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SMR评级与偿付比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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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卫生技术评估和定价与偿付政策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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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05年时存在血管紧张药15%偿付比率,在2008年1月1日取消。对于某些不可替代、特别昂贵的药品,存在100%报销比例,如HIV药物;部分慢性/严重疾病患者治疗药物享有100%报销。

首先,TC开展的SMR和ASMR评估将对定价和偿付政策产生影响。其一,针对SMR评级不足的产品,不建议列入目录,但是最终由法国卫生部(MoH)决定。此外,SMR评级将对UNCAM确定偿付比例产生影响,具体关系见表1。其二,ASMR评级将对定价过程产生影响。法国医保目录内药品价格由CEPS制定,CEPS为部际联合机构,受卫生部、社会保障部、经济部部长共同管理。CEPS与厂家价格协商中将参考ASMR级别、卫生经济学评估意见、参照药品价格、其他主要欧盟市场国家价格(英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预期三年内销售额、使用条件及人群等因素。其中,针对ASMR I to IV药品,价格可以高于参照物。具体而言,ASMR评级为I、II、III药品,可适用价格通知系统(Fast-Track Price Notification System),以加速创新药纳入偿付体系,厂商可自主定价,但其价格应当与主要欧盟市场国家价格相一致[8、9]。ASMR评级为IV药品,其定价原则与参照物价格、目标人群密切相关。当目标人群与参照物相同时,相同的定价即可保证产品的创新回报;当产品仅针对特定人群存在比较效益时,定价可以略高于参照物。针对ASMR V药品,只有当价格(成本)低于参照药品时,才能列入目录,价格(成本)差通常在5%-1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