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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1

1 为什么会有香港问题4

2 为什么说香港不是殖民地?5

3 为什么说中国收回香港是“恢复行使主权”,而不是“收回主权”或“主权回归”,以及九七年“政权交接”而不是“主权交接”?7

4 什么叫做“一国两制”?8

5 英国为什么不能“还政于港”而只能“还政于中”?8

6 中英联合声明是哪一年签署的?9

7 中英联合声明主要讲什么?10

8 为什么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有区旗、区徽?11

9 区旗、区徽的图案寓意是什么?12

10 为什么要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何时实施?16

11 基本法是怎样制订的?17

12 基本法与中英联合声明有什么关系?18

13 基本法是如何显示“一国两制”的?19

14 基本法是不是香港市民才要遵守的法律?20

15 为什么中国要保持香港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21

16 为什么有人说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小宪法”?22

17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依据什么制定法律?22

18 什么叫“高度自治”?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哪些自治权?26

19 什么叫“港人治港”?为什么“港人治港”须以爱国者为主体?27

21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目前的港英政府区别在哪里?28

20 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内地经济特区有什么不同?28

23 1997年后中央政府的各部门、各省市来港设立机构需要经过哪里批准?内地在港机构是否要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29

22 中央政府的各部门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有关部门是否有直接领导关系?29

24 1997年后内地的民间团体和宗教组织同香港相应的团体和组织之间是怎样的关系?30

25 解放军进驻香港的法律依据是什么?30

26 为什么说解放军1997年7月1日进驻香港是国家主权的象征?30

27 解放军驻港部队军费由谁负担?31

28 既然实行“一国两制”,为什么还要实施六条全国性法律?除基本法规定的外,其他中国法律会不会在香港引用实施?32

29 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后,全国人大能不能为香港立法?为什么?33

30 1997年后内地人可以随便进入香港吗?34

32 香港居民与中国公民是什么关系?40

31 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主要包括哪两类?永久性居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40

33 1997年后,私人物业、私有财产会不会收归国有?42

34 1997年后居民有言论等方面的自由吗?43

35 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如何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44

36 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人到境外旅游方便吗?44

37 持英国属土公民护照(BDTC)或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的香港人士,1997年后是否可以继续使用这两种护照和随时去外地旅行?45

