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5-2018年中国共享经济主要政策分析》
资料来源:国家部委出台的相关文件,作者整理
近年来,我国政府陆续出台了针对共享经济发展的鼓励政策和监管政策,引导共享经济良性有序发展。在2015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中,首次提出发展分享经济。2016年2月,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鼓励搭建资源开放共享平台,积极发展分享经济。2016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以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分享经济发展,支持分享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让更多人参与进来、富裕起来。随后,发改委等共十部委印发的《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指出,支持发展分享经济,鼓励个人闲置资源有效利用,有序发展自有车辆租赁。2016年7月,《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发布,强调要“发展分享经济,建立网络化协同创新体系”。2017年7月,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提出,要合理界定不同行业领域分享经济业态属性,清理规范制约分享经济发展的行政许可、商事登记等事项及相关制度,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审慎出台新的准入和监管政策。落实各方责任,促进分享经济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鼓励公平竞争。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推动发展一批共享经济示范平台的通知》提出,要支持发展一批共享经济示范平台,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发展一批共享经济骨干企业,引导共享经济健康良性发展,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2018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做好引导和规范共享经济健康良性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要规范市场准入限制,审慎出台新的市场准入政策,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规落实相关领域的资质准入要求,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具体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87011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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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0 |
作者 | 郭文琳 |
绘制单位 | 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