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证所有农村人口都能老有所养是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也关系到中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探索,可是到目前为止尚未在全国推行和普遍实施。很多学者认为其中关键的制约因素是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及资金来源不足。一直以来,国家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只给予“政策扶持”,而不承担直接的出资责任,这种做法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确保广大农村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重要保障手段,理应得到政府各方面尤其是财政的大力支持。支持农村养老保险是公共财政职能的要求,国际经验和国内一些地区的实践也充分证明财政支持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成功实施的关键。现在,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阶段。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重点,应是调整公共财政分配格局,加大公共财政支农力度,逐步实现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并覆盖整个农村。虽然目前国内多数学者已经形成共识,政府应该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承担财力支持责任,但是,对于政府责任如何定量界定或财政应该提供多大比例的资金、是否有能力提供一定比例的资金以及按照何种方式提供资金还缺乏详实的实证研究。因此,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研究和探讨如何正确运用财政政策,促进中国农民养老问题的解决,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江苏省为例,研究财政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可行性、财政补助能力及增长趋势等问题;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有效可行的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财政支持机制,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的全面建立和发展。全文内容按如下章节展开:第一章,阐述了财政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及其基本理论,主要包括公共财政、市场失灵、公共产品和外部效应理论。第二章,回顾了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历史演变,描述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深入分析了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发展的制约因素。第三章,介绍了德国、法国、日本等典型国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国家财政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的作用。通过比较得出一些启示。第四章,以江苏省为例,从主要经济指标、农民缴费能力、财政补助能力等方面进行了经济可行性分析,得出结论:江苏总体上已经具备了全面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济条件;其次对财政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能力进行了分析,并对财政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增长趋势进行了测算。结论是:江苏财政目前有能力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全省实施;从增长趋势看,财政补助养老保险数额占财政收入的比例将逐渐降低。第五章,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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