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干预前后SAS评分和SDS评分比较(分,±s)》
注:与本组干预前比较,a为P<0.05;与对照组干预后比较,b为P<0.05
干预前,两组SAS和SDS评分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两组SAS和SDS评分均明显低于干预前,研究组评分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81711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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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任菊 |
绘制单位 |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