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新生代农民职业教育模式治理主体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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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多中心治理理论的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教育模式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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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四种模式虽然都强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但具体的治理主体又是有差异的(见表1)。山东省寿光市职业教育中心根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要求,依托地方农业产业发展优势,按照“双园共育,农学交替,能力递进”原则,充分利用“校园”和“田园”在知识传授、技能提升和管理实践等方面的各自优势,分段分层分重点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显然,“校园+田园”的“寿光”模式突破了传统的单一主体的局限,非常强调学校和镇村教学站双主体,通过两个课堂的功能优势互补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目标。陕西省的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围绕新型职业农民全面发展,开展“学历+技能”教育,有效促进了新型职业农民学历和能力的双提升。“杨凌”模式注重的是地方政府的引入,通过与政府签订招生合作协议,学校、政府与县(区)职业农民培育学院共同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中职+高职”的“东台”模式主要采取“弹性学制、农学交替、学分互换、空中课堂”方式,分别由地方农广校和高职学院推动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联合办学、联合培养,实现招生、管理、专业、课程、师资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系统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显然,该模式的最重要的两个主体是农广校和高职院校,二者各司其职、联合培养。“定制+协同”的“太仓”模式则是高职院校与省市组织、教育、财政及农业等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建立政府买单、共同招生、定向就业的招生与就业联动机制。因此,可以说该模式是一个多主体合作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典型。从发展趋势来讲,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教育强调多中心治理,自觉不自觉地寻找不同教育治理主体共同参与人才培养工作已经成为必然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