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荒是对人类基本权利-生命权-的剥夺,是贫困的一种极端表现形式,在提倡人的权利的发展时,应该首先保障这种权利不被剥夺。即使是在当代经济发展到较高的水平下,饥荒依然是人类挥之不去的恶魔,苏丹、乍得等撒哈拉以南的国家在今天依然被饥荒深深困扰;与之同时存在的是,欧美的很多国家为了其自身的经济利益而限制粮食的生产,将粮食用于喂养牲畜以获得高蛋白的食物。因此从全球来看,并不是粮食不足以支撑60多亿的人口,或者说现在距离马尔萨斯的陷进还很远,而是粮食的分配呈现明显的不均等,即使从贫困国家内部来看,也仅仅是一部分人口缺少食物,那些贵族和官员从来都不会有饥饿的威胁。因此,饥荒从本质来说,是一种权利失败,是阶层之间权利分配的不均等。如果从饥荒导致的非正常死亡人数来看,中国1959-1961年饥荒是人类历史上最惨重的一次,造成了近3000万的非正常死亡和3300万的婴儿没有出生。50年代中期开始的“大跃进”造成了粮食的减产,仅1959年的农业产出就下降了15%,人均的粮食产量从1959年开始急剧减少,但是仅此并不足以导致这场饥荒的爆发,之前的制度安排为这次饥荒的发生埋下了伏笔。重工业化战略使得国家动用了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从城市到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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