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行政文件集 第2辑 外交》求取 ⇩

第二辑 外交1

专录1

中国国民党对外政策1

为广州商团事件对外宣言2

向英国麦克唐纳尔政府抗议书3

中央执行委员会答谢斐利滨参议院及克拉林君3

附斐利滨参议院克拉林君之演说辞5

国际7

美国政府敦请国民政府加入弭战公约照会7

中国加入弭战公约覆照9

国民政府谭主席致国际联盟秘书长特留蒙爵士电文10

国际联盟秘书长覆谭主席电文11

国民政府对外宣言12

陈部长代表国民政府致中英谈判开会词12

国民政府宣言13

国民政府外交部关于条约之宣言17

对英代表及其他各国申明书(附英代表备忘录)17

国民政府对外宣言18

国民政府关于重订新约之宣言19

中美21

关于解决南京事件往来文件21

黄部长致美公使照会21

美公使覆黄部长照会22

黄部长致美公使照会23

美公使覆黄部长照会23

黄部长致美公使照会23

美公使覆黄部长照会23

国民政府谭主席致美国总统愿理治电文24

整理中美两国关税关系之条约26

中英28

对英代表备忘录宣言28

附英代表备忘录并附件29

对英外长演说申明书30

附英外长张伯伦氏演说要旨31

外交部长复英国劳工界电文31

附英国劳工运动代表电文32

英国劳工援助中国自由联合会电文33

关于收回汉浔租界之协定34

收国汉口英租界之协定34

收回汉口英租界协定签字后之换文34

英代表致陈部长函34

乙 陈部长覆英代表函34

国民政府对英代表宣言35

收回九江英租界之协定35

关于变更九江英租界协定以无条件交还之函件36

英代表来函36

乙 陈部长覆函36

关于赔偿九江英侨损失之函件36

陈部长致英代表函36

乙 英代表覆陈部长函37

关于九江河岸码头地位执照之函件37

陈部长致英代表函37

乙 英使署书记召克满覆函38

关于解决南京事件往来文件38

王部长致英公使照会38

英公使覆王部长照会39

王部长致英公使照会39

英公使覆王部长照会39

王部长致英公使照会40

英公使覆王部长照会40

附录40

外交部为南京事件向英美抗议书40

乙 英国致外交部通牒41

丙 外交部覆英国通牒42

中英关税条约45

关于关税待遇之附件46

英公使致王部长照会46

乙 王部长覆英公使照会47

关于英国辖境之附件47

英公使致王部长照会47

乙 王部长覆英公使照会48

关于属金杂税之附件49

英公使致王部长照会49

乙 王部长覆英公使照会50

关于陆地税则之附件50

王部长致英公使照会50

乙 英公使覆王部长照会50

英国前驻华公使麻克类辞任国书51

英国公使蓝浦森赴任国书52

中日53

外交部向日本政府驻武汉代表提出之抗议53

外交部对日第一次抗议书54

外交部对日第二次抗议书55

黄部长在济南致日本外务大臣田中抗议电文56

附录57

日本第一次出兵申明书57

日本第二次出兵申明书58

日本第三次出兵申明书59

驳日本觉书节略60

附日本觉书译文60

关于商订新约文件61

外交部致日公使照会61

日公使覆外交部节略64

中德66

中德关税条约66

中法68

关于解决南京事件往来文件68

王部长致法代办照会68

法代办覆王部长照会68

王部长致法代办照会69

法代办覆王部长照会69

关于商订新约文件70

改订中法越南商约照会70

外交部致法代办照会70

中法关税条约71

关于第一条实施之附件72

法公使致王部长照会72

乙 王部长覆法公使照会72

关于各种悬案之附件72

法公使致王部长照会73

乙 王部长覆法公使照会73

关于越南边境之附件73

王部长致法公使照会73

乙 法公使覆王部长照会74

丙 法公使致王部长照会74

中丹75

关于商订新约文件75

外交部致丹公使商订新约照会75

外交部致丹公使照会75

商订中丹新约照会76

中丹友好通商条约77

关于取消领事裁判权之附件78

王部长致丹公使照会78

乙 丹公使覆王部长照会78

关于完税及杂居之附件79

王部长申明书(一)79

乙 王部长申明书(二)79

丙 两国共同申明书79

中葡80

关于商订新约文件80

黄部长致葡公使照会80

外交部致葡公使照会80

中葡友好通商条约81

关于取消领事裁判权之附件82

王部长致葡公使照会82

乙 葡公使覆王部长照会82

关于完税及杂居之附件83

王部长申明书(一)83

乙 王部长申明书(二)83

丙 两国共同申明书83

关于第一条解释之附件84

葡公使致王部长照会84

乙 王部长覆葡公使照会84

关于领土解释之附件85

王部长致葡公使照会85

乙 葡公使覆王部长照会85

中义86

关于商订新约文件86

改订中义商约照会86

外交部致义公使照会86

中义友好通商条约87

关于取消领事裁判权之附件88

王长部致义公使照会88

义公使覆王部长照会88

关于完税及杂居之附件89

王部长申明书(一)89

王部长申明书(二)89

两国共同申明书90

中荷91

关于商订新约文件91

外交部致荷公使照会91

中荷关税条约92

关于第一条解释之附件93

荷公使致王部长照会93

乙 王部长覆荷公使照会93

中瑞95

关于商订新约文件95

中瑞关税条约96

关于第一条解释之附件96

瑞代办致王部长照会97

乙 王部长覆瑞代办照会97

中西98

关于商订新约文件98

外交部致西公使照会98

外交部致西公使照会98

中西友好通商条约99

关于取消领事裁判权之附件100

西公使致王部长照会100

乙 王部长覆西公使照会101

关于完税及杂居之附件101

王部长申明书101

乙 王部长申明书101

丙 两国共同申明书102

中挪103

关于商订新约文件103

外交部致挪代办照会103

王部长致挪代办照会104

挪代办覆王部长照会104

中挪关税条约104

中比106

关于商订新约文件106

王部长致比代办照会106

中比友好通商条约106

关于取消领事裁判权之附件107

王部长致比代办照会107

比代办覆王部长照会108

关于完税及杂居之附件108

王部长申明书108

乙 两国共同申明书108

附录110

陈部长之外交报告110

1929.01《国民政府行政文件集 第2辑 外交》由于是年代较久的资料都绝版了,几乎不可能购买到实物。如果大家为了学习确实需要,可向博主求助其电子版PDF文件。对合法合规的求助,我会当即受理并将下载地址发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