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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新刑事审判方式3

第一章 新刑事审判方式概述3

第一节 新刑事审判方式的概念和特点3

一、新刑事审判方式的概念3

目 录3

1.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审判人员素质,加强7

二、新刑事审判方式的特点7

对当事人的指导 (1617

法律和行政法规不一致的应当执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的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与8

复函(1 993年3月11日) (2328

三、新刑事案件审判方式的现存不足10

(一)直接开庭12

一、新刑事审判方式的内容12

第二节 新刑事审判方式的内容、规则12

(二)公开审判14

(三)控、辩、审诉讼地位独立15

(四)实行当事人陈述17

(五)公诉人、辩护人举证、法院核证18

(六)当庭互相质证认证和合议庭认证20

(七)当庭辩论22

(八)适用法律建议23

(九)法官听述、听证、听辩24

(十)合议庭当庭裁判25

(一)庭前指导规则26

二、新刑事审判方式的一般规则26

(二)庭前准备规则27

(三)开庭审理规则29

(四)指导当庭陈述规则29

(五)指导当庭举证规则30

(六)指导当庭质证规则33

(七)指导当庭辩论规则34

(八)指导当庭调解规则35

(九)当庭裁判规则36

第三节 新刑事审判方式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39

一、关于主要证据39

二、关于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的阅卷范围40

三、关于证人出庭作证41

第二章 新刑事审判方式(公诉案件)的开庭前43

审查和准备43

第一节 新刑事审判方式(公诉案件)开庭前审查43

一、开庭前审查程序的改革43

二、庭前审查的概念、性质和任务44

三、开庭前的程序性审查45

一、法院的开庭前准备50

第二节 新刑事审判方式(公诉案件)开庭前准备50

(一)参诉指导51

(二)举证指导52

(五)告知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53

(四)对在押被告人办理换押手续53

(三)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53

(六)送达人民法院起诉书副本,告知当事人委托辩护人或54

诉讼代理人54

(七)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54

(八)通知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阅卷54

(九)通知被告人、辩护人提供与证据有关的材料55

(十)收集、调取证据材料55

(十一)将开庭的时间和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55

(十二)向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送达传票和通知书55

(十四)上述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应当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56

(十三)公开审判的案件,先期进行公告56

书记员签员56

(一)审查57

二、人民检察院开庭前的准备57

(二)制作起诉书58

(三)证据材料的移送60

(四)准备出庭63

1.与犯罪嫌疑人取得联系64

三、辩护律师于开庭前的准备64

(一)侦查阶段64

2.会见犯罪嫌疑人65

4.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67

3.提供法律咨询67

5.申请解除强制措施69

(二)起诉阶段69

1.查阅案卷材料71

2.收集证据材料73

3.向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反映意见75

4.代理申诉76

(三)诉讼阶段77

1.查阅案卷材料77

2.审阅起诉书80

3会见被告人81

4.制作辩护词82

5.编制办案卷宗85

6.其他准备工作87

第一节 人民法院的庭审运作88

一、开庭88

运作88

第三章 新刑事审判方式(公诉案件)的庭审88

二、法庭调查89

三、法庭辩论93

1.公诉人举证范围 (193

四、被告人最后陈述94

五、评议、宣判94

六、延期审理、变更、追加及撤回起诉95

(一)延期审理95

3.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的范围 (196

(二)变更、追加、撤回起诉96

七、法庭审判记录96

第二节 人民检察院参与庭审的运作96

(一)首次陈述97

(二)询问证人97

(三)讯问被告人100

(五)出示物证101

(四)询问鉴定人101

(七)辩论102

检察笔录以及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102

的陈述笔录、未到庭的鉴定人作出的鉴定书、勘验、102

(六)宣读书证、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未到庭的被害人102

(八)要求法庭延期审理104

第三节 新刑事审判方式律师参与庭审的运作105

一、法庭调查阶段105

(一)提出己方证人、鉴定人105

1.律师提请传唤己方证人出庭作证105

2.律师提请传唤己方鉴定人出庭作证107

1.律师出示未到庭的证人证言、鉴定结论108

(二)出示书面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物证等其他证据108

2.律师出示物证109

(三)询问被害人110

1.询问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关系110

2.询问被害人的方式要恰当110

3.询问被害人受侵害时的具体情况110

3.律师出示其他证据110

5.从对被害人的询问中发现证据目录上尚未列明的证据111

1.律师交叉询问对方出庭证人111

(四)交叉询问对方出庭证人、鉴定人等111

4.询问被害人关于案件事实陈述的具体内容111

2.律师交叉询问出庭鉴定人114

3.律师交叉询问出庭的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114

(五)对对方其他证据的质证115

附一: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庭审程序117

二、法庭辩论阶段117

附二:新刑事(公诉案件)审判方式审理程序介绍实例128

第一节 新刑事审判方式(自诉案件)开庭前审查150

第四章 新刑事审判方式(自诉案件)开庭前的150

审查和准备150

一、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150

二、自诉案件的法律特征151

四、刑事自诉状152

三、刑事自诉案件的起诉条件152

五、不予受理153

六、刑事自诉案件的管辖审查154

七、立案处理154

第二节 新刑事审判方式(自诉案件)开庭前准备155

一、人民法院的开庭前准备155

(一)应诉指导155

(二)庭前准备158

二、律师的开庭前准备160

一、准备开庭163

第五章 新刑事(自诉)审判方式的庭审运作163

第一节 人民法院的庭审运作163

二、新刑事(自诉)审判方式当庭陈述的运作165

三、新刑事(自诉)审判方式当庭举证的运作166

四、新刑事(自诉)审判方式当庭质证的运作166

五、新刑事(自诉)审判方式当庭辩论的运作168

附:自诉案件的受理范围168

第二节 律师参与庭审的运作170

一、确定自诉人是否出庭171

二、法庭调查阶段的律师代理171

五、判决、裁定宣告后的律师代理172

四、配合法院促成和解172

三、法庭辩论阶段的律师代理172

第六章 新刑事审判方式中的证据174

第一节 新刑事审判方式证据的一般理论174

一、证据的概念174

(一)证据的证明力175

二、证据的特性175

(二)证据的证据能力176

(一)物证179

三、证据的种类179

(二)书证180

(三)证人证言180

(四)被害人陈述182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183

(六)鉴定结论185

(七)勘验、检查笔录186

1.勘验笔录186

2.检查笔录187

(八)视听资料187

1.公诉人举证范围188

一、走私案件的举证范围188

第二节 部分常见公诉案件的证据范围188

2.辩护人举证范围192

二、偷税案件的举证范围192

3.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的范围192

2.辩护人举证范围195

三、伪造有价证券案件的举证范围196

1.公诉人的举证范围196

2.辩护人举证范围198

3.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的范围199

四、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的举证范围199

1.公诉人举证范围199

2.辩护人举证范围203

3.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的范围203

五、故意杀人案件的举证范围203

1.公诉人举证范围203

3.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范围207

2.辩护人举证范围207

六、强奸妇女案件的举证范围208

4.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的范围208

1.公诉人举证范围208

3.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范围212

4.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的范围212

2.辩护人举证范围212

七、拐卖人口案件的举证范围213

1.公诉人举证范围213

3.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范围216

2.辩护人举证范围216

4.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的范围217

八、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案件的举证范围217

1.公诉人举证范围217

3.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的范围219

2.辩护人举证范围219

4.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的范围219

九、绑架妇女、儿童案件的举证范围220

1.公证人举证范围220

4.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的范围223

十、抢劫案件的举证范围223

1.公诉人举证范围223

3.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的范围223

2.辩护人举证范围223

2.辩护人举证范围227

1.公诉人举证范围228

十一、盗窃案件的举证范围228

4.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的范围228

3.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的范围228

3.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的范围232

1.公诉人举证范围232

2.辩护人举证范围232

十二、诈骗案件的举证范围232

2.辩护人举证范围235

3.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的范围235

十三、贪污案件的举证范围236

1.公诉人举证范围236

1.公诉人举证范围239

2.辩护人举证范围239

3.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的范围239

十四、挪用公款案件的举证范围239

第三节 部分常见刑事自诉案件的举证责任的范围242

2.辩护人举证范围242

一、伤害案件的举证范围242

1.自诉人举证范围242

3.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的范围242

3.举证须知245

二、侮辱、诽谤案件的举证范围245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245

1.自诉人举证范围246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247

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的举证范围247

1.自诉人举证范围248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250

四、重婚案件的举证范围250

1.自诉人举证范围250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252

五、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件的举证范围252

1.自诉人举证范围252

2.人民法院以职权调查证据的范围254

六、虐待案件的举证范围255

1.自诉人举证范围255

七、遗弃案件的举证范围257

1.自诉人举证范围257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257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259

