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部分欧盟成员国临床试验药物拓展使用实施方式[6,8]》

《表2 部分欧盟成员国临床试验药物拓展使用实施方式[6,8]》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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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临床试验药物拓展使用管理制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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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脱离欧盟谈判进程中。NPP:命名患者用药计划,CUP:同情用药计划

在欧盟法规与指南的指导下,各成员国可自行确定实施方式、审批程序及其他相关规定。目前,在欧盟成员国中至少有20个国家建立了临床试验药物拓展使用的路径,18个国家建立了相应的法规体系并明确了申请、使用流程[7]。从拓展使用类型来看,大部分国家如法国、丹麦、德国、意大利、瑞典、西班牙等国同时设立了NPP与CUP两种方式[6,8],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