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3组患者临床症状改善时间比较 (±s, d)》
注:与C组比较,*P<0.05。
经单因素方差分析检验,对于3种临床症状改善时间,A、B、C 3组患者存在显著差异(P<0.05)。经组间两两比较结果显示,C组对3种临床症状改善时间均明显低于A、B组(P<0.05),A组对3种临床症状改善时间少于B组,但无统计学差异(P>0.05)。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98799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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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20 |
作者 | 周凌、韩凯丞、王殿一 |
绘制单位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