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主要变量的统计描述》
本文以2005~2016年中国30个省份(西藏、香港、澳门及台湾因缺少数据剔除)作为研究样本。被解释变量为人均能源消费(EU),用各省份能源消费总量与总人口的比值表示;解释变量为技术进步(R&D),用各省份R&D经费支出与总人口的比值表示;产业协调发展指数(IS)使用产业结构合理化和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合成结果表示;城镇化(URB)用各省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表示;采用煤炭消费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衡量能源消费结构(ES),各类能源按折算系数折算为标准煤;对外开放程度(EXP)采用各省份对外出口额与总人口的比值表示;人均GDP为各省份实际GDP与总人口的比值表示,其中GDP根据价格指数平减为2005年不变价格。以上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国工业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以及Wind数据库。表2中报告了主要变量的基本特征。
图表编号 | XD0074722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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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5 |
作者 | 韩君、张慧楠 |
绘制单位 | 兰州财经大学统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