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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种差价政策865

第五次全国物价工作会议各种差价政策方案一九五五年六月865

地区差价883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转发关于调整地区差价的报告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十五日883

商业部关于目前掌握工业品销售价格的几点意见(摘录)一九五六年三月十九日887

商业部催请各地坚决贯彻中商寅152号电规定之调整中小城市间地区差价的指示一九五六年五月九日889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品地区差价的指示一九五六年七月六日890

国务院(五办)“关于调整工业品地区差价的指示”的补充指示一九五六年七月八日891

国务院调整辽、吉、黑三省工业品地区差价一九五六年八月十八日892

商业部关于调整东北地区工业品地区差价问题的批复一九五六年九月三十日893

商业部物价工作会议文件——关于工业品地区差价的补充规定(修正稿)一九五七年十一月894

商业部转发全国物价委员会“关于调整工业品城乡差价的几项规定”一九六三年二月二十三日905

商业部对体轻价小加不上城乡差价的工业品都不计算城乡差价的通知一九六五年十月十五日909

商业部、全国物价委员会请准备研究调整百货、文化用品、自行车、收音机地区差价资料的通知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八日910

全国物价委员会、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调整百货、文化用品地区差价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一九六六年六月一日915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品地区差价的报告”批示一九六六年六月七日930

商业部、全国物价委员会、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百货、文化大商品和收音机、自行车现行地区差价调整以后,内部调拨折扣问题的通知一九六六年九月二十日940

全国物价委员会、纺织工业部、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对西部地区棉纱、棉布地区差价的安排意见一九六六年九月二十六日942

全国物价委员会关于工业品城乡差价的答复一九六六年九月二十七日946

商业部关于请研究提出改革卷烟地区差价方案的通知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八日948

商业部、全国物价委员会、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调整西部地区针棉织品地区差价的通知一九六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950

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复“陕西省新建铁路通车后调整地区差价的报告”一九七三年十月十二日953

商业部关于调整五金、交电商品地区差价的通知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957

保护价格965

商业部、对外贸易部、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第五次民族贸易工作会议情况的报告(摘录)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965

商业部、财政部批复一九六三年边远山区、边远牧区民族贸易企业三项照顾问题的联合通知一九六三年八月七日966

国务院批转全国物价委员会“关于处理在边远地区和贫瘠山区实行保护价所发生的亏损问题的报告”一九六四年一月三十日969

商业部关于今后有关边远山区、边远牧区民族贸易实行价格补贴审批问题的通知一九六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971

商业部、对外贸易部、第一轻工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政部关于边远地区和贫瘠山区实行保护价发生价差损失的财务处理试行办法一九六六年四月二日972

商业部、财政部关于边远地区和深山区收购三类农副产品实行运费补贴的联合通知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八日975

财政部、商业部关于重申对边远山区、边远牧区民族贸易企业三项照顾问题的联合通知一九七三年四月二十三日976

财政部、商业部关于边远地区和深山区收购三类农副产品实行运费补贴的补充通知一九七三年九月二十二日978

批零差价983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批转中央商业部复华东贸易部调整批零差价与批发起点的信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五日983

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关于改定卷烟批发起点与批零差价的通知一九五三年三月十八日987

商业部关于适当扩大零星小百货的批零差率的通知一九五五年六月九日988

商业部关于纠正降低零星商品批零差价的通知一九五六年三月二十四日992

质量差价997

商业部物价工作会议文件——工业品质量差价方案一九五七年十一月997

商业部介绍邵阳百货批发站实行百货小商品按质论价工作的经验一九六五年三月十八日1010

三、物价管理制度和办法1019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批发物价应根据中贸部决定的电一九五○年二月二十四日1019

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关于三月份全月物价的决定(摘录)一九五○年三月一日1019

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关于掌握牌价机动权的方案一九五一年四月二日1020

商业部转知中财委批复全国物价工作仍由商业部负责的通知一九五二年九月二十二日1023

第四次全国物价工作会议文件——一九五三年物价部门工作任务和制度(摘录)一九五三年四月1024

商业部为颁发全国第五次物价预备会议文件由——当前物价部门工作制度(摘录)一九五四年十一月1026

第五次全国物价工作会议文件——国营商业牌价掌握分工制度(摘录)一九五五年六月1036

国务院关于将物价指数的编制工作交由各级统计部门负责的决定一九五六年三月二十九日1049

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试行“关于加强农村市场物价工作领导和管理意见”的联合通知一九五六年五月二十九日1050

商业部转告国务院对贵州省“关于物价工作方面的联系问题的批复一九五七年二月十四日1054

国务院关于各级人民委员会应即设立物价委员会的通知一九五七年八月六日1055

商业部物价工作会议文件——工业品价格管理工作制度(修正稿)一九五七年十一月1057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物价管理权限和有关商业管理体制的几项规定一九五八年四月十一日106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市场物价分级管理的规定一九五八年十月十八日1068