附:新刑事审判方式中的证据有关案例精选259

第一节 新刑事(自诉)审判方式文书规范 .265

一、询问证人笔录规范265

1概念265

2.内容265

3.样式265

第七章 新刑事审判方式文书规范格式265

3.样式266

二、证人出庭作证笔录规范266

1.概念266

2.内容266

1概念268

三、刑事(公诉)鉴定结论规范268

2.内容268

3.样式268

2.内容269

3.样式269

四、勘验笔录规范269

1.概念269

1.概念272

2.内容272

3.样式272

五、一审普通程序刑事庭审笔录规范272

六、简易程序庭审笔录规范294

1.概念294

2.内容294

3.样式294

1.概念304

3.样式304

2.内容304

七、第二审程序刑事庭审笔录规范304

2.内容329

3.样式329

1.概念329

八、再审程序刑事庭审笔录规范329

九、合议庭评议笔录规范351

1.概念351

2.内容351

3.样式352

2.内容353

十、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规范353

1.概念353

3.样式354

1.概念355

十一、一审刑事判决书的规范355

2.内容356

3.样式356

1.概念357

十二、二审刑事判决书的规范357

3.样式358

2.内容358

十三、再审刑事判决书的规范359

1.概念359

3.样式360

2.内容360

3.样式362

2.内容362

十四、一审刑事裁定书的规范362

1.概念362

3.样式363

1.概念363

十五、二审刑事裁定书的规范363

2.内容363

十六、再审刑事裁定书的规范365

2.内容365

1.概念365

3.样式365

2.内容366

3.样式366

十七、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规范366

1.概念366

十八、二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规范368

1.概念368

2.内容368

3.样式368

十九、再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规范371

1.概念371

2.内容371

3.样式371

1.概念373

2.内容373

二十、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的规范373

3.样式374

2.内容375

3.样式375

1.概念375

二十一、二审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的规范375

二十二、再审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的规范376

1.概念376

2.内容377

3.样式377

第二节 新刑事(自诉)审判方式文书规范378

2.内容378

一、询问证人笔录规范378

1.概念378

3.样式378

二、证人出庭作证笔录规范379

1.概念379

2.内容379

3.样式380

2.内容381

3.样式381

三、刑事自诉鉴定结论规范381

1.概念381

1.概念382

2.内容382

四、刑事自诉勘验笔录规范382

3.样式383

五、一审普通程序刑事自诉庭审笔录规范384

1.概念384

3.样式385

2.内容385

3.样式401

1.概念401

六、简易程序刑事自诉庭审笔录规范401

2.内容401

七、第二审程序刑事自诉庭审笔录规范410

1.概念410

2.内容410

3.样式410

3.样式425

八、再审程序刑事自诉庭审笔录规范425

1.概念425

2.内容425

1.概念438

九、合议庭评议笔录规范438

2.内容438

十、审判委员讨论案件笔录规范439

3.样式439

1.概念443

十一、一审刑事自诉调解书的规范443

2.内容443

3.样式443

3.样式445

十二、二审刑事自诉调解书的规范445

1.概念445

2.内容445

2.内容447

3.样式447

十三、再审刑事自诉调解书的规范447

1.概念447

十四、一审刑事自诉裁定书的规范448

1.概念448

2.内容448

3.样式448

十五、二审刑事自诉裁定书的规范449

1.概念449

2.内容450

3.样式450

十六、再审刑事自诉裁定书的规范451

1.概念451

十七、一审刑事自诉判决书的规范452

1.概念452

3.样式452

2.内容452

2.内容453

3.样式453

十八、二审刑事自诉判决书的规范454

1.概念454

3.样式455

2.内容455

2.内容457

十九、再审刑事自诉判决书的规范457

1.概念457

3.样式457

附:新刑事审判方式法院部分文书实例459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487

第三节 人民检察院参与新刑事审判方式文书规范487

一、要求提供证据材料通知书487

1.概念487

1.概念489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489

3.样式489

二、补充侦查决定书489

3.样式491

三、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491

1.概念491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492

3.样式492

1.概念493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493

四、起诉书493

3.样式500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502

3.格式502

1.概念502

五、提起公诉案件证人名单502

六、提起公诉案件证据目录503

1.概念503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503

3.样式503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504

七、换押证504

1.概念504

3.格式505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506

八、不起诉决定书506

1.概念506

3.样式507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509

1.概念509

3.样式509

九、检察意见书509

十、复查决定书510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510

1.概念510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511

3.样式511

1.概念511

十一、撤销不起诉决定书511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513

3.样式513

十二、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513

1.概念513

3.样式514

1.概念515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515

十三、适用简易程序意见书515

3.样式516

十四、派员出席法庭执行职务通知书517

1.概念517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517

3.样式518

1.概念519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519

十五、撤回起诉决定书519

3.格式520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521

1.概念521

十六、延期审理建议书521

3.样式522

十七、抗诉请求答复书523

1.概念523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523

3.样式 .524

2.内容结构和写法525

十八、刑事抗诉书525

1.概念525

3.样式529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530

十九、撤回抗诉决定书530

1.概念530

3.格式531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533

二十、纠正审理违法意见书533

1.概念533

1.概念534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534

3.样式534

二十一、批准聘请律师通知书534

3.样式535

二十二、不批准聘请律师通知书536

1.概念536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536

3.样式537

1.概念538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538

二十三、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538

3.样式539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541

1.概念541

二十四、不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541

3.样式542

二十五、批准会见被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通知书542

1.概念542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543

3.样式543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544

二十六、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544

1.概念544

3.样式545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546

二十七、委托辩护人告知书546

1.概念546

3.样式547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548

二十八、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许可证548

1.概念548

3.样式549

1.概念550

二十九、出庭笔录550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550

3.格式552

2.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553

三十、随案移送物品、文件清单553

1.概念553

第四节 律师参与新刑事审判方式文书格式554

一、刑事自诉状554

1.概念554

2.内容和写法554

3.格式554

3.刑事自诉状格式557

二、刑事上诉状558

1.概念558

2.内容和写法559

3.刑事上诉状格式561

2.内容与写法562

三、刑事申诉状562

1.概念562

3.刑事申诉状格式564

1.概念565

2.内容和写法565

四、刑事反诉状565

3.刑事反诉状格式567

五、刑事撤诉状568

1.概念568

2.内容和写法568

3.刑事撤诉状格式569

2.内容和写法570

六、辩护词570

1.概念570

3.辩护词格式573

七、诉讼代理词573

1.概念573

2.内容和写法573

3.诉讼代理词格式576

第一章 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概述579

二、特征579

第一节 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概念和特征579

一、概念579

第二编 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579

第二节 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内容及规则581

一、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内容581

(一)“一步到庭”581

(二)“公开审判”583

(三)当事人陈述584

(四)当事人举证及法院查证586

(五)当事人互相质证认证和合议庭认证589

(六)当事人互相辩论591

(七)适用法律建议592

(八)法官听述听证听辩及指导594

(九)合议庭当庭裁判595

(一)应诉指导规则596

二、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一般规则596

(二)庭前准备规则597

(三)开庭审理规则599

(四)当庭陈述规则599

2.旁听审判员开庭,进行具体指导 (1600

(五)当庭举证规则600

(六)当庭质证规则602

(七)当庭辩论规则604

(八)当庭调解规则605

(九)当庭裁判规则607

(十)其他庭审规则608

第三节 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意义610

(一)有利于发挥庭审功能610

(二)有利于保障诉讼法律、制度的全面贯彻执行610

(三)有利于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611

(五)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和审判质量612

(六)有利于司法审判活动“自我约束行为准则”的完善612

(四)有利于规范诉讼活动612

(八)有利于提高法官的素质613

(七)有利于人民法院公正形象和司法审判的权威性613

第二章 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庭前审查和615

准备615

第一节 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庭前审查615

一、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起诉审查615

(一)一审起诉615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615

组织615

2.有明确的被告616

管辖616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616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616

2.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必须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619

1.必须是法律规定充许上诉的一审判决和裁定619

(二)二审上诉619

3.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内提起上诉620

4.必须要递交上诉状621

(三)再审申诉的审查621

1.再审程序的含义621

2.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的条件和程序622

3.当事人申请再审623

(二)级别管辖625

(一)管辖概念625

二、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管辖审查625

(三)地域管辖628

1.一般地域管辖628

2.特殊地域管辖630

3.专属管辖632

4.协议管辖633

1.移送管辖634

(四)移送管辖与指定管辖634

2.指定管辖635

三、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立案受理636

一、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应诉指导637

第二节 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庭前准备637

2.规范合议制度,提高合议质量 (1638

二、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庭前准备639

一、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开庭审理概述642

第一节 人民法院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庭审运作642

第三章 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庭审运作642

二、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开庭审理的准备643

三、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法庭调查644

四、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法庭辩论645

五、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评议和宣判646

七、上诉案件的审理程序647

(一)开庭审理前准备工作的特点647

六、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法庭笔录647

(二)开庭审理的特点648

八、再审的程序649

(一)律师民事诉讼代理的特点650

一、概述650

第二节 律师参与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运作650

2.客体范围651

1.主体范围651

(二)律师代理民事诉讼的范围651

3.程序范围651

(四)同案双方律师在代理工作中应遵守的原则652

2.义务652

1.权利652

(三)代理民事诉讼的律师的权利和义务652

二、律师代理民事、经济案件的步骤和方法653

三、一审案件的代理655

1.调查访问,收集证据655

(一)出庭前的准备工作655

2.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政策、法律文件,研究有关条款的656

4.撰写代理词656

3.查阅法院案卷656

规定,使自己的主张有可靠的法律、政策作依据656

(二)法庭审理阶段的工作657

6.建立诉讼代理案卷657

5.做好调解工作657

2.法庭调查阶段658

1.法庭审理开始阶段658

3.法庭辩论阶段660

4.法庭调解阶段661

5.判决阶段662

(一)通过与当事人谈话和查阅案卷,了解情况663

四、上诉(第二审)程序的代理663

1.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的错误663

4.违背审判程序的错误664

2.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的错误664

3.判决、裁定的证据不足664

(二)撰写上诉文书664

1.撰写上诉状664

2.撰写上诉答辩状665

(三)参加上诉(二审)审理665

1.开庭审理中的律师代理666

2.迳行判决中的律师代理666

3.二审调解中的律师代理666

4.二审宣判后或发回一审重新审判后的律师代理666

五、再审(审判监督)程序中的律师代理667

附:第一审民事案件庭审普通程序667

第一节 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中证据的一般理论671

一、证据的概念671

二、证据的特征671

1.客观性671

第四章 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中的证据671

2.关联性672

3.合理性672

4.合法性672

三、证据的分类673

2.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673

1.本证与反证673

(一)理论上的分类673

3.原始证据与派生证据674

1.书证675

(二)法定分类675

2.物证676

3.视听资料677

4.证人证言679

5.当事人陈述680

6.鉴定结论681

7.勘验笔录682

四、举证责任683

(一)举证责任的概念683

(二)举证责任的分担683

(三)举证的法律责任684

第二节 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常见案件证据范围685

一、常见民事案件证据的范围685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685

(一)离婚案件证据范围685

3.举证须知688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证据的范围688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689

(二)赔偿案件证据范围689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证据的范围690

(三)继承案件证据范围691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691

3.举证须知691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证据的范围692

3.举证须知693

(四)房屋租赁案件证据范围693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693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证据的范围694

3.举证须知694

(五)债务案件证据范围694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694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696

3.举证须知696

(六)房屋买卖案件证据范围696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696

3.举证须知697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697

(七)借用合同案件证据范围697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证据的范围697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698

(八)相邻关系纷纠案件证据范围698

3.举证须知698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证据的范围698

(一)依法保护诉权,大胆立案,积极探索,弥补法律699

空白点 (1699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证据的范围700

(三)逐步加强合议庭职责 (1702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702

3.举证须知702

(九)赡养、扶养、抚育纠纷案件证据范围702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705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证据的范围705

3.举证须知705

(十)个人合伙纠纷案件证据范围705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证据的范围707

3.举证须知707

二、常见经济纠纷案件证据的范围707

(一)购销合同纠纷案件证据范围707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707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709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710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纠纷案件证据范围710

3.举证须知710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712

(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证据范围712

3.举证须知712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712

(四)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证据范围714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714

3.举证须知714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714

3.举证须知717

(五)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证据范围717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717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717

3.举证须知720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720

(六)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件证据范围720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720

3.举证须知723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723

(七)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证据范围723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723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725

3.举证须知725

(八)财产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证据范围725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725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728

(九)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证据范围728

3.举证须知728

2.人民法院以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728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731

