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数据引用规范性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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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论文中的科研数据引用行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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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我国基金项目论文中科研数据引用行为的完整性,参照Hailey Mooney等[13]文中采用的数据引用完整性指标(Data Citation Adequacy Index,DCAI)构建方法,建立数据引用完整性衡量标准。主要处理方法是:通过对多个引用规范格式进行解构,将列出的数据引用的元素、引用的格式、引用的颗粒度情况等进行对比,找出通用的核心要素,结合核心要素在文中出现的位置,构建“数据引用完整性衡量标准”。最终确定的衡量标准包括两个维度:引用单元和数据引用在文中出现的位置。在引用单元方面,通过对各国际组织、数据中心和期刊机构的推荐引用格式进行对比,创建者(Author/Creator)、发布年份(Publication Year)、标题(Title)、发布机构(Publisher)和唯一标识符(Identifier)作为强制要求的引用要素。尤其随着近年Data Cite等机构对数据唯一标识符的深入研究和广泛推广,为数据注册DOI成为大部分数据中心和期刊的共同趋势和强烈建议。所以本文在构建衡量矩阵时对Hailey Mooney的赋值进行细微调整,将提供数据唯一标识符的权值修改为2,这从某种程度上显示数据引用技术机制的进步。由于其他引用要素,如资源类型(Resource type)、版本(Version)在特定的推荐格式中出现频率较高,所以分别赋予一定权重,从而区分完整性较高的引用行为。在引用出现位置方面,分别对未在文中出现引用、在正文中出现、在备注或致谢中出现、在参考文献列表中出现的四种情况分别赋予一定权值。笔者根据研究认为,在参考文献部分中引用数据的规范程度最高,相应的权值也是最高。最后构建“科研数据引用规范性衡量标准”,如表6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