商业部颁发“商业部系统物价工作制度”一九六○年八月二十三日1070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国物价委员会的决定一九六二年五月十八日1073

国务院关于物价管理的试行规定一九六三年四月十三日1074

国务院批转全国物价委员会“关于加强和充实物价工作机构的报告”一九六四年四月四日1078

全国物价委员会关于颁发国务院有关部门统一管理价格的产品(商品)目录(修改本)的通知一九六四年四月十五日1081

全国物价委员会颁发“基层商业企业物价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一九六四年五月二十八日1085

商业部印发商业部归口经营范围内地方管理价格的联系商品目录一九六四年六月十三日1093

国务院批转全国物价委员会“关于国营工商企业商品作价的规定”一九六四年九月二日1096

全国物价委员会颁发“重工业产品出厂价格管理办法”一九六四年十一月四日1103

国务院批转全国物价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审价工作的报告”一九六四年五月二十六日1113

全国物价委员会关于各地在调整商品价格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一九六四年八月二十九日1118

全国物价委员会印发《全国审价座谈会关于几个问题的讨论纪要》一九六五年六月三十日1119

国务院批转全国物价委员会关于审价工作基本情况和有关政策界限问题的报告一九六五年八月七日1126

全国物价委员会关于城市修理服务行业收费和饮食业价格问题纪要通知一九六五年十二月四日1131

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分工管理价格的产品(商品)目录的通知一九七三年十二月五日1134

商业部关于印发《平衡价格商品目录》的通知一九七四年五月二十七日1137

商业部关于严格物价审批权限的通知一九七四年五月三十一日1141

商业部关于产地价格调整后销地价格是否相应调整的批复一九七八年三月九日1142

商业部转发上海市第一商业局《关于试销价格、一次有效价格和撤销价格的管理办法》的通知一九七五年三月二十一日1143

商业部、国家物价总局关于安排主要进口商品价格时请注意价格衔接的意见一九八○年二月四日1148

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机械工业委员会、国务院国防工办、财政部、国家物资总局关于印发《军工企业生产民品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一九八○年五月八日1149

国务院关于加强物价机构的通知一九八○年五月二十六日1155

商业部关于各地自行购进进口手表订价问题的通知一九八○年六月五日1157

商业部五金交电化工局关于地方外汇进口交电商品销价安排意见的函一九八○年八月三十日1158

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摘录)一九八○年九月二日1159

商业部物价局转发国家物价总局《关于加强物价保密工作的通知》一九八○年十月二十三日1161

四、作价办法和规定1167

商业部系统内部调拨作价1167

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关于各专业公司系统内部调拨作价的规定一九五一年六月八日1167

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颁发国营商业各公司之间调拨作价办法一九五三年八月四日1169

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颁发“商业部系统各公司之间调拨作价优待办法”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九日1171

商业部关于商业部公司系统内部调拨作价作部分修改的决定一九五六年三月十九日1175

商业部颁发本部修正所属各专业公司系统内部调拨商品作价办法一九五七年四月六日1177

商业部补充规定小商品调拨作价办法一九五七年八月八日1189

商业部、城市服务部关于城市服务部系统对商业部系统所属百货公司、地方贸易公司、民族贸易公司供应副食品作价办法的联合通知一九五八年一月十一日1190

第一商业部关于县公司、三级商店及以下的调拨作价办法一九五八年四月十日1192

第一商业部关于小商品调拨作价掌握权限下放地方掌握的通知一九五八年四月三十日1193

商业部关于小商品调拨作价问题一九六二年八月二十五日1194

商业部关于后进企业产品商业系统内部调拨作价办法的几点意见一九六四年十二月十七日1195

商业部关于毛毯调拨价格问题的意见一九八○年十二月三十日1197

商业部关于毛巾调拨价格问题的通知一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198

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作价1203

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各专业公司今后供给零售公司及合作社物资作价办法一九五○年九月七日1203

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各专业公司供给合作社货物作价办法应遵照中财委规定并改变供给零售公司食油优待率一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204

商业部、林业部、轻工业部、对外贸易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国营商业改变对供销合作社商品价格优待率的规定及对供销合作社进货作价办法的联合通知一九五五年二月十六日1205

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对合作社优待作价的几点补充说明一九五五年三月十一日1208

商业部规定大中城市国营商业取消对合作社优待办法一九五五年四月五日1210

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修正国营公司对合作社供货作价办法一九五五年十月二十日1211

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之间供货作价问题的批复一九六二年七月二十六日1215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商业部关于没有设置国营商业机构地区作价问题的批复一九六二年十月二十三日1216

