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数据检查结果比较》
结果见表1。该院各科室高警示药品“警示标识”符合率,数据收集人所得结果为91.38%,数据验证人所得结果为87.93%。两者收集的样本量均为58个,每个科室均有3条检查要素,则总检查要素为58×3。由表1可知,数据验证结果不相同的科室为肾内科(1条)、医学急救中心(1条)及口腔科(2条),则数据验证相同的数量为58×3-4。根据数据验证计算公式,数据一致率=[(58×3)-4]/(58×3)×100%=97.70%,超过90%,说明收集的数据真实有效。
图表编号 | XD0081570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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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20 |
作者 | 毛盼盼、宋沧桑、张阳、陆维 |
绘制单位 | 昆明医科大学附属甘美医院·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学部、昆明医科大学附属甘美医院·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学部、昆明医科大学附属甘美医院·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学部、昆明医科大学附属甘美医院·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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