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锅炉掺烧污泥的排放标准》
由于原煤中重金属含量极低,现有燃煤电厂排放没有关于重金属排放的标准,然而污泥中含有较多重金属,发电厂掺烧污泥时必须对烟气中的重金属进行检测与控制。针对污泥重金属特性,并参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标准与垃圾发电厂GB 18485-2014《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按照标准从严的原则制定燃煤电厂掺烧污泥烟气排放标准,并定期监测。表1为污泥掺烧后锅炉烟气监测建议的标准(单位已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的标准,因此迫切需要进行燃煤电厂污泥掺烧烟囱排放口烟气污染物监测标准的制定工作。
图表编号 | XD008413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7.25 |
作者 | 李德波、孙超凡、冯斌全、梁汉贤、苏湛清、崔乘亮、蒋勇军 |
绘制单位 | 广东电科院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科院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华润南沙电厂、广东电科院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科院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华润南沙电厂、华润南沙电厂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