个之修正案546
九十五节 先事声明547
九十六节 接纳修正案547
第十二章修正案之方法548
九十七节 修正之三法548
九十八节 宣述修正案之方式548
九十九节 加入方法549
一 百节 加入案之否决效力550
一百零一节 改变意思之必要550
一百零二节 删除之法550
一百零三节 删去修正案否决之效力551
一百零四节 删去案呈决之方式551
一百零五节 所弃之字可加入他处551
一百零六节 不字552
一百零七节 删去而加入之法552
一百零八节 删去而加入修正案否决之效力553
一百零九节 替代553
第十三章修正案之例外事件553
一百一十节 款项及时间之空白553
一百十一节 人名555
一百十二节不受修正之动议555
一百十三节 复议案555
一百十四节 修正之秩序555
卷四动议之顺序557
第十四章附属动议之顺序557
一百十五节 顺序之定义557
一百十六节 独立动议附属动议557
一百十七节 七种附属动议及其顺序等级557
一百十八节 议案顺序之演明式558
一百十九节 七种附属动议之目的560
一百二十节 定秩序之理由561
第十五章散会与搁置动议561
一百二十一节 散会动议561
一百二十二节 独立之散会动议561
一百二十三节 散会议之限制562
一百二十四节 散会之效果562
一百二十五节 有定时间562
一百二十六节 搁置动议563
一百二十七节 搁置议之效力563
一百二十八节 抽山山之动议563
第十六章延期动议564
一百二十九节有定时之延期564
一百三十节 其效力564
一百三十一节 此议之限制566
一百三十二节 无期延期566
一百三十三节 此议之效力566
第十七章付委动议566
一百三十四节付委567
一百三十五节 付委议之效力567
一百三十六节 带训令之付委议568
一百三十七节 问题之一部分569
一百三十八节 委选之事宜569
一百三十九节 独立之付委议569
第十八章委员及其报告570
一百四十节 委员之性质570
一百四十一节 委员之权限570
一百四十二节 报告571
一百四十三节 报告之呈递572
一百四十四节 要求报告572
一百四十五节 少数之报告573
一百四十六节 报告之演明式573
一百四十七节 复付委573
卷五权宜及秩序问题574
第十九章权宜问题574
一百四十八节 权宜问题之性质574
一百四十九节 权宜问题之定义574
一百五十节效力575
一百五十一节 演明式575
第二十章秩序问题576
一百五十二节 秩序问题之定义576
一百五十三节 主座之职务577
一百五十四节 秩序问题之效力577
一百五十五节申诉577
一百五十六节申诉表决之同数票578
一百五十七节 顺序578
一百五十八节 秩序问题及申诉之演明式579
结论585
附录章程並规则之范模587
议事表590
总理遣墨593
甲建国大纲593
一 制定建国大纲宣言593
二 国民政府建国大纲596
乙附录599
一 五权宪法599
二 国民党之政纲615
三 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618
四 中国之革命624
五中华民国建设之基础637
六 地方自治与主责任心642
七 自治制度为建设之基石643
八 成立正式政府巩固民国基础650
九 组织国民政府案之说明652
一○上李鸿章书655
一一 钱币革命667
一二 银行最高的信用是现兑671
一三 国际共同发展中国实业计划书677
一四中国实业当如何发展682
一五 民报发刊词685
一六国民月刊出世词687
一七 建设杂志发刊词690
一 兴中会言言言691
二 中国同盟会宣言695
三 临时大总统就职宣言698
四 国民党组党宣言700
五 国民党宣言704
六 为袁氏叛国对国民宣言714
七中华革命党宣言715
八 讨袁宣言717
九 讨袁二次言言719
一○规复约法宣言言723
一一 就海陆军大元帅职宣言726
一二 护法宣言728
一三 就大总统职宣言730
一四 就大总统职对外宣言731
一五 宣布粤变颠末表示统一意见宣言733
一六 中国国民党宣言737
一七 与越飞联合宣言741
一八 中国国民党改组宣言743
一九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745
二○北伐宣言757
二一 北上宣言760
二二 入京宣言764
甲关于三民主义者765
一 三民主义与中国民族之前途765
二 三民主义之具体办法774
三 三民主义为造成新世界之工具788
四 欲改造新国家当实行三民主义796
五 打破旧思想要用三民主义799
六 女子须明白三民主义811
七 同胞都要奉行三民主义827
八 五族联合之效力830
九 五族共和之真义832
一○中国民主革命之重要834
一一 共和与自由之真谛837
一二 民生主义之实施839
一三 续论民生主义之实施842
一四 民生主义与社会革命844
一五 提倡国家社会主义850
一六 社会主义之派别与方法852
一七 民生主义有四大纲872
一八 提倡民生主义之真义874
二九 关于民生主义之说明876
二 社会革命之正道879
二一平均地权之具体的说明881
二二 地价抽税问题883
二三 耕者要有其田885
乙关于建国方略者891
一 知难行易891
二 行之非艰知之维艰903
三 建设之两大要务905
四 欢迎外资与门户开放908
五 道路为建设着手之第一端911
六 建设铁路问题913
七 铁路为我国存亡大问题916
八 实业振兴与铁路计划921
九 广西应开辟道路924
丙其他927
一 军人精神教育927
二 大亚洲主义961
三 国民党奋斗之法宜兼注重宣传不宜专注重军事971
四 革命成功在乎革命党员有团体985
五 政党之精神在党员全体不在领袖一人989
六 党员之奋斗同于军队之奋斗992
七 主义胜过武力997
八 党员不可存心做官1001
九 革命军必须以一当百1009
一○ 革命军不可想升官发财1011
一一 革命在最后一定成功1025
一二 救国救民之主责任在革命军1032
一三 革命军的基础在高深的学问1040
一四 学生要立志做大事不可做大官1051
一五 革命成功个人不能有自由团体要有自由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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