(十)仓储保管合同纠纷案件证据范围731

3.举证须知731

2.人民法院以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731

3.举证须知734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734

第三节 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中的证据案例精选735

(一)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735

(二)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确定其证明效力736

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737

(三)人民法院不能依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的复印件,737

(四)被告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无证据,必然要败诉738

(五)原告举证不足,其主张难以得到支持739

(六)原告举证充分,房屋产权判决归其所有740

(七)证人出庭作证,被告败诉还款741

(八)技术鉴定有助于公正判决742

(九)对争议物品进行鉴定,不可错过时机743

(十)一面之词不能作为证据744

证据保全措施746

(十一)为避免证据以后难以取得,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采取746

第一节 人民法院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常用文书格式747

一、人民法院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常用笔录格式747

(一)人民法院新民事审判方式常用笔录格式747

1.询问证人笔录格式747

第五章 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文书格式747

2.证人出庭作证笔录格式748

2规范证人出庭,完善质证认证 (1748

3.民事鉴定结论格式749

(六)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改革的经验 (1750

4.勘验笔录格式751

5.一审普通程序民事庭审笔录格式753

6.简易程序民事庭审笔录格式769

7.二审民事庭审笔录格式777

8.再审民事庭审笔录格式791

9.合议庭评议笔录格式806

10.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格式809

(二)人民法院新经济审判方式笔录格式811

1.询问证人笔录格式811

2.证人出庭作证笔录格式812

3.鉴定结论格式813

4.勘验笔录格式815

5.一审经济庭审笔录格式816

6.简易程序庭审笔录格式831

7.二审庭审笔录格式839

8.再审庭审笔录格式853

9.合议庭评议笔录格式867

10.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格式869

二、人民法院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常用裁判文书格式871

1.民事裁定书871

(一)人民法院新民事、审判方式常用裁判文书格式871

2.民事判决书格式875

3.民事调解书格式881

(二)新经济审判方式裁判文书格式886

1.经济裁定书格式886

2.经济判决书889

3.经济调解书896

第二节 律师参与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文书格式901

2.内容与写法901

1.概念901

一、起诉状格式901

3.格式906

2.内容与写法909

1.概念909

二、上诉状格式909

3.格式912

1.概念916

三、反诉状格式916

2.内容与写法916

3.格式917

四、一审答辩状格式919

1.概念919

2.内容与写法919

3.格式920

1.概念922

五、二审答辩状格式922

2.内容与写法922

3.格式923

六、申诉状(再审申请)格式923

1.概念923

2.内容与写法923

3.格式925

附:部分文书格式实例926

二、特征951

一、概念951

第一节 新行政审判方式的概念与特征951

第一章 新行政审判方式概述951

第三编新行政审判方式951

2.强化当庭质证认证,充分发挥庭审功能953

1.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建立和完善举证制度953

一、新行政审判方式改革重点953

第二节 新行政审判方式改革重点及内容、规则953

3.强化合议庭的职责,实现“审”与“判”的统一954

1.实行“一步到庭”955

二、新行政审判方式的内容955

2.实行“公开审判”957

3.实行当事人陈述959

4.实行当事人举证及法院查证960

5.实行当事人互相辩论961

6.实行适用法律建议963

7.实行法官听述听证听辩及指导964

8.实行合议庭当庭裁判965

1.应诉指导规则966

三、新行政审判方式的规则966

2.庭前准备规则967

3.开庭审理规则968

4.当庭陈述规则969

5.当庭举证规则970

6.当庭质证规则972

7.当庭辩论规则974

8.当庭调解规则975

9.当庭裁判规则976

10.其他庭审规则977

第三节 新行政审判方式适用的意义978

一、有利于发挥庭审功能978

二、有利于保障诉讼法律、制度的全面贯彻执行979

三、有利于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980

四、有利于规范诉讼活动980

五、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和审判质量981

七、有利于人民法院公正形象和司法审判的权威性982

六、有利于司法审判活动“自我约束行为准则”的完善982

八、有利于提高法官的素质983

附1:行政案件审判操作规程(供参考)984

附2:一、二审行政赔偿案件调解规则990

1.起诉的概念992

(一)一审起诉992

一、新行政审判方式中的起诉审查992

第一节 开庭前的程序审查992

第二章 新行政审判方式开庭前的审查与准备992

2.起诉的条件993

3.起诉的程序995

4.起诉的方式1000

(二)二审上诉1000

1.上诉人必须具备上诉权利或上诉资格1001

2.上诉人的上诉权利能力必须是现实有效的1001

3.上诉权必须按照法定方式和要求行使1001

(三)再审申诉1002

1.有权决定再审的审判组织1002

2.特定审判组织决定是否再审的法定原因1002

二、新行政审判方式的管辖审查1003

(一)概论1003

1.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和特征1003

3.确定行政诉讼管辖的原则1005

2.行政诉讼管辖的意义1005

(二)级别管辖1006

1.级别管辖的概念1006

2.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1006

3.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1007

1.地域管辖的概念1008

(三)地域管辖1008

5.最高人民法院的管辖1008

4.高级人民法院的管辖1008

3.特殊地域管辖1009

2.一般地域管辖1009

1.移送管辖1010

(四)裁定管辖1010

4.共同管辖1010

2.指定管辖1011

3.管辖权转移1012

三、新行政审判方式中的立案受理1013

(一)一审起诉的受理1013

2.上诉受理后的法律后果1014

1.上诉受理的概念1014

(二)二审上诉的受理1014

1.新行政审判方式中的合议庭组成1015

第二节 新行政审判方式开庭前准备1015

文书1016

2.新行政审判方式中的通知被告应诉和发送诉讼1016

3.新行政审判方式中的审查诉讼文书和调查收集1017

证据1017

4.新行政审判方式中的审查被告提供作出具体行政1018

条件1018

7.新行政审判方式中的审查有无不公开审理的1018

存在1018

6.新行政审判方式中的审查是否有先行给付的情况1018

行为的事实根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1018

具有停止执行的条件1018

5.新行政审判方式中的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1018

10.新行政审判中的财产保全的适用1019

8.新行政审判方式中的行政管辖异议1019

9.新行政审判方式中的合并审理和撤诉1019

提起行政诉讼1020

附1:有关案例精选1020

一、当事人对环保行政机关就赔偿问题作出的裁决可以1020

符合行政诉讼受案范围1022

二、蒋文祥不服乡政府筹集资金的决定向法院起诉,1022

三、行政机关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管理相对人起诉,1024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024

不属国家行为1025

四、乡政府对公民拒绝服兵役的行为所作的罚款决定1025

诉公1026

五、法院应受理当事人对街道办事处不补发结婚证提起的1026

六、此案究竟是民事诉讼案件,还是行政诉讼案件1028

七、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对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1031

行为的案件具有管辖权1031

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033

八、公民因不服收容审查提起诉讼的,由被告所在地1033

九、原告的起诉没有超过法定期限,法院应当受理1035

十、原告不合格,法院裁定不予受理1036

附2: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起诉立案规则(供参考)1038

附3:一审行政案件办案细则(供参考)1040

一、人民法院新行政审判方式当庭陈述的运作1044

第一节 人民法院新行政审判方式庭审运作1044

第三章 新行政审判方式庭审运作1044

二、人民法院新行政审判方式当庭举证的运作1045

三、人民法院新行政审判方式当庭质证的运作1045

五、人民法院新行政审判方式调判阶段的庭审运作1047

四、人民法院新行政审判方式当庭辩论的运作1047

第二节 律师参与新行政判审方式的庭审运作1049

一、律师参与新行政审判方式的地位与作用1049

1.律师在新行政审判方式中的法律地位1049

2.律师参与新行政审判方式的作用1052

3.律师参与新行政审判方式代理对象及程序范围1052

二、律师参与新行政审判方式庭审运作1053

1.庭审前的运作1053

2.庭审中的运作1055

附录:一、第一审普通程序行政庭审规范1057

二、第一审行政案件庭审程序(供参考)1077

三、二审行政案件庭审程序1082

第四章 新行政审判方式中的证据1087

一、新行政审判方式中证据的概念1087

第一节 新行政审判方式中证据的一般理论1087

2.行政诉讼证据来源的特定性1088

1.行政诉讼证据范围的广泛性1088

二、新行政审判方式中证据的特征1088

1.原始证据和传闻证据1089

(一)新行政审判方式中行政诉讼证据的理论上的分类1089

三、新行政审判方式中证据的分类1089

4.证据审查阶段和方式的特定性1089

3.举证责任承担主体1089

2.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1090

3.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1090

(二)新行政审判方式中诉讼证据的法定分类1091

2.新行政审判方式中举证责任的分担1093

四、新行政审判方式中的举证责任1093

1.概念1093

3.新行政审判方式中举证责任的几个问题1095

第二节 新行政审判方式中常见行政案件的证据范围1097

一、治安行政案件证据范围1097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1097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1099

3.当事人举证须知1099

二、环境保护行政案件证据范围1100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1100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1101

3.当事人举证须知1102

三、土地管理行政案件证据范围1102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1102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1104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1105

四、食品卫生行政案件证据范围1105

3.当事人举证须知1105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1107

五、城市规划行政案件证据范围1107

3.当事人举证须知1107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1107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1109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1110

六、计戈生育管理行政案件证据范围1110

3.当事人举证须知1110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1111

3.当事人举证须知1112

七、商标行政案件证据范围1112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1112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1114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1114

八、计量行政案件证据范围1114

3.当事人举证须知1114

3.当事人举证须知1116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1116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1116

