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进出水水质指标:人工湿地系统处理工业废水尾水的工艺设计研究》
注:(1)人工湿地系统可接受短期(5*24 h)氨氮≤15 mg/L的冲击;(2)镍参照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珠三角新建项目,排放浓度限值0.1 mg/L,汞、镉、六价铬不得检出。
深圳市某环保公司的工业废水经一系列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规定标准后进入人工湿地系统,处理至出水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V类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者。水质达到标准后排放,进水主要特征为低COD、低氨氮,高盐度,水质波动较大,有机污染物以难降解的高分子化合物为主。系统进出水水质控制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8723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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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30 |
作者 | 班峰、覃吉善 |
绘制单位 | 深圳市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