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治疗总有效率比较》
实验组治疗的总有效率为95.00%,高于对照组的87.50%,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7807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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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25 |
作者 | 曹忠文、苗磊、刘景传 |
绘制单位 | 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神经外科、菏泽医学专科学校、菏泽市立医院神经外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实验组治疗的总有效率为95.00%,高于对照组的87.50%,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7807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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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25 |
作者 | 曹忠文、苗磊、刘景传 |
绘制单位 | 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神经外科、菏泽医学专科学校、菏泽市立医院神经外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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