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部分人口目前还居住在农村,传统合作医疗解体后农村的卫生状况令人担忧,自费医疗制度再次成为我国农村占主导地位的医疗制度。对广大农民而言,在现有的农业收入约束下依靠自身能力根本无法化解大病、重病风险,由此导致众多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中央政府认为发展新型大病统筹合作医疗是顺应农民需求的,并提出到2010年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在中央政府的推动下,全国不少地区已蓬勃地开展起来,江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居全国之先。现阶段,政府部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研究判断多是褒扬性的,宣传它在实践运作中的成效。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只是暗含地假设农民医疗保障需求大于供给,大病统筹合作医疗的供给符合农民的医疗需求,将极大改善农民的医疗福利状况,并且认为政府的医疗保障供给都会被需求方吸收,基于这种认识会过高估计制度的优越性,不能理性客观看待其实际效用,这对制度的供给方和需求方都是一种损伤;而且新型合作医疗的实施是一个从上至下过程,是政府行为,下级受利益驱动,自然有迎合上级主观意图的偏好,这种制度上的隐性机制会导致新型合作医疗实施中下级为制造政绩一哄而上,盲目图快,一味强调本地区推广的覆盖面等形式数字,而忽视需求方的实际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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