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鱼台沉粮地村庄表:清代政府对沉田赋税的管理——以江苏、安徽、山东地区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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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政府对沉田赋税的管理——以江苏、安徽、山东地区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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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表2是根据民国《济宁直隶州续志》的记载重新整理的济宁州和鱼台县沉粮地亩数及村庄户数表。由表1、表2和图1我们可以看出,济宁州和鱼台县的沉粮地范围比较集中,大致位于济宁州东南部,运河、南阳湖以西,牛头河以东的区域。根据统计,济宁州和鱼台县有记载的有一百四十三个村庄,共计二千六百六十九顷十三亩沉入湖中。“沉粮地告沉蠲赋,远在前清乾隆年间(西历一千七百六十年),距今百五六十年,浸水既久,无利可资,主户变迁,无从究诘,殆已成为无主之公田。”[34]659这些村庄土地沉入湖中,使得济宁州境和鱼台县境耕地面积减小,湖域面积扩大。经过不断的斗争,直到民国时期才最终被宣布成为“沉粮地”,也意味着政府对此完全放弃了赋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