九、广告管理行政案件证据范围1116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1117

十、物价行政案件证据范围1118

3.当事人举证须知1118

附:新行政审判方式中证据有关案例精选1120

2.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1120

3.当事人举证须知1120

第五章 新行政审判方式文书格式1127

第一节 人民法院新行政审判方式文书格式1127

一、人民法院新行政审判方式常用笔录格式1127

1.询问证人笔录格式1127

2.证人出庭作证保证书格式1128

3.证人出庭作证笔录格式1129

4.鉴定结论格式1130

5.行政勘验笔录格式1131

6.一审普通程序笔录格式1133

7.二审行政审判庭审笔录格式1153

8.再审庭审笔录格式1169

9.合议庭评议笔录格式1184

10.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格式1187

1.申请回避决定书1190

二、人民法院新行政审判方式常用裁判文书格式1190

2.不予受理起诉的行政裁定书1191

3.驳回起诉的行政裁定书1192

行政裁定书1194

4.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1194

5.准许或不准撤诉裁定书1196

6.二审准许或不准撤回上诉行政裁定书1198

7.二审发回重审行政裁定书1199

8.二审维持或撤销一审裁定行政裁定书1201

9.提起再审程序的行政裁定书1203

10.一审行政判决书1205

11.二审行政判决书1212

12.再审行政判决书1217

1.当事人举证的范围1218

13.行政赔偿调解书1221

1.概念1226

第二节 律师参与新行政审判方式文书格式1226

一、行政起诉状1226

2.内容与写法1226

3.行政起诉状格式1228

二、行政上诉状1229

1.概念1229

2.内容与写法1229

3.行政上诉状格式1232

2.内容与写法1234

1.概念1234

三、一审行政答辩状1234

3.一审行政答辩状格式1236

2.内容与写法1237

1.概念1237

四、(二审)行政答辩状1237

五、行政申诉状1239

2.内容与写法1239

1.概念1239

3.行政上诉案件答辩状格式1239

3.行政申诉状格式1240

1.概念1241

六、行政撤诉申请1241

3.行政撤诉申请格式1242

2.内容与写法1242

2.内容与写法1245

1.概念1245

七、行政案件代理词1245

3.行政案件代理词格式1247

附1:人民法院参与新行政审判方式部分文书格式实例1248

附2:律师参与新行政审判方式部分文书格式实例1259

第一章 总论1273

第四编 新审判方式改革有关理论探讨1273

一、世界两大诉讼模式和我国传统审判方式概述1274

(一)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特点及成因1274

(二)我国传统审判方式的特点、弊端及成因1277

二、审判方式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1281

(一)审判方式改革的必要性1281

(二)审判方式改革的可行性1284

(一)吸收借鉴和适合国情原则1286

三、审判方式改革的原则1286

(二)公正原则1287

(三)效率和效益原则1288

(四)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1289

(五)依法改革原则1290

(一)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建立和完善举证制度1291

四、审判方式改革的重点1291

1.在民事、经济诉讼中真正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1293

举证制度1293

3.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1294

2.建立和完善举证时效制度1294

5.完善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制度1296

4.建立对当事人举证指导和引导制度1296

1.关于当庭质证问题1298

(二)强化当庭质证认证,充分发挥庭审功能1298

2.关于当庭认证问题1301

(三)强化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职责,实现“审”与“判”1304

的统一1304

五、审判方式改革中若干前瞻性问题探讨1306

(一)关于以事实为根据原则1307

(二)关于审判监督程序1308

(三)关于有错必纠原则1310

(四)关于独立审判原则1311

(五)关于审判委员会制度1312

(六)关于案件请示制度1313

(七)关于处分原则1315

1.关于追加当事人问题1315

2.关于撤诉问题1315

4.关于审理和判决的范围问题1316

3.关于财产保全问题1316

5.关于移送执行问题1317

(八)关于调解原则1318

一、论刑事审判方式改革1320

第二章 新刑事审判方式改革有关理论探讨1320

二、论刑事庭审改革1322

(一)新审判方式的特点1323

三、关于刑事案件审判方式的若干问题1323

1.开庭前对公诉案件只作程序性审查1323

3.合议庭可以对存疑证据进行调查核实1324

2.法庭审判采取一事一证一质一辩的方式进行1324

4.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的应当宣告无罪1325

5.简易程序是新审判方式施行的重要保证之1326

6.具有中国特色的审判方式1327

(二)应予重视和解决的问题1327

1.辩护制度要真正落实1327

2.证人原则上都应当出庭1328

3.因证据不足而宣告无罪的要坚决而慎重1329

4.对扰乱法庭秩序的犯罪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329

5.依判决没收上缴国库的赃款赃物如何执行应当明确1330

四、论刑事审判程序的改革1330

(一)刑事审判程序的改革目标1330

1.公开审判原则1331

6.审判独立原则1332

5.言词审理原则1332

4.辩论原则1332

3.控辩双方诉讼地位平等原则1332

2.法官居中审判原则1332

建立控辩双方举证制度1333

2.修改法官调查证据,出示宣读证据的规定,1333

建立公诉案件受理制度1333

1.修改庭前实质审查和退回补充侦查的规定,1333

(二)刑事审判程序改革的内容1333

4.修改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的规定,1334

建立控辩双方质证制度1334

3.修改主要由法官审问被告人、询问证人的规定,1334

建立审判合一制度1334

五、庭审方式之比较1335

六、论我国刑事审判方式的重大改革1343

改为程序性审查1344

2.对提起公诉案件的审查,由开庭前完全的实体性审查1344

1.在审判组织上,强调了合议庭在审判中的决定作用1344

5.法庭辩论程序,实行集中辩论与分散辩论相结合1345

规则,强化了质证的程序1345

各种其他证据的核实,引进了英美法系中交叉询问的1345

4.对证人的调查、被害人的询问及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及1345

以公诉人为主审问被告人1345

3.法庭调查中,由原以审判长为主审讯被告人改为1345

6.吸收了无罪推定的合理因素,确立疑罪从无的原则1346

有关规定1346

7.为了保证法庭审判活动顺利进行,对法庭秩序作了1346

七、《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审判工作1347

八、对适用控辩式审判方式的初步探索1353

1.控辩式审判方式应树立的审判观念1354

2.控辩式审判方式的法律定位1354

3.适用控辩式审判方式遇到的问题1356

的基本原则1358

九、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大改革与完善1358

(一)正确理解刑事诉讼法修改补充的基本内容1358

1.完善了刑事诉讼制度的目的任务,增加了刑事诉讼1358

2.调整了公安、检察、法院立案管辖范围,进一步1359

理顺了三机关的诉讼关系,加强了检察机关对1359

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1359

3.提前了辩护律师参加诉讼的时间,加强了对犯罪1359

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障1359

“先定后审”,“庭审流于形式”的问题1360

7.改革庭审方式,增设简易审判程序,解决了1360

6.扩大了不起诉案件的范围,取消了免予起诉制度1360

公民的权利1360

5.完善了强制措施,既加强了惩治犯罪,又保障了1360

的保护1360

4.把被害人规定为当事人,加强了对被害人合法权益1360

制度1361

1.刑事诉讼制度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惩罚犯罪的法律1361

(二)正确认识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完善的重大意义1361

执行场所与执行方法1361

8.完善了第二审案件的庭审方式,改革了死刑的1361

4.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必将促进我国1362

3.刑事诉讼制度是保证办案机关分工负责,1362

2.刑事诉讼制度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1362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发展1362

互相配合与制约的法律制度1362

5.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有利于中国走向国际化1363

1.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大力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1364

(三)正确实施刑事诉讼法的主要措施1364

法律过程中有所遵循1365

3.积极改善执法条件,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1365

2.制定配套的规定、条例和解释,使司法人员在执行1365

4.强化监督机制,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1365

5.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及时解决执行刑事诉讼1365

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1365

十、我国刑事审判新模式探析1366

十一、走出审判方式改革的误区1371

(一)审判程序公正的产生及其历史发展1373

十二、论联合国公正审判标准与我国刑事审判程序改革1373

(二)审判程序公正的国际标准1375

(三)中国为公正审判所进行的改革1377

1.改革庭审结构,保证法庭居中裁判1377

2.改革审判组织,促使法院独立审判1378

3.加强辩护职能,扩大庭审中的辩护权1379

4.明确和加强控方举证责任,反对自我归罪1380

5.坚持公开原则,确保审判公正1381

6.迅速审判,作到既及时又公正1382

7.吸收无罪推定合理因素,保证审判公正进行1384

(四)我国实现公正审判尚存的问题和立法建议1384

1.关于审判组织的合格性、独立性和不偏不倚的问题1385

2.关于庭审中的控、辩关系对等问题1385

3.关于彻底贯彻直接原则、言词原则的问题1386

5.关于“疑罪从无”和“一事不再理”原则的确立和1387

4.关于庭审中的辩护问题1387

执行问题1387

1.明确规定被害人是当事人之一,加强了对被害人1390

(一)加强控诉职能1390

十三、试论我国刑事庭审方式的改革1390

诉权的保护1390

职责要求1391

2.规定了侦查、检察、审判三机关对被害人应履行的1391

(二)改进审判职能1392

1.变革庭前审查程序1392

3.在审理活动中,法官处于主导地位,主持和组织1393

庭审的进行1393

2.变革公诉人、审判人员询问被告人的顺序1393

十四、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审判制度1394

十五、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案卷材料的移送1399

(一)审判方式改革的世界趋势1399

2.能强化辩护职能,加强控辩双方的对抗性1401

1.能减少法官产生主观预断的可能性1401

(二)我国审判方式改革与案卷的移送1401

2.对案卷材料移送的评述1402

1.案卷材料移送的分类1402

(三)对司法解释关于案卷材料移送的评述1402

4.能使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得以提高1402

3.能加强法官审判案件的公正性、保障判决的正确性1402

3.对庭后三日内移送全部案卷材料的评述1404

(四)庭后案卷材料移送的原则和构想1406

1.区别案情,分别对待的原则1407

2.既不削弱抗辩力度,又利于查明案情原则1409

3.检法两院互相配合,协商确定原则1410

1.提高庭审效率,强化庭审功能1411

十六、刑事诉讼当庭认证之浅见1411

(一)认证的概念及其意义1411

1.认证的标准1412

(二)认证的标准、条件、规则和方法1412

3.提倡当庭认证,促进法官素质的提高1412

2.增加庭审的透明度,促进廉政建设1412

4.认证的方法1413

3.认证的规则1413

2.认证的条件1413

(三)认证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414

1.当庭认证如何发挥合议庭的作用1414

2.当庭认证认错了如何处理1415

3.强化庭审功能,其核心就是要把握好举证、质证、1415

认证的三个环节1415

十七、控辩式庭审中的举证、质证与认定证据1416

(一)举证1416

1.举证的顺序1416

2.举证遵循的规则1417

3.证人出庭作证问题1417

4.法官依职权取得证据的出示问题1418

(二)质证1418

1.质证的范围1418

2.质证的方式1418

(三)认定证据1419

2.认定证据对法官素质的要求1419

1.认定证据的时机与方式1419

(一)主要证据的确认及审查判断1420

十八、关于控辩式审判实践中几个问题的思考1420

(二)公诉人举证、质证与合议庭、审判长的协调1421

2.证人到庭作证的经济补偿问题1422

条件保证问题1422

1.在出示有关视听资料证据过程中所需要的物质1422

(三)庭审的有关物质保障1422

耳目一新:“8.13”实战庭的探索1423

十九、新庭审程序的尝试——李小克、刘延委抢劫案庭审记1423

举证质证:充分发挥指控职能1424

1.证据层层递进,环环相扣1425

2.包装物证,强化效力1426

3.改传统公诉词,总结发言1427

5.实战要求:公诉人提高素质1428

4.审、控、辩:维护有序化的衔接1428

二十、对抗制审判模式中法官角色的重塑1429

(一)对现行法官角色的评述1430

1.控审不分,角色混淆1430

2.审、判脱节,角色苍白1430

(二)对抗制审判模式中法官角色的重塑1431

1.中立性1431

2.相对消极性1432

3.独立性1434

二十一、公诉人如何适应庭审方式的改革1435

(一)强化公诉人指控证实犯罪的角色意识1436

(二)学会关于质证并掌握询问方法1437

(三)公诉人在法庭上应抓住时机果断提出异议1437

3.处理好与法官的关系1438

2.处理好与律师的关系1438

1.处理好与被害人的关系1438

几个诉讼关系1438

(四)随着公诉人法律地位的变化,公诉人应处理好1438

4.稳定的情绪1439

3.机智的应变功能1439

2.坚定的自信心1439

1.全新的执法观念1439

二十二、公诉人适应庭审改革应具备的心理素质1439

1.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应该明确1440

二十三、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有关法律问题之我见1440

5.严谨的思维逻辑1440

2.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可以派员1441

在场的规定不妥1441

3.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查阅案卷的权利不应受到限制1441

4.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不应受到限制1442

5.律师在辩护过程中的人身权应该得到保障1443

(一)案情简介1444

二十四、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后辩护律师的工作重点——一起刑事辩护案件的得失谈1444

