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教育对贫困者婚姻的影响》
注:***表示p<0.001,**表示p<0.05,*表示p<0.01。
所有回归分析均采用logistic回归,分组展开,以没受过教育的58个样本为对照组。模型1至模型4均以受教育年限为自变量,以婚姻发展4个子维度为因变量。区别在于,模型1不加入任何控制变量。模型2仅控制家庭层次变量。模型3仅控制个体层次变量。模型4同时控制所有家庭层次变量和个体层次变量。模型4旨在分离教育对贫困者婚姻发展的净效应。回归结果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94801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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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0 |
作者 | 范小梅、吴晓蓉 |
绘制单位 | 成都大学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西南大学教育学部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