38 居民是否有迁徙自由?46

39 1997年后内地与香港人的婚姻有什么新规定?46

41 持有“英国属土公民护照”的香港居民是不是中国公民?47

42 1997年后中国籍与非中国籍香港居民的政治权利有什么区别?47

40 1997年后香港居民领取什么护照?对其他合法居留者签发什么证件?47

43 “新界”原居民的合法传统权益是指哪些?49

44 香港特别行政区设有哪些机构?54

45 行政长官的基本条件是什么?54

46 行政长官可行使哪些职权?54

47 主要高级官员是指哪些官员?56

48 为什么1997年后的香港政制要继续保持行政主导?56

49 立法会是什么机构?57

50 立法会如何产生?议员应具备什么条件?57

51 1997年后香港的终审权在哪里?58

52 司法机关是如何设置的?59

53 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由什么人担任?在什么情况下予以免职?59

54 终审权属于哪个法院?59

55 香港特别行政区与中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的关系怎样?60

56 司法机关同行政、立法之间是什么关系?60

57 如何理解行政对立法机关负责?60

58 1997年后还有廉政公署吗?61

59 行政长官和公务员如果发生贪污贿赂行为如何处理?61

60 1997年后香港司法机关能否与内地司法机关进行司法联系?61

61 为什么香港不能变为政治城市?61

63 内地人可以当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公务员吗?62

62 区域组织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62

64 香港地区全国人大代表能不能自动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务员?63

6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中哪些官员有国籍限制?63

66 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国籍人士可受聘哪些政府部门工作?63

67 原港英政府一般公务员都能留任为特别行政区公务员吗?64

68 退休和离职的公务人员的待遇如何?65

69 港府公务员借调到特区候任班子,会出现“双重效忠”问题吗?65

70 香港自由港的特色是什么?70

71 1997年后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会改变吗?70

73 1997年后如何保持香港在“关贸”的地位?72

72 1997年后香港能否保持国际金融中心地位?72

74 税收政策怎样?要不要向中央人民政府缴税?73

75 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什么为理财原则?74

76 土地和自然资源属谁所有?75

77 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外汇管制吗?75

78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单独关税地区吗?1997年后是否征收关锐?76

79 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什么样的贸易政策?76

80 中资在香港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如何?77

81 1997年后港币能否继续流通?78

82 目前有几家发钞银行?1997年后它们是否可继续发行钞票?78

83 1997年后,资金进出香港有无限制?外国资本企业的生意是否会被中资取代?79

85 联系汇率制度会不会改变?80

84 1997年后,香港人还可以炒金炒股吗?80

87 已在香港注册的外国航空公司1997年后能否继续经营?82

86 基本法对船舶登记,船只进出港口有何规定?82

88 1997年后外国客机可否直飞香港?83

89 为什么跨越1997年的大型基建项目须同中方磋商?84

90 1997年后,律师、会计师、工程师要不要重新登记?85

91 1997年后政府奖励福利机构的政策会不会取消?原在香港政府资助福利机构工作的人员会否失业?86

92 有些跨越1997年涉及政府行为的契约怎样才能有效?86

93 允许社会团体和私人办学吗?92

94 1997年后香港、内地的中学毕业生可以互相报考两地大学吗?92

97 1997年后,教育组织是否可以和外国教会保持联系?93

95 1997年后香港居民可不可以去外国求学?93

96 1997年后,各种宗教活动和教会学校能否继续存在?93

98 1997年后带有殖民统治色彩的一些地名会不会改?94

99 1997年后还会赛马吗?94

100 1997年后官方使用中文还是英文?95

101 1997年后学校上马列主义课吗?97

102 1997年后内地与香港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相互承认吗?对英联邦的学历和专业资格会不会取消?98

103 1997年后文化体育组织是否属国家对口组织领导?它们可以什么名义参加国际活动?99

104 1997年后香港可以单独与外国保持和发展关系吗?104

105 1997年后香港人持特别行政区护照前往世界各国和各地区有效吗?104

106 外国政府在香港设立领事馆应向谁申请?由哪一个部门批准?基本法有何规定?105

107 香港特别行政区参加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有何规定?106

108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代表在什么情况下可参加外交谈判?107

109 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后,台湾驻港机构怎么办?107

110 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谁?112

111 如果现行法律与基本法有抵触,应如何解决?112

112 基本法能不能修改?其修改权属于谁?112

113 在什么条件下,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全国性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114

114 为什么说英方改变了对华对港政策?118

115 彭定康政改方案的实质是什么?120

116 行政长官如何产生?121

117 为什么行政长官必须能代表香港人利益,为广大香港人都能够接受?123

118 通常说的“直通车”是什么意思?124

119 为什么说港英末届立法局有“四年任期”的说法是错误的?124

120 为什么说即使有“直通车”,也不存在“任期四年”的问题?126

121 为什么说鼓励爱国爱港人士参选和“重组三级架构”并不矛盾127

122 为什么中方要聘请港事顾问、区事顾问?128

123 预委会是什么机构?为什么要成立预委会?预委会做了哪些工作?130

124 为什么要成立临时立法会?其作用是什么?132

125 成立临时立法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33

126 为什么说成立临时立法会是最佳选择?134

128 九七前成立临时立法会将会出现两个权力中心吗?136

127 英方攻击临时立法会目的何在?136

129 为什么港英在临时立法会问题上必须面对现实?137

130 中国政府对保持香港的平稳过渡和长期繁荣稳定充满信心,其根据何在?138

131 筹委会是什么性质的机构?142

132 筹委会的职责是什么?142

133 筹委会的工作方针是什么?143

134 筹委会为什么要实行集体负责制和保密原则?144

135 为什么说筹委会是有代表性和公信力的?145

136 筹委会与预委会、港英立法局有何不同?146

137 筹委会与“草委会”,“咨委会”有何不同?146

139 为什么说筹委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的准备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147

138 为什么说筹委会不会成为香港“第二个权力中心”?147

140 为什么说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是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第一站”?148

141 筹委会推选委员会小组在港开展咨询活动有何重要意义?148

142 筹委会为什么要向港府递交要求提供协助的清单?149

143 为什么说向筹委会提供全面协助是英方应尽的责任?150

144 为什么说港府对筹委会合作清单的回应缺乏足够的诚意?150

145 香港电台为什么理应宣传筹委会的工作?151

146 筹委会成立至今(1996年6月底)作出了哪些重要决定?各工作小组进行了哪些主要工作?151

147 筹委会关于1997年下半年和1998年全年香港公众假日安排的决定内容是什么?153

148 建立香港回归纪念碑有什么重大意义?154

149 处理1997年后香港教科书的原则是什么?155

150 推选委员会的组成方式及其职责是什么?155

151 特区筹委会对推选委员会产生办法作了哪些原则设想?156

152 滞港越南船民问题是怎样形成的?造成什么后果?158

153 英方保留香港“第一收容港”地位的目的何在?159

154 为什么说英方必须在1997年前彻底解决船民问题?160

155 “人权法案条例”没有凌驾性吗?161

156 为什么说港英大改法律法规是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的?162

158 港英声称“人权法案条例”“完全符合基本法”,事实果真如此吗?163

157 港英搞“人权法案条例”的目的何在?163

159 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65

160 英方鼓吹1997年后中国应向联合国提交香港人权报告的用意何在?166

161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区的解释,其主要精神是什么?167

162 中国政府为什么要在最大程度上宽松、灵活、务实地处理1997年后香港人的国籍问题?168

163 英方不断打“信心牌”的目的何在?169

164 英方不断打“国际牌”的目的何在?170

165 英方不断打“人权牌”的目的何在?171

166 为什么说英方提出1997年后“管港五十年”是对中英联合声明的挑战?172

167 港督彭定康为什么要抹黑、中伤香港工商界人士?174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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