1.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的归一化1445

具有的特点1445

(二)与过去庭审活动相比较新的控辩式庭审方式1445

3.控辩双方的风险化1446

2.证人出庭,当庭对质逐步现实化1446

二十五、适应审判方式改革充分发挥辩护作用1447

2.控辩审判方式的实施有赖于律师作用的发挥1448

1.新旧审判方式有质的变化,须强化律师参辩意识1448

作用1449

3.律师在新的审判方式活动中,可充分发挥辩护1449

(一)关于民事诉讼模式的涵义1452

一、论民事诉讼模式选择与审判方式改革1452

第三章 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有关理论探讨1452

1.两种基本诉讼模式的主要特征和区别1454

(二)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民事诉讼模式的简要比较分析1454

2.当事人主义模式与职权主义模式的共同性特点1455

3.两种民事诉讼基本模式的优点和缺陷1457

(三)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选择1458

(四)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若干问题1465

1.审理前准备程序需要改革但不是取消1465

2.举证责任的落实1466

3.关于证人出庭作证问题1467

4.重新确定调解地位,规范调解程序1468

二、关于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几点思考1470

(一)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势在必行1470

(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目的和要求1470

1.从收案环节入手,严把立案审查关1471

(四)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几个重要环节1471

(三)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主要内容1471

3.坚持依法公开审判,全面发挥庭审功能1472

当事人举证1472

2.强化和完善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制度,适时引导1472

4.健全合议制,充分发挥合议庭的职能作用1474

审判人员的作用1475

5.加强对独任制审判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独任1475

(一)辩论式民事审判方式的概念和法律特征1476

三、辩论式民事审判方式的实践与探究1476

6.建立和加强对案件审判指导和监督的机制1476

(二)辩论式民事审判方式的具体内容1478

活动方式,实行“一步到庭、公开审判”1478

1.变革过去“由法官携卷调查、庭下强调硬捏”等的1478

2.变革过去“由法院包揽查证”的活动方式,为实行1478

当事人“谁主张,谁举证”1478

3.变革过去“由法官审问,当事人回答”的活动方式,1478

为实行当事人自己庭上陈述1478

4.变革过去“由法官庭上出示当事人庭前提交证据”1479

的活动方式,为实行当事人自己当庭举证1479

5.改变过去“由法官一一宣读证据”的活动方式,为1479

实行法官听证1479

6.改变过去“由法官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1479

的活动方式,为实行当事人互相质证1479

7.改变过去“由法官与一方当事人争论”的活动方式,1479

为实行当事人之间互相辩论1479

(三)辩论式民事审判方式的运作程序1479

2.开庭审理阶段1480

1.审前准备阶段1480

3.调解裁判阶段1481

1.正确处理当事人举证责任与法院收集证据的关系1482

(四)正确处理实行辩论式民事审判方式的几个关系问题1482

5.正确处理好当事人举证与严格审限的关系1483

4.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1483

3.正确处理审与判的关系1483

2.正确处理坐堂审理与巡回就审的关系1483

四、重构我国民事审判模式之思考1484

6.正确处理普遍推行与因地制宜的关系1484

(一)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审判模式的比较与评析1485

(二)重构我国民事审判模式思考1486

审理过程的透明度1489

1.贯彻公开审判原则,审理活动直接到庭,增加案件1489

(一)强化庭审功能,改革庭审方式1489

五、关于庭审方式改革的思考与实践1489

3.庭审中增加诉辩内容,当庭质证与辩论相结合1490

证据效力当庭认证制度1490

2.庭审中采取一事一证、一证一质、一质一认,实行1490

(二)划清人民法院查证与当事人举证界限,在强调当事人1491

制度1491

举证责任的同时,辅之以当事人申请人及法院查证1491

4.坚持公开说“法”的原则,力争当庭裁判1491

1.加强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明确举证内容,健全举证1491

程序制度1491

2.建立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查证制度1493

(三)加强和完善合议庭独任审判员职能,强化职责权的1494

统一1494

1.按案件类型推行专业化审判,提高审判员对特定1494

类型案件的审判能力1494

2.规范合议制度,提高合议质量1494

法庭、独任审判的法官与其职能相应的权责1495

3.逐步改变和减少案件须经汇报定案的作法,赋予合1495

1.理顺完成审判任务和坚持不懈地进行审判方式1496

(四)澄清模糊认识,理顺关系,为审判方式改革措施的1496

实施铺平道路1496

改革的关系1496

2.理顺向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放权”及加强法院1497

内部监督机制的关系1497

服务的关系1498

3.理顺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和审判工作为人民1498

1.法官角色错位1499

(一)传统民事审判方式的主要弊端1499

六、浅谈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1499

2.庭审过程形式化严重1501

(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思路1501

1.塑造法官的“裁决者”角色1502

2.推行当事人主义的庭审方式1503

七、改进民事审判方式的思考1504

(一)“纠问式”与“辩论式”各有优劣1504

审判与“辩论式”审判的结合提供了法律依据1506

(二)民诉法大量增设了当事人主义的条款,为“纠问式”1506

(三)“纠问式”与“辩论式”相结合的审判方式比单一的1507

“纠问式”或“辩论式”更适合我国国情1507

1.城乡差别因素1507

2.代理人水平因素1508

八、浅论我国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和完善1508

3.法官水平因素1508

2.加强当事人举证和庭审质证制度1509

1.强化庭前审查而不是弱化庭前审查1509

九、浅谈关于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内涵的几个问题1510

3.坚持公开审判制度1510

(一)传统民事审判方式内涵中有哪些方面需要改变1511

是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最具实质性的内容之一1512

(二)民事诉讼内涵特征的进化所引起的审判观念转变,应1512

(三)保证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内涵质量的几个关键性问题1514

(一)民事诉讼的模式决定着民事审判的方式1515

十、试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诉讼模式1515

(二)改革民事审判的方式已是形势所需1516

(三)从实际出发,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事1517

诉讼模式1517

(四)解放思想、重塑民事诉讼的审判机制1518

2.制定庭审中举证、质证的要求与方式1521

十一、审判方式改革有关问题探讨1521

(一)建立庭审工作的新方式1521

1.确立开庭审理前的指导工作1521

3.确定认证功能和方式1522

4.提高庭审后的工作的公开性1522

5.落实合议庭职责,理顺合议庭内部工作关系1523

(二)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地位和作用1523

(三)合议庭的自由裁量权1524

十二、当前影响深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三个问题1525

(一)庭前准备的适度问题1525

1.离婚案件1526

(二)“直接开庭”的范围1526

(三)举证期限的法律后果1527

3.涉外和涉港、澳、台民事案件1527

2.新型民事案件1527

十三、改革“审”“判”分离初探1528

十四、谈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几个问题1530

(二)强化庭审功能,充分认识法官在庭审中的地位1531

(一)庭审前准备工作的改革与完善1531

十五、论经济审判方式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1533

(三)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1533

(一)树立程序价值观,追求程序公正1534

(二)追求诉讼效率,注重诉讼效益1535

(三)充分尊重、体现现代司法权力及其运作的特征或属性1537

3.程序性1538

2.权威性1538

1.中性质1538

1.举证要当庭进行1539

(一)强化当事人举证1539

十六、改革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几点尝试1539

4.强调证人到庭作证1540

3.举证要出示原件1540

2.举证要严肃规范1540

(二)强化庭审功能1541

2.充分行使职权1541

1.坚持公开审判1541

4.当庭宣判1542

3.逐渐培养审判人员清醒的头脑和驾驭庭审的能力1542

(三)强化合议庭职责1542

十七、经济审判方式改革之浅见1543

十八、人民法院机构设置及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研究1544

(一)关于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1544

1.法院的设置1546

2.法院内部机构的设置1548

(二)法官独立审判及责任制1552

十九、从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谈我国律师代理制度的完善1558

(一)对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反思1558

(二)关于完善我国律师代理制度的若干建议1560

1.从立法上明确规定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代理1561

4.建立和完善我国律师宣誓制度和律师援助制度1561

3.完善律师调查证据制度1561

2.建立律师限制法官庭前实质性审查机制1561

原则1561

质量和效率1562

(一)完善庭前推备,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保证庭审1562

二十、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的探索及若干做法1562

(三)探索设立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和申请调查令制度1564

(二)建立举证期限和申请延长举证期限规定1564

(四)证人出庭作证的做法1565

(五)庭审质证、认证的方式1565

1.逐件认证1565

2.分段认证1565

4.判决书认证1566

(六)探索“民事预审”审判方式1566

3.综合认证1566

(七)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二审审判方式的几项改革1567

1.确定二审开庭审理案件的范围1567

2.完善和改革具有二审特点的庭审方式1567

3.当事人一审时不能举证的法律责任1568

(八)改革合议庭审判案件制度1568

规范化、制度化1569

(一)加大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力度,使全省的改革工作1569

二十一、深化改革、努力探索有中国特色的民事审判方式1569

2.提高当事人的参诉能力1572

1.强调证人出庭作证1572

(二)研究解决影响改革的疑难问题,使改革不断深化1572

3.认真做好庭前必要准备1573

5.加大简易程序改革的力度和步伐1573

4.提高当庭认证的效率和质量,强化说理工作1573

6.加大调解的力度1574

二十二、改革民事审判方式、不断提高司法水平1574

二十三、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的有关情况和体会1581

(一)我省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的基本情况1581

(二)我省法院审判方式改革的成效和体会1585

解决的措施1586

(三)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其1586

没有充分体现出来1587

4.当庭认证和当庭宣判的比例小,审判效率的提高1587

3.强调当事人举证走向极端1587

2.建立怎样的庭审模式最为合适仍然没有答案1587

1.审判方式改革的思想障碍仍然较多1587

6.要加强对民事、经济审判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1588

二十四、立足特区法院实际,大胆改革审判方式1588

5.审判工作管理的微观手段尚需加强1588

二十五、认真实施办案规范,改革民事审判方式的几点作法1596

1.明确当事人是举证的主体,强调当事人的举证责任1597

当事人的举证责任1597

(二)当事人举证与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相结合,强调1597

办案规范的实施1597

2.建立配套的管理措施和监督检查、奖励制度,促进1597

1.制定与办案规范配套的改革审判方式实施细则1597

(一)制定落实办案规范的相关措施1597

(三)询问式与诉辩式相结合,逐步向诉辩式过渡1598

2.指导当事人举证,提高当事人举证能力1598

3.正确处理当事人举证与法院收集证据的关系1598

(四)加强合议制功能,切实发挥合议庭的作用1599

管理模式1600

1.加强了对重大有影响的及新类型案件的研究和指导1600

3.对案件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1600

(五)适应改革民事审判方式的需要,改变审判工作的1600

(六)解决好与区、县法院民事办案规范化、审判方式改革1601

的衔接,推动办案规范的全面落实1601

1.规定了一、二审法院民事审判业务的衔接1601

2.规定了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贯彻民事办案规范的1601

监督措施1601

(一)基本做法1602

二十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推进审判方式改革1602

2.强化庭审功能1602

1.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1602

4.强化告申职能1604

3.强化合议庭职能1604

1.正确处理审判方式改革与严肃执法的关系1605

(二)正确处理几个关系1605

5.坚持公开审判1605

4.合议庭职权与法院独立审判的关系1606

3.庭前准备工作与开庭审理的关系1606

2.当事人举证与法院查证相结合的关系1606

(三)积极稳妥推行审判方式改革1607

5.提高法官素质,讲究审判技巧1607

2.建立各级领导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1607

3.注意总结经验,以点带面1607

4.规范审判制度,巩固和发展成果1607

1.提高认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1607

二十七、建立四项制度,深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1608

6.自党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取得各方面支持1608

(四)初见成效1608

1.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效果好、办案数量多1608

2.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1608

3.公开审判率提高,促进了廉政建设1608

1.党的十四大提出的改革和完善司法制度的要求,1609

(一)提高认识,明确审判方式改革的依据和目标1609

理讼和制度,保证改革沿着正确、科学的方向发展1609

3.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丰富和完善我国的诉讼1609

革除旧的办案方式的某些弊端1609

2.建立四项制度的目标是正确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1609

是审判方式改革的根本依据1609

取证相结合的制度1610

2.调查取证中实行当事人自行举证和人民法院依职权1610

1.人民法院对双方当事人实行指导举证制度1610

(二)四项制度的基本内容1610

4.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对事实清楚,责任分明,适用1611

3.法官对当事人举证、质证的证据效力,实行1611

当庭确认制度1611

法律明确的案件实行当庭裁判制度1611

(三)四项制度的实施1612

1.领导重视,精心准备1612

2.选准方向,重点突破1612

3.抓点带面,上下结合1612

4.总结经验,全面推广1613

(四)改革民事审判方式的效果1613

1.加快了办案节奏,提高了办案质量1613

2.调动了当事人参与诉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1614

3.突出了合议庭在审理案件中的主导地位1614

干警队伍1614

5.审判人员业务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培养和锻炼了1614

4.增强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1614

改革自觉性1615

(一)明确审判方式改革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增强1615

二十八、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审判模式1615

