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集中和分散设施供给的土地开发方式及控制要点》

《表5 集中和分散设施供给的土地开发方式及控制要点》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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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供给研究——基于“三三制”的体系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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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规是规划管理的核心依据,应在上述配建标准和设施专项布点指导下,通过“初步选点—部门核实—现场复核”,因地制宜优化落实设施项目、规模及布局点位要求,并进行动态规划调整和维护。(1)根据社区设施基本情况,建立集中分散相结合的设施供给土地开发控制体系。明确独立占地集中设施(如社区综合体)用地位置和指标,以及非独立占地分散设施供给的内容、规模等要求。强化选址与城市公共设施的结合,如结合公交站点、地铁站点、绿道节点和开敞空间布置。强化“四定”,“定点、定量”拓展补充“定位(置)、定形(式)”,明晰对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指导。(2)根据周边土地市场现状,对独立占地和非独立占地拟定划拨、政府统建、市场代建等恰当的土地出让形式,优化开发控制条件(表5)。如开发商建设的独立占地社区综合体可进行容积率奖励,保证市场投资盈利并降低开发难度。(3)制定项目同步设施配置实施方案,有效衔接用地交易条件。在控制指标进一步明确“建设时序、资金来源、建设主体、具体实施方式和移交时限”等内容,并纳入土地储备整理阶段的规划条件或土地交易条件中,为项目建设时的同步审核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