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主观口干线性模拟视觉评分量表》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5
对照组治疗前评分为(17.6±5.7),治疗后为(25.4±8.3),较治疗前评分增加,治疗组治疗前评分为(16.8±6.2),治疗后为(8.2±5.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7。
图表编号 | XD0095554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7.30 |
作者 | 朱根源 |
绘制单位 | 武汉市中医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5
对照组治疗前评分为(17.6±5.7),治疗后为(25.4±8.3),较治疗前评分增加,治疗组治疗前评分为(16.8±6.2),治疗后为(8.2±5.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7。
图表编号 | XD0095554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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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30 |
作者 | 朱根源 |
绘制单位 | 武汉市中医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