2.审判方式改革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1616

3.审判方式改革是法院自身改革的需要1616

1.审判方式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1616

改革重点1617

(二)完善审判方式改革的基础工作和配套措施,突出1617

3.做好庭前必要准备,保证审功能充分发挥1618

2.加强制度建设,保证改革向规范化发展1618

4.加强物质装备建设,适应审判方式改革的需要1618

3.利用新闻媒介,加大宣传力度1620

的支持1620

2.积极争取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界的配合1620

1.积极争取党委、人大、上级法院的领导和政府1620

深化1620

(三)营造审判方式改革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推动改革1620

4.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指导改革实践1621

二十九、民事案件开庭审判中当庭认证的几点做法1621

(一)当庭认证的做法提出与确定1622

2.制定可操作的认证规则,加大认证力度1623

1.提高认识,勇于实践1623

(二)推行当庭认证的工作步骤1623

3.成立试点组,推动认证的进一步开展1623

(三)当庭认证的具体做法1624

4.组织开观摩庭,促使认证的全面深入开展1624

1.做好开庭前的准备1624

2.归纳当事人的争执焦点1624

认证1625

3.认真进行庭审质证1625

4.对证据有效与否作出判断,同时阐明理由1625

5.对一次开庭难以认定的证据,经核查后再次开庭1625

(四)效果及存在问题1625

三十、建立新的审判模式,确保司法公正高效1626

(一)改革传统的司法观念,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1626

1.强化人民法院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职能1626

的审判新思路1626

5.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1627

4.降低审判成本,提高审判效益1627

3.充分发挥诉辩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作用1627

2.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1627

(三)改革传统的庭审方式,建立新的庭审模式1628

(二)推行法官责任1628

2.庭前由书记官主持召开庭前会议1629

1.实行直接排期开庭审理1629

3.完善证据制度,全面落实当事人的举证责任1629

4.逐步实现了由法官审问式向当事人对席辩论式庭审1630

方式的转变1630

1.加强对书记官的管理,建立专职书记官序列,切实1631

(四)建立以法官为中心的内部运作机制,确保法官依法1631

履行职责1631

做好审判内勤工作1631

公正的良性循环1632

2.进一步发挥司法警察的作用,切实搞好审判外勤1632

工作1632

3.建立完备的后勤保障机制,解除法官的后顾之忧1632

(五)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实现审判工作的公正—廉洁—1632

大胆探索审判方式改革的新思路1633

三十一、以加强庭审功能、举证责任、法官职责为重点,1633

(一)强化庭审功能,改革庭审方式1633

3.庭审中增加诉辩内容,当庭质证与辩论相结合1634

证据效力当庭认证制度1634

2.庭审中采取一事一证、一证一质、一质一认,实行1634

审理过程的透明度1634

1.贯彻公开审判原则,审理活动一步到庭,增加案件1634

4.坚持公开说“法”的原则,力争当庭裁判1635

(二)划清人民法院查证与当事人举证界限,在强调当事人1635

制度1635

程序制度1635

1.加强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明确举证内容,健全举证1635

举证责任的同时,辅之以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查证1635

2.建立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查证制度1636

类型案件的审判能力1637

的统一1637

(三)加强和完善合议庭、独任审判员职能,强化职责权1637

1.按案件类型推行专业化审判,提高审判员对特定1637

独任审判员与其职能相应的权责1638

3.逐步改革和减少案件汇报定案的作法,赋予合议庭、1638

(四)澄清模糊认识,理顺关系,为审判方式改革措施的1639

实施铺平道路1639

1.理顺完成审判任务和坚持不懈地进行审判方式1639

改革的关系1639

2.理顺向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放权”及加强法院1640

内部监督机制的关系1640

的关系1641

3.理顺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和审判工作为人民服务1641

(五)我院进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成果1642

1.加快了办案节奏,提高了办案效率1642

2.审判人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普遍提高1642

4.提高了当事人参与诉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了1643

三十二、关于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几点思考1643

良性循环1643

5.改善了法院内部运行机制,审判工作工始进入1643

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能力1643

公正形象1643

3.提高了法院审判工作的公开性,树立了法院的1643

(一)对“以事实为根据”原则的再认识1644

(二)当事人举证责任的认识与实际运用1645

(三)改革与审判机制调整,外部环境协调1647

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提示1648

三十三、努力探索二审民事案件审判方式改革,促进办案效率1652

的提高1652

(一)规范上诉审的审理方式,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1653

有机结合起来1654

(二)明确当事人举证范围,把当事人举证与法院调查取证1654

(三)“诉辩式”与“质证式”相结合的庭审方式的探索1655

(四)明确认证权限,减轻合议庭负担1656

(五)强化合议庭的职能作用,改善领导与合议庭的关系1656

三十四、我们是如何改革和完善审判方式的1658

(一)以必要的庭前准备为基础提高庭审水平1658

3.拟定庭审提纲1659

2.主持当事人交换证据1659

1.指导当事人举证1659

1.注重当事人举证的有序性1660

(二)以当庭举证、质证和认证为核心展开庭审活动1660

4.熟悉有关法律和知识1660

2.突出当事人质证的充分性1661

4.把握法庭辩论的针对性1662

3.力求法官当庭认证的准确性1662

(三)以适时归纳为手段引导庭审层层展开、步步深入1663

(四)以充分说理为关键追求审判效益1664

1.依法还权于合议庭,改变“审”、“判”分离的1665

审判方式1665

(五)以强化合议庭职责为突破口深化庭审方式改革1665

2.切实发挥合议庭的集体作用1666

三十五、完善审判机制,促进公正执法1666

2.强化了庭审功能1667

(一)关于三个强化1667

1.强化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1667

3.强化了合议庭职责1668

(二)关于三个分离1669

1.立审分离1669

1.错案责任追究制1670

2.审执分离1670

(三)关于三项制度1670

3.审判区与办公区分离1670

(四)关于改革成效1671

3.案件评查制度1671

2.案件督查制1671

2.在开庭过程中,注意加强引导1673

(一)加强举证指导,明确法律分工1673

三十六、强化庭审功能,深化审判改革1673

3.组织培训1673

1.立案时给予指导,送达举证通知书1673

1.关于当庭作证为主1674

(二)规范证人出庭,完善质证认证1674

2.关于以法官为主询问证人1675

3.关于综合认证为主1675

(三)明确辩论原则,改善法庭辩论1675

1.充分辩论原则1675

2.公平辩论原则1676

(四)以强化监督为保障,落实合议庭职权1676

庭审方式改革1678

(一)做好庭前准备,确保庭审质量1678

1.有的放矢,明晰二审庭审范围1678

三十七、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推进民事二审1678

2.严格依法审查,决定是否开庭1679

3.做好庭前举证指导,为庭上质证、认证奠定基础1679

4.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缜密制定庭审方案1679

(二)因案而异,充分发挥庭审功能1680

2.归纳说理,解决要害1681

1.围绕焦点,提炼要害1681

(三)抓住要害,充分说理,力求最佳裁判效果1681

3.依法调解,尽量当庭裁判1682

(一)坚决按照民诉法规定的诉讼结构,认真进行改革实践1683

深入发展1683

三十八、抓好“三个强化”、推进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1683

(二)积极做好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的引导工作1684

(三)搞好当庭举证、当庭质证、当庭认证,强化庭审功能1685

(四)在强化合议职责的同时,加强院长、庭长的指导1687

监督作用1687

(一)把庭审查核证据作为重点,解决当庭认证的问题1688

三十九、紧紧抓住四个重点,深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1688

(二)把庭审说理作为重点,解决有理讲在法庭的问题1689

(三)把庭审小结作为重点,解决当庭公正裁判的问题1690

(四)把强化合议庭职责作为重点,解决“审”与“判”1690

脱节的问题1690

2.建立监督指导制度1691

1.制定《改革民事审判方式实施细则》等改革规范1691

3.将改革民事审判方式工作纳入目标考核1692

(一)行政审判方式的现状1693

一、关于行政审判方式改革的几点思考1693

第四章 新行政审判方式改革有关理论探讨1693

诉权难以得到保障1694

1.领导个人决定是否立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1694

(二)现行行政审判方式存在的弊端1694

2.庭前调查原告有无违法行为,使原告首先处于1695

不利地位1695

牺牲原告的合法权益为前提1695

4.庭审中法官与被告共审原告,忽视了对原告合法1695

权益的保护1695

5.审、判分离,也使原告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1695

3.庭前法官与被告协调,动员原告撤诉,往往是以1695

审查实行合议制1696

使原告的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得到保护1696

(三)行政审判方式改革的主要内容1696

6.送达代替宣判,定期宣判不开庭,造成超审限严重,1696

1.改领导个人决定立案为合议庭审查决定立案,立案1696

2.改庭前调查、汇报、协调为直接开庭,强化庭审1697

行为是否合法,由被告当庭举证,原告当庭质证1697

3.改审查原告有无违法行为为审查被告的具体行政1697

功能1697

4.改审、判分离为审、判合一,扩大合议庭的职权1698

5.改送达判决书为开庭宣判,定期宣判应开庭进行1698

二、试论行政审判方式改革的几个问题1699

(二)坚持开庭审理,并且抓住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1700

审查这个核心1700

(四)减少行政机关对法院的不当制约,净化行政审判1703

外部环境1703

(一)庭审对象的确定1703

三、对行政诉讼庭审若干问题的探讨1703

(二)举证责任的分担1706

(三)庭审程序的运作1708

四、从一起行政案件的审判看完善行政审判方式1709

(一)以必要的庭前准备为基础,保障庭审功能的有效发挥1710

当事人举证1710

1.作好程序性审查1710

2.取消过去的法官庭前主动调查取证,代之以指导1710

4.改革法庭席位设置方式1711

3.庭前由书记员核实诉讼参与人情况1711

2.突出法庭辩论的针对性和有序性1712

1.围绕诉争焦点依次展开法庭调查1712

为重心展开审理1712

(二)以被告举证为主线,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1712

3.在充分说理的基础上当庭宣判1713

(三)充分发挥合议庭的集体作用1713

(一)合法性审查的概念1714

(二)行政诉讼庭审中的合法性审查的标准1714

五、论行政诉讼庭审中合法性审查的标准1714

1.法律适用方面的标准1715

3.地方性法规适用方面的标准1716

4.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适用方面的标准1716

2.行政法规适用方面的标准1716

(三)行政诉讼庭审中应如何掌握合法性审查的标准1717

5.参照规章适用方面的标准1717

六、评我国行政诉讼结构1719

七、论行政诉讼庭审方式改革及其运行1724

(一)行政诉讼庭审具有的特点1724

(二)行政诉讼庭审应根据自身特点设有独特的程序1725

(三)庭审程序各阶段应注意把握的问题1727

1.开庭前准备阶段应注意的问题1727

2.叙述行政争议阶段应注意的问题1728

3.答辩质证阶段应注意的问题1728

4.合议宣判阶段应注意的问题1728

(四)要说明的几个问题1729

3.关于行政赔偿案件的庭审程序1729

1.关于二审、再审程序问题1729

2.关于不作为性质行政案件举证问题1729

4.关于行政附带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1729

第五章 其它1730

一、经验介绍1730

(一)广东法院改革的经验1730

(二)上海法院改革的经验1735

1.完善庭前准备,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保证庭审1736

质量和效率1736

2.建立举证期限和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制度1737

3.设立申请调查令和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制度1737

5.摸索庭审质证、认证的理想方式1738

4.要求证人出庭作证1738

6.探索“民事预审”审判方式1739

7.确定二审审判方式的改革重点1739

8.改革合议庭审判案件制度1741

(三)海南法院改革的经验1742

1.改革步骤1742

2.改革的重点1742

1.由审原告向被告转变1745

(四)福建法院改革的经验1745

或辩论式改变1746

3.由调查者向审查者转变1746

2.由庭外审向庭内转变1746

4.审查方法由包揽和操纵式向引导当事人对抗1746

(五)石家庄法院改革的经验1747

1.加强举证指导,明确法律分工1747

3.明确辩论原则,改善法庭辩论1748

4.以强化监督为保障,落实合议庭职权1749

1.以必要的庭前准备为基础提高庭审水平1750

2.以当庭举证、质证和认证为核心展开庭审活动1751

3.以适时归纳为手段引导庭审层层展开、步步深入1754

4.以充分说理追求审判的社会效益1755

5.以强化合议庭职责为突破口深化庭审方式改革1755

1.主要做法1757

(七)大连法院改革的经验1757

2.改革效果1760

3.主要经验和体会1761

(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改革的经验1762

1.规范上诉审的审理方式,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1762

2.明确当事人举证范围,体现一、二审案件的举证1763

区别1763

3.变“纠问式”为“诉辩式”与“质证式”相结合1764

4.明确当即认证和庭下合议后再认证的范围1764

合议庭的关系1765

(九)淄博法院改革的经验1765

1.改革主要内容1765

5.强化合议庭的职能作用,重新确定庭长、院长与1765

2.主要做法1767

(十)太原法院改革的经验1769

1.关于三个强化1769

2.关于三个分离1771

3.关于三项制度1772

(十一)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改革的经验1774

1.做好庭前准备,确保庭审质量1774

2.因案而异,搞好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1775

3.抓住要害,充分说理,办求最佳裁判效果1776

(十二)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改革的经验1778

1.逐人开庭,就案考核1778

3.深入一线,旁听督导1779

2.观摩示范,全员练兵1779

4.博采众长,深化规范1780

5.强化监督,健康发展1780

(十三)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改革的经验1780

1.突出庭审中心地位,完善有关制度措施1780

2.改革审判机制,成立试点组1783

3.采用多种方式,迅速提高审判人员素质1784

(十四)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改革的经验1785

1.改革刑事审判方式的基本做法1785

2.贯彻新刑诉法打算采取的一些做法1787

(十五)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改革的经验1791

1.实行排期开庭制度,缩短办案周期1791

3.正确确定庭审对象,突出合法性审查1792

2.革除形式主义,简化庭审程序1792

4.坚持当庭举证、质证、认证,强化庭审功能1793

5.坚持职能原则,摆正法官的位置1794

6.坚持审、判统一,充分发挥合议庭职能1794

(一)中共中央文件的有关论述1796

二、政策指南1796

(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领导关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论述1797

(三)改进民事审判方式,正确执行民事诉讼法1823

(四)关于审判方式改革的几点考虑1833

(五)在全国法院审判方式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录)1837

(六)在全国法院审判方式改革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1840

(七)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全面改革和完善1844

审判方式1844

(八)审判方式改革是我国民主和法制建设在审判领域的1856

