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法院志 1912年-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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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中华民国时期(1912年——1949年5月)3

概述3

第一章民国时期司法4

第一节 机构沿革4

第二节 院址变迁5

第三节 历任主管9

第四节 设置职能10

第五节 审判情况14

第六节 律师制度22

第二章监所23

第一节 设置23

第二节 组织职能27

下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49年5月——1985年12月)38

概述38

第一章建国后的法院机构建置38

第一节 隶属变动38

第二节 机构设置39

第三节 地址变迁41

第四节 组织职能42

第五节 人员编制43

第六节 历任院长46

第七节 党团组织47

第二章审判工作49

第一节 刑事审判49

第二节 民事审判60

第三节 经济审判67

第四节 申诉复查67

第三章审判制度70

第一节 审级制度71

第二节 诉讼程序制度71

第三节 审判委员会制度72

第四节 人民陪审员制度73

第四章其他工作74

第一节 人民调解工作74

第二节 公证工作79

第三节 信访工作79

第四节 法制宣传80

第五节 基本建设81

附:大事记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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