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行政助理绩效考核标准》
3.考核机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设定岗位职责,完善绩效考核机制。考核标准由院长办公会、员工代表组成的绩效考核委员会制定,人事科负责监督与执行。主要由科室主任对行政助理进行考核,考核周期为每月一次,考核完成后三日内将考核结果提交绩效考核办公室;考核内容主要是工作职能履行、工作态度、工作创新、临时交办工作完成情况,具体考核标准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56081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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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20 |
作者 | 董雪涵 |
绘制单位 | 烟台市口腔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