重大发展1856

上的讲话1860

(九)在全国法院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1860

(十)在全国法院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1869

上的总结讲话1869

三、操作规程1876

(一)第一审民事经济案件审判操作规程(供参考)1876

(二)第二审民事经济案件审判操作规程(供参考)1884

(三)行政案件审判操作规程(供参考)1888

(四)一审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操作规程(试行)1894

(五)二审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操作规程(试行)1903

第五编1915

新审判方式有关法律、法规、解释汇编1915

第一章 新刑事审判方式有关法律、法规、解释1915

汇编19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1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46

的决定1946

公安部关于改进通缉办法的批复196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196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年1月19日)196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1996年12月20日)1978

行政行为作出的复议决定应如何处理问题的电话答复1989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行政机关对业已进入诉讼程序的1989

人民检察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试行)2025

(1997年1月15日)2025

公安部关于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规定2080

(1996年12月20日)2080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如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问题的2082

答复(1983年9月10日)2082

附: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2083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的通知(1993年4月5日)2083

出庭支持公诉的通知(1986年11月7日)208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应当允许检察院派书记员随检察长或检察员208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公开审判非涉外案件是否准许外国人旁听或采访问题的批复(1982年7月5日)209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在上诉期满后又提出撤回上诉的应当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1992年4月8日)2091

(1983年9月7日)209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2092

中止审理的批复(1983年3月15日)209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患精神病应否209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保障被告人辩护律师依法享有的2093

诉讼权利的函(1983年3月15日)209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公开审判刑事案件时一般不要对被告人使用戒具的通知(1982年5月20日)2094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2094

的意见》(试行)的通知(1990年1月12日)2094

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2095

理程序的意见(试行)1990年1月12日2095

的通知(1993年9月24日)2098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2098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209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审法院机构撤销和管辖区域变更后判决2101

改判问题的批复(1962年2月10日)2101

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原法院机构撤销和管辖区域2101

变更后判决问题的的请示报告21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及2102

院长、庭长审批案件分工的试行规定”几点修改意见的函2102

(1963年6月1日)21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通知(1993年12月1日)2103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21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案件具体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1994年9月26日)21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再审改判案件几个问题的通知(1987年1 2月23日)2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2107

法规及解释汇编2107

第二章 新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有关法律、21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给国外当事人的法律文书可交给其国内代理2142

人的批复(1978年8月14日)214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公告送达起诉书而不应诉的居住在国外的2142

民事被告缺席判决后仍应公告送达判决书的批复2142

(1983年2月7日)2142

人的批复(1984年1月11日)214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可否担任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代理214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方为外国人与我国境内的配偶达成离婚协议2143

我国法院可否制发调解书问题的批复(1984年4月9日)214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给在台湾的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批复2144

诉讼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1984年7月14日)214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在内地登记结婚现双方均居住香港发生离婚2144

(1 984年8月29日)214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海事法院几个问题的决定(1984年2145

11月28日)2145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执行《民事诉讼法(试行)》中涉及2145

公证条款的几个问题的通知(1984年11月8日)2145

内地人民法院起诉应诉的民事案件可否作为涉外案件问题2147

的批复(1984年12月6日)214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持有港英或澳葡当局所发护照的港澳同胞在214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指定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部分专利纠纷2148

案件的批复(1985年3月27日)214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外国驻华使馆的职员能否以外交代表身份为2148

本国国民在我国聘请中国律师代理民事诉讼的批复2148

(1985年3月28日)2148

问题的答复(1985年4月9日)2149

批复(1985年6月8日)2149

的外国人或本国驻我国领事馆工作人员为诉讼代理人的214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是否允许外籍当事人委托居住我国境内2149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已公证的债权文书依法强制执行2149

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的批复(1985年6月15日)215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翻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15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中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2151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何时裁定中止执行和中止2151

执行的裁定由谁署名问题的批复(1985年7月9日)215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法院有权受理旅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同时向2151

两国法院起诉的案件的批复(1985年9月18日)215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海事诉讼管辖的具体规定215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2152

(1986年1月7日)2152

(1986年1月31日)215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对没有严重215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踪人的工作单位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2155

失踪人死亡的批复(1986年2月18日)2155

的批复(1986年4月2日)2155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当事人采取的强制措施能否纠正问题2155

争议的可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函(1986年6月215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收费几个问题的批复2156

19日)215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判决未涉及房屋所有权问题后当事人发生2156

(1986年6月21日)215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经济犯罪移送有关2157

部门后预收的案件受理费是否退还问题的批复(1986年8月215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申请强制执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应2157

28日)2157

如何处理的通知(1986年8月20日)215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男女双方登记离婚后因对财产、子女抚养发生2158

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的批复2158

(1986年10月3日)2158

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民)复2158

[1985]35号批复的请示215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李桂莲诉夏传叶房屋纠纷案管辖问题的批复2159

(1986年11月14日)215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2159

件中发现经济犯罪必须及时移送的通知(1987年3月11日)215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地域管辖问题的通知2160

(1987年6月29日)2160

最高0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武汉、上海海事法院管辖区域的通知2161

(1987年7月28日)216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鉴证的合同发生纠纷可否追加鉴证机关工商2162

行政管理局为诉讼第三人问题的批复(1987年10月7日)2162

条、森林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批复(1987年7月31日)216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如何适用土地管理法第十三216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开办的公司撤销后由谁作为诉讼主体问题2163

的批复(1987年10月15日)216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164

(1987年10月19日)2164

1月6日)2167

批复(1988年1月13日)216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核定案件受理费问题的批复(1988年216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受理的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或2167

不服仲裁裁决而起诉的案件不属本院管辖应如何处理问题的216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指定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审理专利纠纷2168

案件第一审法院的批复(1988年5月4日)216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政府行政管理方面的决定引起的房产纠纷2168

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函(1988年6月9日)216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尚未到期的财产收益可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2169

(1988年10月19日)2169

的批复(1 988年8月18日)2169

最高人民法院处理涉台刑事申诉、民事案件座谈会纪要(节录)2169

(1988年8月5日)216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216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水利电力部第十四工程局诉云南省机电设备2170

公司房屋产权纠纷一案是否属于人民法院主管问题的批复2170

(1989年1月3日)217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银行擅自划拨法院已冻结的款项如何处理问题2170

的函(1989年3月26日)2170

有权提起诉讼问题的函(1989年4月12日)217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收案范围的规定(1989年5月1 3日)217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自然人死亡后其名誉受到侵犯其直系亲属是否2171

全国沿海地区涉外、涉港澳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2174

(1989年6月12日)2174

(1989年5月30日)217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后人民法院对购销2174

伪劣假冒商品合同纠纷是否受理的问题的函217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级人民法院处理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申诉的2180

暂行规定(1989年7月12日)2180

最高人民法院对劳动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2182

问题的函》的答复(1989年8月10日)2182

(1989年8月21日)218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人型联营合同纠纷案管辖问题的复函218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盗窃财物被劳动教养受害人要求其2184

受理和公告送达问题的批复(1989年8月22日)218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未满两年的离婚案件是否2184

问题的函(1 989年10月5日)2184

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能否作为民事赔偿案件受理2184

(1990年1月13日)218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扣押船舶收费标准的具体意见2185

(1989年12月23日)218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海事法院收案范围的通知218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离退休审判人员不得担任自己参与2186

