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对不同地形县域经济增长的回归结果》

《表4 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对不同地形县域经济增长的回归结果》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对县域经济增长的影响:湖北例证》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括号内的值为标准误,*、**、***分别表示在10%、5%、1%的水平上显著。

鉴于湖北省农产品加工业县域分布的差异性,为了进一步探究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对县域经济的影响和对总体样本实证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本文将湖北省66个县(市、区)按照地形划分为平原县(市)、丘陵县(市、区)和山区县(市、区)三组进行分样本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平原县(市)和丘陵县(市、区)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度对经济存在显著正向影响,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度二次项对县域经济的影响系数显著为负,且均通过了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这意味着平原县(市)和山区县(市、区)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对经济增长呈倒“U”型关系,再次印证了前文的研究结论。在山区县(市、区)样本中,模型回归结果显示,农产品加工业集聚与其平方项对县域经济增长无显著影响。对此可能合理的解释是,相比山区县(市、区),平原县(市)和丘陵县(市、区)在资本、市场和城市建设等资源禀赋方面具备明显的优势,因此能够较快地形成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式发展,集聚的正外部性明显作用于县域经济增长。大部分山区县(市、区)农产品加工业均未形成集聚,导致集聚的正外部性效应难以发挥,因此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不明显。控制变量回归结果与总体样本回归结果基本一致,这里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