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各日龄的光照时间与强度》
0~28日龄使用明亮光照,光照强度为20~30lux。其中1~3日龄光照时间为24h/d,4~7日龄光照时间为23h/d,从第8日龄开始光照时间每天减1h,直至20日龄光照时间为11h/d,从第21日龄开始每天减0.5h,直至28日龄光照时间为8h/d。29日龄~16周,光照时间为8h/d,光照强度为5~10lux,详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96638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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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01 |
作者 | 韦兰锋、李凌波、余洋、曹孟洪、蔡日春 |
绘制单位 | 广西南宁市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广西南宁市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广西金陵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金陵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金陵农牧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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