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基坑支护设计方案适用性对比》
根据与政府方的合同约定,除非政府部门的特殊要求,施工图设计方案确定后施工单位实施过程中提出的工程变更视为零变更,不予增加工程造价,设计过程中施工方可参与设计方案讨论,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给出合理建议,降低后期施工风险。设计方在对目前国内常用的基坑支护方案进行比较后,排除旋喷桩和重力式水泥土墙两种不适于本工程的支护方案,适用于本工程的设计支护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种,各方案的具体优缺点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67812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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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1 |
作者 | 王生林 |
绘制单位 | 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