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08-2012年度3个县(市)人工造林样本数量和面积统计单位个、hm2》

《表1 2008-2012年度3个县(市)人工造林样本数量和面积统计单位个、hm2》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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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地区人工造林成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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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0 a来苏北地区人工造林作业设计和检查验收资料为依据,以2008-2012年度开展人工造林的所有县(市)为总体,兼顾内陆地区与沿海地区,兼顾平原、岗地、丘陵、山地多种地形地貌,采取机械抽样和分层抽样相结合的方法,抽取3个县(市)。在抽中县(市)中抽取乡(镇),抽取乡(镇)的数量不少于10个,抽中的乡(镇)某一年度的人工造林合格小班(或地块)即为本研究的样本。为使样本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选取的样本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涵盖2008-2012年度共5个年度的人工造林;(2)涵盖所有工程类别,即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重点工程(长江防护林工程)与地方投资的面上造林;(3)涉及多个造林立地类型;(4)涵盖造林前地类为林地(规划林地)和非规划林地两大类型以及森林类别为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两大类型;(5)样本总面积不少于选中每个县(市)当年人工造林合格面积的10%。最终选取了徐州市邳州市、连云港市灌云县、淮安市盱眙县等3个县(市),共230个样本,总面积955.45 hm2,涉及11个乡(镇)64个行政村,其中邳州市选取了岔河镇、邳城镇、宿羊山镇、炮车镇等4个镇31个行政村166个样本,灌云县选取了侍庄乡、图河乡、下车乡等3个乡22个行政村50个样本,盱眙县选取了旧铺镇、王店乡、仇集镇、河桥镇等4个乡(镇)11个行政村14个样本,分年度人工造林样本数量和面积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