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八省份签约服务筹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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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筹资支付模式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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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地签约服务文件均对签约服务的筹资渠道进行了界定。其中天津、河北、江西、海南、重庆、云南、青海、宁夏8地从省级层面规定了签约服务费的具体筹资标准。天津市签约1名居民的签约服务费筹资标准为120元/(人·年),为8地最高。河北省为70元/(人·年),云南为36元/人·年,其余5地均不高于20元/(人·年),以海南省每签约1户10元的筹资保准最低。8省(市)中,天津、河北、江西、重庆、云南、宁夏6地有医保资金分担,其中以天津市医保分担40元/(人·年)最高,其次为河北省医保资金分担不低于20元/(人·年),具体文件表述详见表1。8地以外的其余23省(区、市)从省级层面规定签约服务经费的具体筹资标准,大都将筹资标准和三方具体分担比例的制定交由各地级及以上城市自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