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省直管县”政策效果的区域差异》

《表7“省直管县”政策效果的区域差异》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省直管县”能否缓解基层财政困境》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分别表示1%,5%,10%和15%水平上显著。

之所以出现上述差异,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广东省政府对于非珠三角县市进行一定程度的政策和资金倾斜。一方面,广东“省直管县”肩负“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努力促进我省区域协调发展”和“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责任(参见粤办函[2010]528号),加上其他区域协调政策(1),非珠三角“省直管县”享有多重政策红利叠加,能充分发挥“省直管县”赋予的体制机制优势。另一方面,珠三角县市发展基础较好,初步具备集聚发展条件,“省直管县”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县市与中心城区的经济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