审理过的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的批复(1990年2186

问题的批复(1990年1月20日)218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和处理无效经济合同适用何种法律文书2186

1月16日)218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的侵权人死亡其父母作为监护人能否2187

成为诉讼主体的复函(1 990年1月20日)218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海口、厦门海事法院的决定2187

(1990年3月2日)2187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湖南省供销社等单位与省肉食水产2188

公司房屋纠纷一案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1990年3月6日)218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制裁复议程序几个问题的复函2189

(1990年4月13日)2189

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1990年3月10日)218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因证据不足撤诉后再次起诉218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因追加更换当事人发回重审的2190

民事裁定书上应如何列当事人问题的批复(1990年4月2190

14日)219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对经济纠纷案件管辖范围的规定2190

(1990年6月16日)2190

违法行为径行制裁等问题的批复(1990年7月25日)219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否对当事人的2191

(1990年6月26日)219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纠纷案件管辖问题的复函2191

(1990年7月28日)2192

异议的期限问题的批复(1990年8月5日)219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问题的批复219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219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队单位作为经济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否对其2193

银行帐户上的存款采取诉讼保全和军队费用能否强行2193

划拨偿还债务问题的批复(1990年10月9日)219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又不申请重2194

新鉴定而以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2194

的案件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1 990年11月7日)219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194

(节录)(1990年11月12日)2194

已撤销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1990年11月14日)219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执行工商仲裁机构法律文书中的被执行人2195

处理的批复(1991年2月11日)219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无效经济合同确认书中对2196

经济纠纷做出处理后人民法院是否接受申请据以执行问题219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诉人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死亡如何2196

的批复(1990年11月17日)2196

(1991年5月24日)219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指令再审的民事案件应依法作出新判决的批复2197

(1991年3月21日)219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民事诉讼法》的通知2197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施2199

工作的通知(1991年6月5日)219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经营者依企业承包经营合同要求保护其合2200

法权益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1991年8月13日)2200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受理民事行政申诉分工问题的2201

通知(1991年8月30日)22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离婚判决生效后应出具证明书的通知2201

(1991年10月24日)22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科技拨款有偿使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人民2202

法院应予受理的复函(1991年12月20日)2202

的复函(1992年4月9日)2203

的复函(1992年5月8日)22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遗失金融债券可否按“公示催告”程序办理22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体制变动引起的房地产纠纷案法院不应受理2203

(1992年6月4日)220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工作暂行规定220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案件再审时2205

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问题的批复(1992年6月2205

25日)22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付令生效后发现确有错误应当如何处理的2206

批复(1992年7月13日)22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2206

问题的意见(1992年7月14日)2206

25日)223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经济纠纷案件中严禁违法拘留人的通知2237

(1992年8月29日)223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1992年11月2237

通知(1992年12月1日)2238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223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宁波海事法院的决定(1992年12月4日)2240

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节录)(1993年5月6日)2241

件人民法院可否再审的批复(1993年3月8日)224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调解书确有错误当事人没有申请再审的案224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经乡(镇)人民政府调处的民间纠纷2242

借款合同纠纷的批复(1993年8月28日)224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否受理财政、扶贫办等非金融机构2242

的通知(1993年9月3日)2242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音乐著作权2243

人之间几个法律问题的复函(1993年9月14日)224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以破产案件的224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相互办理委托事项的规定2244

(1993年9月25日)2244

债务人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均应中止执行的批复2244

(1993年9月17日)224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2247

(1993年10月20日)2247

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2248

(1993年11月16日)2248

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2252

(1993年11月16日)2252

《关于海事法院拍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规定》的2254

通知(1994年7月6日)2254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海事法院诉讼前扣押船舶的规定》、2254

附一:最高人民法关于海事法院诉讼前扣押船舶的规定2255

规定2258

附二:最高人民法关于海事法院拍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225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问题两个请示的复函2260

(1994年8月23日)226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2261

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1994年12月22日)226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科技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节录)2264

(1995年4月2日)226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执行程序中的裁定的抗诉不予受理的批复2267

(1995年8月10日)2267

抗诉应否受理的批复(1995年10月6日)226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2268

维持原裁判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人民检察院再次提出226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节录)2268

(1995年10月27日)2268

存款问题的批复(1996年2月29日)226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依法有权查询、冻结和扣划邮政储蓄226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级别管辖规定几个问题的批复2269

(1996年5月7日)2269

批复(1996年5月16日)2270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2270

规定》的通知(节录)(1 996年5月17日)227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委托贷款协议纠纷诉讼主体资格的227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性质及管辖权问题的复函2271

(1996年6月19日)227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因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2271

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批复(1996年6月26日)227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生产、销售伪劣种子、化肥等2272

纠纷案件审理的通知(1996年7月12日)227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复议仲裁决定书可否作2273

为执行依据问题的批复(1996年7月21日)227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税务机关是否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直接划拨2273

退税款问题的批复(1996年7月21日)227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1996年7月24日)227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检察机关对先予执行的民事裁定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审理的批复(1996年8月8日)227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破产程序中当事人或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债权人优先受偿的裁定申请再审或抗诉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1996年8月13日)227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对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的执法活动加强监督的通知(1996年8月13日)227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日)2277

解释汇编2277

第三章 新行政审判方式有关法律、法规及2277

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通知2286

(1990年1月1日)228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依法执行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2288

应用何种法律文书的问题的批复(1985年9月14日)228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2288

案件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1987年10月9日)2288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法院对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需要银行协助执行的案件应如何办理问题的联合通知(1989年1月11日)228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受理问题的函(1989年1月23日)228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医疗事故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复函(1989年10月10日)229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单独编制城市规划的矿区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拆迁纠纷作出处理决定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函(1989年7月4日)2290

年10月10日)2291

(1989年10月10日)2291

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在人民法院审理2291

期间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是否有效的请示报告2291

个体户管理法规起诉,法院应否受理的请示报告2292

(1989年11月25日)2292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罚决定所2292

依据的法规没有规定可以起诉,被处罚的个体工商户依照2292

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罚决定2292

依据的法规没有规定可以起诉被处罚的个体工商户不服2292

受理问题的电话答复(1989年12月22日)2292

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向法院起诉应否2292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铁路系统治安案件处罚权问题的2294

电话答复(1990年3月20日)2294

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铁路系统治安案件处罚权问题的2295

请示(1990年3月6日)2295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二裁”2295

的案件人民法院可否受理问题的电话答复(1990年2295

5月7日)2295

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可否受理的问题的请示(1990年3月2296

16日)2296

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二裁的229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法律2297

监督试点工作的通知(1990年9月3日)2297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暂行规定2298

(1990年10月29日)2298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税务行政案件起诉期限问题的电话2299

答复(1990年12月27日)2299

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税务行政案件起诉期限的请示2299

报告(1990年12月21日)2299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收容审查法律依据问题的电话答复2300

(1991年5月22日)2300

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收容审查有否法律法规依据的2301

请示的报告(1 991年5月18日)2301

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或名义上2302

报告(1991年5月18日)2302

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电话答复(1991年5月25日)2302

监视居住行为不服,起诉法院应否立案受理问题的请示2302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对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行为不服2302

按行政案件受理的请示(1991年5月6日)2304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公安机关未具法定立案搜查手续对2304

对公民进行住宅人身搜查,被搜查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否2304

公民进行住宅人身搜查被搜查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否2304

按行政案件受理问题的电话答复(1991年6月18日)2304

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安机关未具法定立案搜查手续23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2305

问题的意见(试行)(1991年6月11日)23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对土地争议的处理决定生效后2318

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应以民事侵权向法院起诉的批复2318

(1991年7月24日)23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具体程序2318

问题的复函(1991年8月1 9日)2318

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检察院对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2319

具体程序问题的请示(1991年8月5日)2319

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出售淫秽物品如何计算追溯期限2320

问题的请示(1991年6月25日)2320

问题的电话答复(1991年8月21日)2320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出售淫秽物品如何计算追溯期限2320

人不服来宾县公安局维都林场派出所林业行政处罚一案管辖2321

问题的请示报告》的复函(1991年9月1 6日)23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食品卫生法(试行)》中卫生防疫部门2321

能否采用“查封”措施的答复(1 991年10月9日)2321

最高人民法院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覃正龙等四2321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乡治安室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故意2322

伤害当事人造成的损害乡人民政府应否承担责任问题的电话2322

答复(1991年10月10日)2322

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治安室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故意2322

伤害当事人造成的损害乡人民政府应否承担赔偿责任的请示2322

(1991年9月20日)2322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部门规章之间规定不一致时应如何2323

对待问题的复函(1 991年10月16日)2323

(1991年8月19日)2324

局制定的有关规章之间不一致的几个问题的请示2324

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国务院几个部、2324

及财产损失的处理决定的案件应属行政案件的复函2327

(1992年4月1日)23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施行前法律未规定由法院受理2327

的案件应如何处理的批复(1993年2月15日)23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确认经济合同无效23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服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争执房屋的2328

确权行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作何种案件受理问题的函2328

(1993年4月17日)23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行政侵权赔偿案件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复函2329

(1993年6月16日)23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赣高法函(1993)4号2329

请示的答复(1993年7月9日)2329

的规章的规定应如何参照问题的答复(1994年1月13日)23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缺乏法律和法规依据23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林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2330

民法院强制执行问题的复函(1993年12月24日)23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2331

分立的决定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作为何种行政案件受理2331

问题的复函(1994年6月27日)23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行政主体资格及有关法律2331

适用问题的答复(1995年1月15日)23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行政赔偿案件是否收取诉讼费用的答复2332

(1995年9月18日)2332

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答复2332

(1995年6月14日)233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当事人以卫生行政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233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2333

维持原裁判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人民检察院再次2333

提出抗诉应否受理的批复(1995年10月6日)233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政府调整划转企业国有资产引起的纠纷是否2333

受理问题的批复(1996年4月2日)2333

(1996年7月24日)233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2334

问题的通知(1996年4月29日)233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分工233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2335

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通知》的意见(1990年3月2335

29日)2335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2337

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通知》的通知(1990)2337

(1990年10月30日)2338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通知2338

公安部关于消防监督机构是否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及有关问题2344

的批复(1990年11月9日)2344

关于颁发《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2344

(1995年1月1 9日)2344

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试行)2345

国务院关于修改《行政复议条例》的决定(1994年10月9日)2348

行政复议条例(1994年10月9日)2349

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条例》的若干规定2357

(1991年3月14日)2357

卫生部关于设立卫生部行政复议机构的通知(1990年10月6日)2357

技术监督行政复议实施办法(1991年4月12日)236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成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行政复2365

议办公室”的通知(1 991年5月21日)2365

海关行政复议议实施办法(1991年11月9日)2365

关于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若干规定(1992年1月12日)237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行政复议规程(试行)2376

(1992年2月1日)2376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试行)(1992年3月1日)2380

使用的说明2386

附:关于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文书格式(样式)印制和2386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1993年11月6日)2388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对土地权属纠纷案件经人民政府处理后是否2397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批复(1 994年3月1 7日)2397

关于中央、地方税务机构分设后有关税务行政复议问题的通知2397

(1994年9月22日)2397

国内贸易部行政复议工作办法(1 994年12月6日)2398

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暂行规定(1995年1月11日)2403

关于印发《商检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的通知(1995年5月10日)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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