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主体视角的职业教育治理职能》
![《表1 主体视角的职业教育治理职能》](http://bookimg.mtoou.info/tubiao/gif/ZJLT202004003_04100.gif)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政校行企社”职教命运共同体的涵义、机理与构建策略》
第二,划分主体治理职责,构建合理利益机制,促进“政校行企社”职业教育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正确处理共同体中“政校行企社”的关系,划分主体治理职责(见表1),以此来化解利益冲突。国家承担管理、监督与调控职能,学校与企业承担生产职能,行业协会代表行业承担服务、协调与管理职能,其他社会组织承担评价与监督职能。以个体之间普遍存在的价值共识为连接纽带,以“同理”作为道德,以“同利”作为目的,形成共同的利益和价值目标;建立共同的行为规范与行为准则;积极主动地促进倡导者(国家)、推动者(行业)、主导者(学校、企业)与监督者(社会)的有效合作。复杂性治理体系一方面积极促进治理主体多元化,允许“政校行企社”的合作与参与,构建风险治理的职教体系。另一方面主张在治理主体之间构建复杂网络结构,以签署合作协议为纽带达成治理共识,建立灵活、动态的合作关系,从而提高治理效率。
图表编号 | XD00180133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4.01 |
作者 | 贾旻、王迎春 |
绘制单位 | 山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