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可繁公、母鹿间的亲缘协方差(r)和近交系数(F)》
注:表中对应数据r (F)
由表3可见,18号公鹿与16、40、49和59号母鹿,26号公鹿与45、72号母鹿,34号公鹿与45、72号母鹿,46号公鹿与17、38、56、67、72、87号母鹿,69号公鹿与17、38、56、67、72、87号母鹿,71号公鹿与16、40、49、56、59号母鹿,76号公鹿与16、40、45、49、59、72号母鹿间存在近交。在保证可繁母鹿都有繁殖机会的前提下使后代平均近交程度最低(F=0),考虑到一个繁殖期公母鹿性别比例限制以及动物园实际操作的可行性。研究以公鹿为固定项,筛选与配母鹿的耳号,以便繁殖期有针对性分群管理。18号公鹿的选配个体可为11、17、30、38、45、56、60、67、72、80、84和87号母鹿。26号公鹿的选配个体可为11、16、17、30、38、40、49、56、59、60、67、80、84和87号母鹿。34号公鹿的选配个体可为11、16、17、30、38、40、49、56、59、60、67、80、84和87号母鹿。46号公鹿的选配个体可为11、16、30、40、45、49、59、60、80和84号母鹿。69号公鹿的选配个体可为11、16、30、40、45、49、59、60、80和84号母鹿。71号公鹿的选配个体可为11、17、30、38、45、60、67、72、80、84和87号母鹿。76号公鹿的选配个体可为11、17、30、38、56、60、67、80、84和87号母鹿。在具体实施群体管理时,按照等量留种,公母鹿一比一交配的原则进行操作,能够极大地降低群体的近交系数。
图表编号 | XD0085207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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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01 |
作者 | 严慧娟、王巍、陈红卫、陈昂、牛李丽、屈羽、蒲阳、钟燕、叶友志、余建秋 |
绘制单位 | 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动物遗传育种四川省重点实验室、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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