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描述性统计分析:环境规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机制研究——基于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实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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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规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机制研究——基于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实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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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控制极端值对检验结果带来的误差和影响,所有连续变量在1%和99%分位数上实施了“缩尾处理”。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从本文关注的主要变量来看,企业技术创新(R&D)的平均值为0.038,标准差为0.026,说明重污染企业的技术创新程度普遍偏低,各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差距较小。环境规制(ERI)强度的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0.028,均值为0.003,表明环境规制在不同省份或不同年份存在较大的差异。营销能力(MC)的最小值为0.223,最大值为9.603,均值为1.806,说明各企业对营销的投入存在巨大差异。董事会治理(BG)的标准差为0.084,说明不同企业独立董事占比基本没有太大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