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本项目60m2户型窗地面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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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上海市公共租赁房规划与建筑设计——以虹桥商务区租赁房住宅项目为例》
在塔楼标准层每个朝向均布置一定规模的公共外廊,使得租赁房的每个户型均可实现内部穿堂风和自然采光。对窗地比和通风开口面积进行调整,各户型窗地面积比均不低于1/6,且通风开口面积均不小于5%。上海属于Ⅳ类光气候区,卧室、起居室的窗地面积比需达到0.184(1/6×1.1)以上。本项目塔楼中,各类户型内客厅、卧室的窗地面积比均在0.20以上(表4)。
图表编号 | XD006460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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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0 |
作者 | 林吟菊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第三设计研究院(科技住宅技术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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