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者基线资料比较》
选择2017年1月至2019年3月丽水市中心医院呼吸放疗科收治的肺癌放射治疗患者149例,均符合本次研究的纳入标准:(1)经临床明确诊断为非小细胞肺癌;(2)无放射治疗禁忌证,且患者耐受性较好;(3)肿瘤分期Ⅱ~Ⅳ期;(4)年龄≥18岁;(5)预计生存时间>1年;(6)意识清楚,无语言沟通及认知障碍;(7)近3个月内未进行过放化疗;(8)患者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1)合并身体其他器官严重疾病者;(2)合并精神类疾病,或既往有精神类疾病史者;(3)合并免疫系统疾病者;(4)卡氏评分<60分者;(5)研究中途因病情改变,必须停止放射治疗或/和更换治疗方法者;(6)临床数据记录不全者;(7)重度营养不良[主观整体营养状况评量表(patient-generated subjective global assessment,PG-SGA)≥9分]者。将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的患者纳入对照组73例,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的患者纳入干预组76例。两组患者基线资料和PG-SGA评分比较见表1。两组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
图表编号 | XD0092639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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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30 |
作者 | 柳鑫霞、张丽珍、洪燕玲、刘伟玲、张海湘 |
绘制单位 | 丽水市中心医院呼吸放疗科、丽水市中心医院呼吸放疗科、丽水市中心医院呼吸放疗科、丽水市中心医院呼吸放疗科、丽水市中心医院呼吸放疗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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