商业部关于某些降价幅度较大的工业品对基层供销社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退补办法的通知一九六四年五月二十七日1217

商业部关于修改工业品降价对基层供销社退补办法的通知一九六五年九月十三日1219

商业部关于工业品降价对基层供销社退补办法的执行问题一九六七年五月十六日1221

供销合作总社、商业部关于工业品降价后对基层社实行退补办法的批复一九七八年七月二十四日1222

进出口商品作价1225

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一九五三年业务关系协议书一九五三年一月三十一日1225

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颁发两部所属公司一九五四年业务合同条文希即签订执行一九五四年六月二十一日1229

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关于一九五四年两部协议作价的补充规定一九五四年六月二十九日1231

商业部、对外贸易部关于颁发内外贸之间进出口商品的作价办法的联合通知一九六○年六月十三日1232

对外贸易部、商业部关于不合出口商品移供内销有关交接工作的规定一九六二年四月十九日1236

国务院关于进口商品实行统一作价办法的暂行规定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十七日1239

全国物价委员会关于颁发“进口商品统一作价办法的实施细则草案”的通知一九六四年四月十七日1242

全国物价委员会关于执行《进口商品统一作价办法的实施细则草案》的补充通知一九六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1249

商业部关于援外市场商品作价的通知一九六五年六月十一日1250

国务院关于供应出口商品统一作价办法的暂行规定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十一日1251

国家计划委员会答复进口工具、轴承、仪器、仪表作价问题一九七三年六月十三日1254

国务院转发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进口商品作价办法修改意见的报告一九七五年二月五日1255

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进口商品扩大按国内同类产品价格作价的通知一九七五年四月十二日1259

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改变进口商品作价加成比例的通知一九七七年三月八日1261

国家计划委员会、对外贸易部、商业部、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外贸出口商品转内销的若干规定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1262

商业部物价局转发上海市贯彻《关于外贸出口商品转内销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一九七九年三月十二日1264

国务院批转国家物价总局关于出口工业品供应作价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一九七九年八月二十一日1267

国务院批转国家进出口委等部委关于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格试行办法的报告一九八○年七月二十四日1272

国家物价总局关于进口商品国内作价问题的通知一九八○年十二月三十日1280

国营商业与其他部门作价1285

商业部、中央手工业管理局国营商业供应手工业生产社生产原料作价问题的联合通知一九五七年四月一日1285

国务院关于公私合营厂矿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所需要的国家统配、部管原材料改用调拨价格的规定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十九日1286

商业部关于须通过商业部门按调拨价格供应中小城市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所需统配、部管原材料加收一定手续费订定代理调拨价办法一九五七年十二月十日1290

商业部答复各地关于制定统配部管原材料的代理调拨价格中的问题一九五八年一月十三日1292

商业部关于通过商业部门供应的统一分配物资改用调拨价格加手续费用作价的意见一九五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293

商业部物价局复关于通过商业部门供应的国家统一分配物资的手续费用等问题一九六○年二月十六日1296

全国物价委员会关于对集体所有制企业产品作价问题的复文一九六二年七月十三日1297

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对消费合作社作价问题一九六二年十一月十七日1298

商业部、铁道部关于供应铁路商店的铁路职工用的生活用品和供应铁路系统企业单位用的劳保用品及列车员制服作价问题的补充通知一九六三年十月九日1299

商业部转发全国物价委员会《关于轻工业、手工业所需原材料供应作价的具体规定》的通知一九六五年四月八日1301

全国物价委员会复城市街道工业企业产品如何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出厂价格问题一九六六年六月十日1307

商业部、城市服务部、解放军总后方勤务部关于军人服务社有关问题的通知(摘录)一九五七年五月二十五日1309

总后勤部、财政部、供销合作总社、商业部关于整顿军人服务社的通知(摘录)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十五日1311

商业部、财政部、供销合作总社、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总后勤部关于军人服务社几个问题的补充通知(摘录)一九七九年六月十六日1313

商业部关于供应有证商贩商品作价问题一九八○年四月三日1314

商业部、财政部、供销合作总社、总后勤部关于改变军人服务社的进货价格和利润管理的通知一九八○年七月三日1315

按对象划分批发与零售1319

商业部关于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执行按销售对象划分批发与零售的报告一九五六年二月二十五日1319

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按对象划分批发和零售的意见一九六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1323

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按对象划分批发和零售的意见”的意见一九六六年九月十四日1329

其他有关作价规定1333

商业部对零售商品采取的“实物找零”办法应予废止的通知一九五六年三月十二日1333

商业部统一规定按销价为基数计算进销差率的通知一九五六年四月二十一日1335

第一商业部关于批零不分商品价格、零售价格尾数和简化差价计算公式等问题的补充规定一九五八年三月一日1335

商业部关于工商利润分配问题的意见一九六二年五月九日1346

全国物价委员会关于工商利润分配问题的复文一九六二年八月二十四日1347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商业部关于商品零售价格尾数处理问题的通知一九六五年四月八日1348

