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资本与虚拟资本融合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1999年11月4日,美国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并废除了已有66年历史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允许金融控股公司对银行、证券、保险进行兼业经营,成为继英国、日本后放弃金融分业经营的又一西方发达国家,混业之风愈演愈烈。反观我国,1993年才开始建立金融分业经营的制度框架,1995年正式形成金融分业经营的制度,1998年以保监会的成立为标志形成金融分业监管制度。近年来,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交叉经营的现象又日渐增多。在经济金融环境发生巨大变化的今天,我国银行证券分业经营的制度还能促进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吗?我国金融经营制度该何去何从?本文选题正式基于以上的考虑,希望就我国金融经营方式选择做出有意义的探讨。本文的研究沿着以下逻辑思路展开:从世界各国金融制度的发展历程来看,混业经营似乎已成为一种必然的方向。从理论上看,银行多元化经营具有存在的合理性,从各国的实践来看,混业经营也是银行生存发展的必然选择。虽然我国金融体系建立不足六十年,但其中关于经营制度的选择已经历了几次变革。在目前经济金融环境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我国银行业的发展是否也面临了多元化经营的压力?目前多元化经营的可行性如何?如果必要和可行,那如何成功的实现转变?本文具体研究内容如下:首先对银行资本与虚拟资本的融合进行理论分析,并总结国际经验。具体从银行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概念界定出发,对银行资本和金融资本融合的理论基础进行详细阐述,并对主要国家银行资本和虚拟资本融合的历程进行分析与经验总结。其次回顾我国银行资本与虚拟资本融合的历程,并对我国银行业的经营现状进行分析。具体是按照我国金融业经营制度的变迁将我国金融业发展历程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详细论述,并结合当时的经济金融环境对各阶段银行资本与虚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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