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为微观经济主体提供了有效的激励机制,成为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和农业进步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形成了我国农村单个农户小规模生产经营的格局,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户生产经营过度分散化和非组织化问题。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生产力的发展,双层经营体制的局限性逐渐暴露,农村市场关系与生产力出现了两大主要矛盾:农户小生产与外部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以及农户小规模经营与农业现代化的矛盾。在此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连接农户与市场的一种组织形式应运而生,并对有序引导农民和市场接轨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在获取、占有和利用资金、技术、信息、制度等资源时的“先天不足”,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通过自身努力,通过成员间的互助合作提高弱势群体的组织化程度,改善其社会、经济地位的同时,更需要政府的理解、关注、保护和扶持。作为政府的重要政策工具,财税政策的扶持构成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能否健康、快速、规范化发展的重要外部环境。纵观世界各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历程,政府财税政策的扶持都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然而,这种扶持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从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的角度如何认识这种扶持的积极作用联系到中国的实际,政府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过程中采取了什么样的财税扶持政策,取得了怎样的成效存在哪些不足,又应当如何加以改进这些问题都是本书研究和探讨的主要内容。

提示:百度云已更名为百度网盘(百度盘),天翼云盘、微盘下载地址……暂未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