五、商品削价处理办法1353

商业部关于目前处理冷背、残损、变质商品的临时指示一九五六年八月十七日1353

商业部关于修订颁发“商业部系统残损变质商品处理办法”的通知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五日1361

商业部关于质次价高的库存工业品,实行按质论价、削价处理的指示一九六三年七月三十一日1367

商业部关于质次价高老产品削价处理范围问题一九六三年九月三十日1370

商业部关于转发“山东省商品厅对削价处理商品的八条纪律”的通知一九六三年十月八日1371

商业部关于产地已列为“三清”削价的商品销地按产地销售价格相应削价销售的通知一九六三年十月二十二日1373

商业部关于修改“三清”有问题商品和库存老产品削价处理审批权限的通知一九六四年二月三日1374

商业部关于“商业部系统残损变质商品处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一九六四年二月八日1377

商业部复库存老产品削价处理权限的范围一九六四年五月二十日1379

商业部对于“三清”商品、老产品削价处理审批权限的补充规定一九六四年六月八日1380

商业部关于颁发《商业部系统老产品削价处理试行办法(草案)》的通知一九六四年七月二十三日1381

商业部关于“三清”有问题商品和质次价高老产品削价处理审批权限问题的函一九六四年八月二十日1389

商业部关于计算削价损失口径问题的批复一九六四年八月二十四日1390

商业部关于中成药不适用“商业部系统老产品削价处理试行办法(草案)”的通知一九六五年一月八日1392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商品的削价处理和适当增加一部分商品储备的紧急通知一九六五年四月二十九日1393

商业部关于停止老产品削价审批处理办法和颁发“日用工业品销售价格按质论价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一九六六年一月二十九日1395

商业部军事代表业务办公室关于商业部主管的财产损失处理权限交省管理的通知一九六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401

商业部关于严格控制商品削价处理的通知一九七二年三月二十五日1402

商业部关于库存质次价高商品贯彻按质论价必须争取及时销售的通知一九七八年十月二十六日1404

商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库存质次价高商品处理工作的通知一九七九年二月十二日1406

商业部关于严格控制有问题商品削价处理的通知一九七九年七月四日1408

商业部转发湖南、四川两省下放残次冷背商品削价处理审批权限(摘要)的通知一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1410

六、高价商品部分主要文件1419

中共中央批转财贸办公室关于继续扩大高价糖果和高价糕点供应范围的报告一九六一年二月二十八日1419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财贸办公室关于销售高价自行车的报告一九六二年三月二十五日1423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财贸办公室关于提高钟表销售价格的报告一九六二年四月九日1426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财贸办公室“关于提高各种名酒、用粮食酿造的白酒、啤酒的销售价格的报告”一九六二年四月九日1432

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关于在大城市开始出售高价针织品和高价手表的通知一九六二年四月二十八日1436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财贸办公室关于适当扩大高价饭馆营业额的报告一九六二年五月二日1437

商业部关于迅速展开销售高级针织品的通知一九六二年五月九日1440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财贸办公室“关于提高照相业价格和主要照相材料价格的报告”一九六二年五月九日1441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财贸办公室“关于在农村销售高价砂糖的报告一九六二年五月十日1444

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调整照相价格问题的联合通知一九六二年五月十七日1446

中共中央、国务院复西藏地区暂不实行高价措施一九六二年六月二十三日1449

商业部关于照相业提价后存在问题解决意见的通知一九六二年七月二十七日1450

商业部关于调整高价商品价格的通知一九六二年七月二十八日1451

全国物价委员会、商业部关于第二次降低高价商品价格的通知一九六二年十月十九日1455

商业部关于降低主要照相材料和照相价格的通知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1458

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关于在一九六三年三月调整一次高价商品销售价格的报告一九六三年三月十四日1459

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关于高价饭馆退出高价商品范围的报告一九六三年六月二十八日1464

国务院关于调整高价白酒销售价格的通知一九六三年六月二十八日1467

商业部关于调低高价名酒销售价格的通知一九六三年七月十日1468

商业部关于调整高价糖果高价糕点销售价格和高价糕点减收粮票的通知一九六三年七月十二日1469

商业部关于销售高价国产卷烟的通知一九六三年九月十二日1470

商业部关于退出高价的几种全国名酒销售价格的通知一九六三年九月二十七日1473

商业部、全国物价委员会关于红糖实行平价敞开供应并调低高价白糖销售价格的通知一九六四年十二月十九日1475

商业部、全国物价委员会关于调整高价自行车、手表价格并退出高价范围的通知一九六四年十二月二十日1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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