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分析了财政分权对中国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影响,结果显示中国财政分权对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影响表现出了理论与经验不一致的情况。即理论分析的结果是财政分权将会增加农村公共品供给数量和供给支出,而经验分析却并不能支持这一结论。在对基本范畴进行界定并给出本研究基本假设前提下,首先对财政分权对公共品供给影响的相关理论进行了简单地介绍和分析。西方已有的研究表明,由于地方政府对辖区内居民的偏好更为了解,以及居民可以通过“用脚投票”的方式选择所需的公共品加剧了政府间竞争,因此传统的财政联邦主义认为财政分权能够更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新的财政分权理论在对政府行为分析的基础上,同样支持了上述结论。既然已有研究认为财政分权条件下,政府能够更有效地提供公共品,那么这一结论是否具有普适性,理论推导所依赖的假设条件是否同样满足中国农村公共品的实际情况?为了弄清楚这一点,本研究的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对中国财政体制的变迁和中国农村公共品供需情况进行了分析,分析的结果表明,西方的财政分权理论所依赖的基本假设与中国的现实情况并不完全吻合,典型的是中国农村居民既不具备“用手投票”决定公共品供给由谁提供的权利,也不完全具有通过“用脚投票”方式表达公共品需求偏好的条件,只能在所在的辖区内在有限的提供者之间进行选择。此外,中国分权型财政体制改革属于一种“自上而下”式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而不是自发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其在分权型财政体制改革中必然表现出很大的不规则性、不完全性以及不彻底性。中国财政体制变迁路径和农村公共品供需情况都说明了西方财政分权理论在分析中国农村公共品供给问题上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为了进一步说明上述问题,论文的第五部分以传统的财政分权理论为基础,结合中国的财政分权和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实际情况,通过构造博弈模型分析财政分权对中国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影响,并在第七部分进行实证研究。博弈分析的结果表明,如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居民生产函数和效用偏好都具备充分的信息,那么财政分权将会降低农村公共品供给数量;如果中央政府对居民生产函数和效用函数不具备充分信息,那么财政分权将会增加农村公共品供给,农村公共品供给数量将与中央政府具备充分信息时相等。这就意味着,通过财政分权,可以有效地降低由于中央政府信息不充分所导致农村公共品供给效率损失。因此博弈分析的结果从农村公共品供给数量增加的角度支持了财政分权。论文第六部分,分别利用时间序列数据模型和面板数据模型对政府在农村公共品方面支出情况进行了实证研究,实证研究的结果表明,中国农村公共品供给支出并未如传统的财政联邦主义理论和博弈分析的结果那样随财政分权程度的提高而增加。研究针对这一现象给出了以下四个可能性原因:①中国分权型财政体制改革的不规则性、不完全性和不彻底性;②财权与事权的不相对应;③城乡发展中的城市偏向和国民待遇中的市民偏向政策影响;④农村居民公共品需求偏好表达机制缺乏。最后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针对中国的实际情况给出了相应得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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